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等时少元再一次向佩瑜表达心意的时候,佩瑜答应了时少元的处对象请求。 时少元惊喜极了,也意外极了! 他以为他要努力很久,或者努力到最后也不会有结果,在这一方面,他是有些自卑的。 时少元:“真的是太好了,你居然答应做我的对象了!” 佩瑜:“怎么这么意外吗?你也是不错的好吗?” 时少元:“但你在我心里更好!佩瑜你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佩瑜相信他此刻的真心,但是一辈子那么长,现在说一辈子还为时尚早。 但是她只要享受他此刻的真心就够了,他对她真心,她也会回以真心,她期望他说的一辈子能够实现,如果他变了,那她也会收回自己的感情。 佩瑜答应了时少元处对象的请求之后,他们就开始光明正大地同进同出,很快单位里的同事们都知道沈佩瑜这个优秀的女同志名花有主了,而摘下这朵高岭之花的人居然是时少元,很多人很不解,他们自认不比时少元差,甚至很多方面比他好多了,怎么就是他了呢? 虽然之前被佩瑜拒绝过的追求者们心里都不服,但是感情的事情,谁能够说得清楚呢?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在家里,佩瑜也把自己处对象的事情说了出来。 沈爱国:“这么快?” 佩瑜无语:“这怎么就快了?况且不是你们一直催着我找对象结婚吗?” 陈秀莲:“你没有对象的时候,我们着急,怕耽误了你的下半辈子,你有对象了,我们心里又不舍得,不舍得你出嫁啊!” 佩瑜:“嫁人了我也是你们的女儿啊!况且我嫁得又不远,随时可以回来看你们,到时候你们别嫌我烦就好了。” 沈爱国:“你对象的情况你给我们说一下吧!” 于是佩瑜把她刚处上的对象的情况仔仔细细地说给了自己的父母听。 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听了都挺满意的,让佩瑜好好处对象,如果感觉合适了,就带回家让他们看看。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佩瑜的业余时间都是和自己的对象待在一起,他们一起去逛街,一起去游园,一起去图书馆看书。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佩瑜觉得和时少元相处得很舒服自在,他们三观契合,感情自然是一日千里。 在时少元明里暗里地想要见家长的时候,佩瑜就同意了。 她先把他带回去了自己家里去见爸妈。 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终于见到了女儿的对象,一番相处下来,他们都挺喜欢这个年轻人的,觉得女儿的眼光不错。 时少元也松了一口气,为了这一天,他可是准备了很久,就怕佩瑜的父母对他不满意,导致他们的感情生变。 时少元见了女方的家长之后,佩瑜也抽了一个时间,提着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由时少元带着回了他家,去见他的父亲。 时父早在儿子有心上人的时候,就知道了佩瑜这个人了。 他在知道了佩瑜的优秀和受欢迎程度之后,对自己的儿子是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傻人有傻福,儿子喜欢的这个女同志居然选择了他儿子。 虽然他儿子不是条件最好的,但是他敢保证他儿子绝对是真心的,因此知道了他儿子抱得美人归之后,时父也很为儿子高兴,对这个能够欣赏自己儿子的沈佩瑜,心里也是抱着满满的善意。 如今,儿子终于带着对象来见他了,他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他别的都不求,只希望儿子余生幸福平安。 佩瑜见到了时少元的父亲,时父对她很是和善,他虽然有些沉默寡言,但是对人是真心实意的好。 最后,这次见面自然是成功的,彼此对对方的印象都很好。 佩瑜和时少元的感情渐入佳境,双方家长也都对自己孩子的对象印象很好,于是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两家的家长见面商谈婚事了。 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体面人家,也都是一颗心为了儿女好的人,因此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一些彩礼,然后表明彩礼全部给自己的女儿陪嫁回去,他们还要给女儿准备嫁妆。 时父感叹未来儿媳妇的父母是一对真正疼爱孩子的父母,和他一样,只希望孩子将来平安喜乐。biqubao.com 见了家长,商谈好了婚事,一切都水到渠成,佩瑜和时少元定下了婚期,请了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 值得一提的是,佩瑜的哥哥沈修瑾也请假回来了。 唯一的妹妹要嫁人了,沈修瑾就算再忙也会抽出时间来参加婚礼的,他还带着儿子沈子轩,沈子轩如今已经是一个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了。 沈修瑾:“时间过得真快啊!我还记得妹妹刚出生时候的样子,转眼就过去了这么久了,久到妹妹都长大嫁人了!” 佩瑜:“是啊,哥哥你不也是吗,子轩都已经这么大了呀!” 沈子轩回来了凉市的爷爷奶奶家里,就像是老鼠进了米缸里,快乐得不得了,这里多热闹啊,有爷爷奶奶和姑姑,大家都疼爱他,此时他正享受着爷爷奶奶爱的喂养呢! 沈修瑾:“小鱼你要好好地过日子,如果他对你不好,千万不要忍,我给你出气,你有哥哥在呢!” 佩瑜:“我知道啦!哥哥你过得开心吗?” 沈修瑾:“我过得挺好的,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事业和亲情,爱情是可有可无。” 如今的沈修瑾,已经功成名就了,才三十几岁已经在部队身居高位了,事业算得上非常成功,儿子健康听话,父母身体还算硬朗,他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好。 至于和妻子叶紫的感情,沈修瑾不太强求,他是只要叶紫不作妖,能够好好过日子就行,即使没有情深似海,也有相敬如宾,对他来说这就够了。 佩瑜当然知道沈修瑾是一个工作狂和事业狂了,他能够取得如今的成就,和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过得开心就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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