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瑜:“我也不太想来啊,只是我不想被爹娘说不孝。” 如果可以,谁想见王家人,佩瑜只想当王家人不存在。 她每次来王家,虽然气到了王家人,但是她也就是气他们的时候觉得心情愉悦,其他时候仍然是觉得心烦的,并不想应对他们。 王佩佩:“我来说服爹娘,你以后不用再来王家了。” 佩瑜:“可以,我在正月十五的时候再来一次吧,到时候你们应该都在家,我还是需要向你们确认一下的。” 佩瑜觉得只要王家不再纠缠的话,大家可以互相不见,谁耐烦看到王家人呢? 王佩佩:“好,你等着,我一定说服我爹娘。” 都说上是她的爹娘了,王佩佩显然是觉得爹娘是她王佩佩的爹娘,不是佩瑜的爹娘了。 佩瑜:“好,一言为定。” 佩瑜这次离开上和生产队,心情还是比较愉快的,她终于快要摆脱王家人了,果然,只要她够在王家人够不要脸,完全不给王家人吸血的机会,他们自然会迎难而退。 佩瑜走出上和生产队的路口,就见到了等在那里的周新国同志,她立刻往篮子里放了之前收进空间里去的五花肉。 佩瑜:“周新国,你怎么来了?” 周新国:“我担心你,你娘家人这么无理,我怕你被欺负了,所以在这边看看,要是有事我就去帮你。” 佩瑜:“哦,谢谢啊!” 虽然有些感动,但是并不需要呢!现在王家人知道她算是铁公鸡了,还会让他们受到伤害,比如王佩佩婚事的事情,因此他们现在巴不得她不来了呢! 两个人就一起往回走,周新国接过篮子,感觉有点重量,问道:“这是什么?” 佩瑜:“我买的五花肉,中午回去做红烧肉。” 回到家,佩瑜把五花肉拿了出来,对家人们说:“我今天心情好,就做红烧肉加餐吧!” 佩瑜自顾自地忙活开了,周家几人都非常诧异。 周母:“不能啊,阿瑜不喜欢娘家人,怎么会见了他们之后,心情变得这么好呢?” 周新国:“可能是发生了一些让她心情愉快的事情。” 周宁远:“妈妈不喜欢他们,不用见他们的话,妈妈就高兴!” 周母:“算了,不猜了,阿瑜心情愉悦就行,不用深究原因。” 周新国:“对,我去帮忙做饭。” …… 这个新年,佩瑜还是过得比较轻松的,她就炒炒菜,炒菜都有人打下手。 其余的事情,周新国同志都包圆了,一点都不让佩瑜操心。 佩瑜就带着周宁远玩,带着他在村子里逛,让他和小朋友们玩,而她就混在村子里晒太阳的人群中,顺便吃吃瓜,听听东家长西家短。 新年转瞬即逝,在这几天的默默相处中,佩瑜觉得自己对周新国同志的印象越发好了,而他对自己真的很好,工资上交,家务主动做,对她温声细语,最重要的是,周新国同志的颜值是非常不错的,当兵的他有着军人的风格,是铁血硬汉类型的,这种类型的男人,也挺让佩瑜喜欢的。 总之,一个新年下来,就几天时间,两人之间的相处不再像刚开始那样生硬,两人之间开始有了感情,虽然不深,但是细水长流。 年初五,吃过了晚饭之后,周新国说道:“娘,阿瑜,阿远,我明天就要回部队了,你们在家要好好的。” 周新国的心里带着浓浓的不舍,在场的三个人,都是他生命中重要的存在,母亲、妻子和儿子。 周母:“嗯,我去给你收拾东西,再给你做一些东西在路上吃。” 周新国:“好,谢谢娘!” 佩瑜:“你在部队要注意安全哦,我们一家人都在等着你,对了,我给你求了一个平安符,你可以贴身带着吗?” 周新国:“阿瑜,现在是不准搞这些封建迷信的,上面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 佩瑜:“啊,对,是这样,所以我是偷偷求的,放心,谁也不知道,而且这平安符也不是一般的样子。” 佩瑜空间里的平安符,可是有各种样式的呢,既然传统的平安符样式不能要,还有别的样式可以选择呢! 选个什么样的呢?就选一个手帕样式的,手帕上面绣有平安符,但是别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平安符,因为上面的图案就是风景。 佩瑜回了一趟房间,拿出了手帕,递给周新国,说道:“你看,这不说,谁会认为这是平安符呢,这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你一定要贴身带着哦!” 周新国接过手帕,认真看了看,这条手帕质量很好,上面绣的风景图案也非常好看。 只是,周新国严重怀疑妻子是被骗了,这哪里是什么平安符呢?这就是一条手帕啊! 不过,这是妻子的一番心意,他就收下了,他可以把它当成是妻子送给他的定情信物,他一定会好好珍惜这个定情信物,会贴身放在自己的口袋里。 周新国:“阿瑜,你放心,我一定会贴身带着。” 周新国露出灿烂的笑容,能在离别之际,收到心仪的妻子送的礼物,他觉得开心极了。 佩瑜:“那就好,你在部队好好的,我们都等你回来。” 周宁远不甘寂寞,说道:“对,爸爸,你要回来看我们哦,我和妈妈还有奶奶在家。” 小小年纪的周宁远早就习惯了离别,在他心里,爸爸不在家才是正常的,偶尔回来是常态,他对于爸爸要回部队接受良好,而妈妈才是一直陪着他的那个人。 周新国:“好,爸爸一定注意安全,争取多立功,到时候把你们接到部队去生活。” 周宁远:“真的吗?爸爸,我听说部队有枪和坦克,这是真的吗?我去了部队能看到吗?” 小小年纪的周宁远因为爸爸是军人,因此对部队是非常好奇的,这时候就化身成了十万个为什么。 周新国耐心地和儿子说着话,一点儿也没有不耐烦。 佩瑜在一旁看着,觉得周新国还真是一个好父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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