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原乡_第十八章天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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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很好,因为天是蓝的,而我自己是平静的。
  我喜欢抬头看天空,因为那里有无限的空间,那里可以任意承载想象,那里让我感到自由。自由虽然不可多得,却可以自得其乐。
  就像鱼儿悠哉在水里,它虽然看不见外面的世界,但我们不能说它不快乐。
  世间的种种规矩本就不是用来怀疑、或者挣脱的,天行天理,人走人道,各自平衡地存在,这样很好,哪有什么绝对的伟大与渺小?
  我曾以为世界是空旷的,其实是我的内心空旷,我在自我认定的一条直线孤路上消磨,心里的温度渐渐冷却,才开始重新看得到眼前的山水,黑暗和苍白杂糅之后,阳光正好刺了下来,为这卷笔墨增添了些许斑斓。
  阳光是我心里仅次于天空的东西,它是渺茫的希望,是卑微的信念,是爱与包容,是救赎与原谅,每个人毕生追寻的不是天空,因为天空太遥远,太冰冷,那么这一抹阳光就显得如此美好而温情,因为阳光是可以得到的,它属于很多人。
  除了阳光,星空也是很可贵的,它是梦想,确切说是幻想,是欢喜,是梦,是醒,很少有人把它珍藏下来,因为它太脆弱,太短暂,我也是在徘徊多年以后才渐渐对一件事确切地喜欢上的。对我来说,喜欢很多,真爱很难,所以我有时候很珍惜自己的时间,是因为畏惧,畏惧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那件事了。
  月亮也很好,它是祈愿,是思念,是情感,很有人情味,我们吃饱饭闲着没事的时候,也会抬头舒活下颈椎,顺便看看今晚有没有月亮,或者是风向什么的。
  对于芸芸众生来说,看得到的、触摸最多的还是头顶那团云,云离地面最近,所以它是红尘,穿插了太多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望不透,只好自困自乐,觉得很好,于是不肯再再向上多看一眼。
  (其实至此已经没的写了,毕竟这不是应试作文,没人逼我满足多少字的要求,也不用因为自己的字丑而感到羞愧,但我对自己要求还是有的,不能低于一千字,所以我再挤挤,写点滥情诗什么的,我最喜欢了。其实我整天哪里有那么多感慨,无非是发发牢骚凑凑字数罢了,求一个心安理得,但是我今天状态不好,工作压力有点大,当然,除了自己没人会觉得我压力大,因为他们没有体会过一天几千字坚持下来一个多月是什么感觉,当然我也不会在乎,因为某一天我毕竟是想明白了,反正没有人看,反正没人催更,反正是自娱自乐,为什么不写得爽一些,为什么要水字数,为什么不提升一下作品深度?换个角度想想,我为什么要写的那么自以为有深度结果让人看不懂?我为什么要这么自视清高地折磨自己?我为什么要废寝忘食熬成大熊猫?我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废话?)biqubao.com
  因为我真的是很认真地在水字数,这种尴尬,你不会懂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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