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瑜很快就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在这天都齐聚一堂,当然还有男方的亲朋好友。 佩瑜和时少元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结为了夫妻。 从此以后,佩瑜也是一个成家的人了。 她搬到了时少元家里住,毕竟他家里有房子,如果他家没有房子的话,她也有的是房子。 时少元也是这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妻子沈佩瑜同志是一个富婆,手中可是有不少房产,不过他并不贪图妻子的东西,这东西是妻子的就是妻子的,他并不觉得妻子和他结婚了,妻子的东西就变成他的了。 佩瑜在新家生活还算惬意。 时父不是个多事的人,虽然沉默寡言,但是一心为了孩子们好,已经退休的他闲不下来,把家里的家务承担了大半。 剩下的一小半家务,就让时少元承包了,他根本不舍得佩瑜这个妻子辛苦做家务。 但是佩瑜也不是真就那么懒惰,时少元对她好,她也会对他好,于是她就偶尔下厨做美食,要知道佩瑜的厨艺那可是跟御厨学过的,吃过的人都念念不忘的那种。 因此时家父子有口福了,他们第一次吃到佩瑜做的饭菜的时候顿时惊为天人。 时父觉得这个儿媳妇娶得太对了,和儿子关系好,儿子每天都开开心心的,自身有能力,如今才知道厨艺还这么好,这么好的儿媳妇他可不会去为难她,还让儿子好好对她。 时少元当然是满口答应下来,因为这就是他本来要做的事情。 总之,佩瑜和时少元也算是两相缱绻、琴瑟和鸣了,夫妻两个恩爱有加。 每到休息日的时候,时少元就陪着佩瑜回娘家,一呆就是一整天,还经常在娘家过夜,沈家当然还有佩瑜的房间,沈爱国说只要他和妻子还在,佩瑜的房间就永远都在。 佩瑜的日子过得属实不错,父母临近退休,身子骨还硬朗,她和时少元之间夫妻恩爱,时家也很平静,佩瑜在事业上也有所建树,职位在稳步提升。 因此,佩瑜总身心愉悦的。 在这样平安喜乐的日子里,佩瑜很快就有了身孕,这是她和时少元爱的结晶。 怀孕的日子是不便的,佩瑜即使没有孕吐之类的,但是肚子里多了一个孩子总是会限制她的行动,不过她却甘之如饴。 十月怀胎,佩瑜在系统的帮助下,无痛生下了孩子,是一个女儿。 时少元抱着刚刚出生的女儿,激动得流出了眼泪,新生命的出生和妻子的伟大,让他感动极了。 时少元:“我们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只能生一个,我也不想你再受苦,我们就这一个孩子吧,我会把她宠成小公主。” 佩瑜:“不行,就算是女孩子也不能过度宠溺,该教育的还是要教育。” 时少元:“你说得对,以后女儿的教育问题就交给你。” 佩瑜有了不好的预感,他们家以后不会是慈父严母吧?不要啊,她想当慈母啊!但是她再看时少元对女儿宠溺的样子,意识到了他好像当不了严父啊!看来,这个严母她是不当也得当了,女儿总要教育好。 佩瑜和时少元的女儿的出生,让两家的父母都欣喜万分。 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看着自己外孙女可爱的模样,觉得心都要化了,真是爱得不行。 时父一开始听说儿媳妇生了女儿,心里是有些不开心的,因为他想要孙子给时家传宗接代。 但是万般想法在看到自己孙女的时候,都消失了。 因为孙女真是太让人喜欢了,时父抵抗不了孙女可爱的样子。 罢了,孙女也一样,主席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 况且他又不是没有兄弟,他的大哥和弟弟有孙子,那就算是传宗接代了。 于是从此以后,时父成了孙女控,他一天都离不开自己的孙女。 佩瑜是起名废,让时少元给女儿起名字,时少元起了名字叫时采薇,佩瑜听了觉得还可以,她没有意见。 佩瑜生了孩子之后,坐月子是自己亲妈陈秀莲同志帮忙的,当然时少元下班之后也从来都是积极帮忙的,特别是带孩子,下班之后基本上就是时少元接手了,这让佩瑜轻松了很多。 没办法,这个世界的自己没有仆人,也只能够自己带孩子了,她倒是想找保姆,然而被两家的老人拒绝了,他们都觉得保姆没有他们作为长辈带孩子尽心。 这时候,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也到了退休的时候了,他们利落地办理了退休的手续,回家帮忙带外孙女去了。 佩瑜出月子之后,就搬家了,搬到了她之前买的一所大房子住,这次她还让自己亲爸妈一起搬过来住,美其名曰让爸妈一起给她带孩子。 对于佩瑜的这个决定,时家父子没有什么意见,于是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也就爽快地答应了,这是自己闺女买的房子,因此他们住得很自在。 就这样,佩瑜夫妻和三个长辈还有一个孩子生活在了一起,一家六口人也算热热闹闹的了。 佩瑜的产假结束后,她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上,把孩子白天交给亲爸妈和时父带,晚上则是他们夫妻一起带,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佩瑜觉得挺轻松的,这就是有长辈帮忙的好处了。 这时候,佩瑜很庆幸自己选择了时少元作为另一半,他不仅和她三观契合,而且还包容她的一些任性,比如她把爸妈接过来一起生活,如果是一般的女婿是不会答应的,但是时少元却没有什么意见,甚至也很孝顺她的爸妈,如今她爸妈已经彻底认可了这个女婿,对时少元这个女婿也是非常好的。 佩瑜:“少元,谢谢你可以让我父母在我的身边。” 时少元:“你也孝顺我的父亲啊,我们都是一样的,因此就该把父母都接来身边一起生活。” 虽然是这样说,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很少人能够做到这样。 佩瑜感念时少元对她的爱和包容,对他就更好了,一家人也都是其乐融融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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