温小筠专注开车,没回话。 后面的苗昂登却是笑着替她回答道:“温小姐说行就肯定行,放心吧,在仰光这块儿,警察局都未必有温小姐的先锋集团实力强大。” “为什么这么说?” “呵呵,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后面的三台车还在紧追不舍的,七八分钟后,温小筠开着车子,直奔一栋灰色的建筑楼,大老远的我就看到了醒目的四个红色发光字:“先锋集团”! 集团大门是有门禁的,门口还有持枪站岗的士兵,身上装备穿戴整齐,还带着耳麦的,显得十分专业。 就是看不出来历,像是部队,又像是安保之类的。 我很好奇,这集团什么来头,居然能比警察局都牛逼,难道是跟上层的人有关系,能堂而皇之的带着真家伙的,应该是关系很硬的。 车子是温小筠的,对面直接升起了栏杆。 在大门口,温小筠却停车了,推开车门下去,冲着站岗的士兵吩咐道:“有人在追杀我,解决掉他们!” “是,二小姐!” 士兵听到命令后,立马挥手,然后冲着耳麦喊道:“先锋五组速度集合,三分钟没到的,今晚别想吃饭了!gogogo!” 三分钟不到,大批全副武装的安保从建筑里面涌荡出来,全部都拿着真家伙的,一字排开,挡在了我们前面。 我们几个也干脆下了车看戏,有这群安保在,心里顿时踏实多了。 “温小姐的这个先锋集团啥来头啊?在这边都能申请到枪械的吗?”我好奇的问了一句。 苗昂登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吗?先锋集团是专业的安保集团,里面培训了不知道多少雇佣兵,虽然比不上正规军,但一支五百人的雇佣兵,就连地方武装势力都要给面子的。黑水集团你知道吗?几年前的时候,差点把当地的一个军阀给团灭了,牛逼?” “牛逼!” 我点点头,忍不住赞赏的看了一眼温小筠,这个合作伙伴看来是选对了,有这么牛逼的势力,以后走货都安全多了。 温小筠淡淡的说道:“这没什么的,先锋集团的前身,就是黑水集团。几年前,黑水集团被迫解散了,我哥就接手了过来,经过这几年的经营,已经慢慢恢复了元气。但是比当年还是差了很多。” “温小姐,我现在发现,跟你合作,实在是太对了。”我夸赞道。 “不用客气,大家本来就是自己人,再说了,你是我们公司的客户,我肯定要保障你的安全,举手之劳而已。” 温小筠说了一句。 这个时候,对面的三台车已经开了过来,气势汹汹的手持着砍刀和斧子下车后,看到一排全副武装的安保后,顿时所有人都傻眼了。 开什么玩笑,拿片刀跟枪支对着干,谁会嫌自己命长?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等着吃晚饭啊?敢砍我,把他们全抓起来,扔进水牢里慢慢审。”温小筠罕见的发脾气道。 “是,二小姐!” 一群安保立马开始行动,他们的动作很有秩序,很专业,几个人负责上前抓人,另外的人分成两侧包围掩护。 除了最后面那台车抢先跑路了,剩下的全部被抓了。 铛啷啷! 不到一分钟,那些亡命徒全部放弃了抵抗,老老实实的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我才敢上前,盯上了一个领头的大汉,问道:“谁派你们来的?要杀我?” 大汉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闷着头,没有说话。 “问你话呢?”一个安保踹了他一脚,喝问道。 温小筠走了过来,淡淡微笑道:“不想说不要勉强人家嘛,拉回去关进水牢里,换下一个人。我今天把话放在这里,谁老老实实的吐出来,我就放他走。当然,只限第一个开口说的,机会就这一次哦。” 其中一个年轻人立马开口道:“我知道,我说,我愿意说!” “刘栋,你踏马敢出卖老板!”领头的大汉顿时大怒。 “去你吗的,老子是领赏金混饭吃的,他是我哪门子的老板?” 叫刘栋的年轻人主动站了起来,冲着温小筠笑道:“二小姐好,派我们来的事凯少,华人街大麻成的独生子,他人就在刚才马路对面的咖啡厅里。我们的目标其实不是你,是你后面那位老板,叫吴前的。凯少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抓他回去,动手的人,都能领到一万佣金。” 我连忙问道:“抓我回去?因为什么啊?” 刘栋挠了挠脑袋,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这时,又一个汉子站起来:“我知道我知道,老板,我说了能换一条命吗?” 温小筠瞪了他一眼:“快点说。” 汉子道:“来的时候,我听到了点风声,好像是华人街那边出事了。雄哥被这位吴老板的手下给抓走了,大麻成在华人街搜了两天都没找到人。所以才让凯少过来抓人的,说是什么擒贼先擒王。” “还真是冲着我来的。呵呵,踏马的,还擒贼先擒王,张开阳和陈海在华人街都干了些什么?把雄哥抓了?搞什么飞机啊这是?” 我一脸郁闷的说道。 “先不管怎么样吧,他们肯定是闹出动静了,抓了雄哥,这等于是跟大麻成撕破脸了。你怎么想的?”苗昂登问道。 “既然都撕破脸了,那就只能按照撕破脸的法子弄呗。草,先把那个凯少抓了,然后再回去谈条件。” “我看行。” “温小姐,能不能问你借点人手啊?” “当然可以啊,我们先锋集团就是干这个的,只要老板舍得出军费,别说是帮忙对付大麻成了,把他老窝给掀翻了都行。” 温小筠立马笑吟吟的答应了下来,但随即又道:“不过,你要想好了,大麻成我听说过,他背后的靠山可是苏察将军。这个人脾气不太好,不是很好招惹的。动了他的狗腿子,万一翻脸的话,我们跟正规军是不能交手的。” “这个,我到时候会想办法解决。嗯,就这样,多少军费,我立马安排人打款。” “谢谢老板!来,老板,您这边请。” 果然,不管到了哪里,有钱的就是大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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