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这龙国小子太狂了!” “其实他有狂的资本,00后就拥有钢琴大师级别的技艺,还能创作出四首那么优秀的钢琴曲,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厉害的新生代,可是叫板坦斯希贝,太不理智了。” “是呀,费尔南可以叫板坦斯希贝,因为他背靠威坦斯,徐这个菜鸟算什么呀。” “还没进入钢琴主流圈呢,就要被踢走了。” “斯米特现在有几百个理由,让坦斯希贝拒绝徐了。” “其实还是有可能的,万一徐能弹出一首让斯米特都认可的钢琴曲呢?” “斯米特就算心里认可,也不可能表现出来的。” “除非......” “除非什么?写出一首古典钢琴曲?还是一首高质量的古典钢琴曲?哈哈哈,别逗了,自从理查德大师1990年创作出《给爱丽丝的诗》后,可以说世界再无新的古典钢琴曲。” ...... 看到台上没有动静,台下的嘉宾当然开始议论纷纷,反正没有一个人看好徐松。 直到费尔南指挥着八个酒店工作人员,将一台古典钢琴抬上舞台时,全场顿时变得寂静无声。 刚才那个漂亮的女士说,徐松还要弹奏一首自己创作的钢琴曲,那现在搬上古典钢琴,是因为......? 哪怕酒店一个专业的调音师在和徐松互相配合着调音的时候,台下也没有一个人说话。 贾米森本来狂喜的心,突然变成惊惧,然后看向了斯米特。而斯米特刚才还老神在在的表情,现在也是惊讶无比。 如果徐松真能创作出古典钢琴曲,哪怕质量只是及格,再加上费尔南这个威坦斯的代言人都要发布他的钢琴曲这个噱头,自己就没有任何借口,再阻挡徐松成为坦斯希贝的代言人了! 然而,以牛丽刚才那个口气,还有徐松一直笃定的表情,这首古典钢琴曲不可能连格都及不了。 毕竟人家可是创造出《秋日私语》、《雪之梦》、《天空之城》和《紫貂国狂想曲》这些优良作品的钢琴大师呀。 斯米特转头看向贾米森,提前就给他透露出“没戏”的眼神。 花了大概半个小时,这架古典钢琴终于调音完毕,徐松坐在了钢琴前。 这么长时间,没有一个人说话,全都紧张又期待着。他们和斯米特一样,看到古典钢琴的那一刹那,就莫名对徐松产生了莫大的信心。 徐松总共会弹十三首钢琴曲,全是因为他因为《雪之梦》爱上钢琴后,才照着“卡农出生在天空之城,偶然进入了风居住的街道,得到了雨的印记进入了雪之梦。在梦中的婚礼上他和秋日私语,那年菊次郎的夏天里他是否又弹起了克罗地亚狂想曲。最后他望向星空,看了看梦中的雪,伴着神秘园之歌走向了蓝色多瑙河”这样一句话,一个个的学习里面包含的钢琴曲。 而在这十三首钢琴曲,只有《卡农》、《星空》和《蓝色多瑙河》属于古典钢琴曲,还有一首《神秘园之歌》则是又是以古典为基础,包含了大量现代钢琴曲元素。 在现在这个时刻,既要代表龙国发声,又要在国际钢琴界留下自己的“传说”,而且面对的还是上千万鹰元的代言费,徐松不得不拿出了《卡农》! 这个在地球上最受欢迎的古典钢琴曲,最治愈的钢琴曲,被誉为“古典钢琴的高度象征”的钢琴曲。 卡农其实并不是曲名,而是曲式。从头到尾八个和旋,一个声调的曲调自始至终追随着另一个声部,直到最后一个小结,融合在一起,永不分离。让你幸福时能听到忧伤,沉沦时能听到希望。 而最出名的卡农是帕赫尔贝为了纪念亡妻而创作的《canonandgigueind》,也就是我们常说的d大调卡农。 “同一旋律以同度或五度等不同的高度在各声部先后出现,造成此起彼落连续不断的模仿”为卡农的规则,一如人世间至死不渝的爱情,相爱的两人生死相随,缠绵至极。 哪怕一曲重复二十八次,也会让人陶醉其中,而不会觉得单调乏味,真正算得上寓简如繁。 徐松现在要弹的就是d大调卡农。 一般来说,要达到更好的效果,至少需要搭配一把大提琴,三把小提琴,可是现在没有这个条件。而且在没有对比的情况,徐松相信,单凭钢琴曲,也一样能征服所有人。 毕竟这里90%的人,都是很懂很懂钢琴曲的人。 事实也是如此。 当第一个音符从徐松手指间迸出,很多人的脸色开始变得凝重,不由侧着身子,努力将耳朵对准舞台,不允许自己错过接下来的任何一个音符。 接下来,一种淡淡的忧伤油然而生,却又携带着一丝甜蜜和安静的味道,在每个人的心里荡漾。 当最后一个音符轻轻落下,全场依旧寂静如初,所有人都在回味。 直到毛婉萍又是激动又是感叹地低声说了一句:“好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觉。” 所有人这才纷纷回过神来,掌声雷动。 最夸张的是费尔南,离徐松最近的他,竟然一边鼓掌,一边擦着眼角的泪水。 不是他有什么伤心事,而是曾经年少的他,最喜欢也最是擅长演奏肖夫、拉斯可、德子西等人的古典钢琴曲,所以内心,一直对古典钢琴曲情有独钟,也希望古典钢琴曲不会断了传承。 可是事与愿违,他还没有长大,古典钢琴曲就随着《给爱丽丝的诗》,被尘封在了历史中,再无新曲出现。 而今天,徐松的这首钢琴曲,不仅又给古典钢琴曲添加了一段新历史,而且质量感觉不比任何一首经典的古典钢琴曲差。 以他的钢琴“修为”,已经察觉到了《卡农》,似乎重新定义了一个新的钢琴曲规则。 所以他才会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掌声、欢呼声不断,不过慢慢的,包括贾米森在内的另外十三个钢琴大师忘了鼓掌,而是一脸思考的表情。 因为他们和费尔南一样,也察觉到了《卡农》的不凡。 「感谢读者大大们帮我们捉了九个“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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