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69章 全村分吃熊猫肉黑熊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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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你们没吃过,我也不没过,像野猪野羊野熊,我见都没见过,都是人工饲养的。
  程顾卿看着远处婆子妇女喜气洋洋地分发熊肉。想不到也有这样的一天,吃上国宝级动物。
  “阿娘,俺们回来了。”徐老大捧了一大盆莲藕焖黑熊肉,和熊猫肉。肉少莲藕多。还附带一大盆汤,足够大伙喝。
  程顾卿极度怜悯地盯着那盆熊猫肉,可怜的胖达,成为两脚兽的盘中餐。如果在天朝,也不知道吃了以后,刑多少年呢?
  在线求问,亲,急!
  “把肉分下去吧。”程夫妻吩咐黄氏分餐。
  逃荒后,看着粮食越来越少,黄氏忧心忡忡,觉得不能放任一直吃。程顾卿想了一下,也同意了。
  有好几次黄氏觉得奇怪,感觉家里的粮食没怎么少。而且麦子成色大小参差不齐,有些很饱满,有些干瘪瘪的。问婆婆,只说不知道,还叫自己别多想,可能品种不一样,装袋的时候混了。
  程顾卿被黄氏问话后,再也不敢私自把空间的粮食混下去了,等以后想个办法,把粮食偷偷拉出来,卖在不起眼的地方。等上厕所,就说自己捡到的。
  反正每次上厕所,都遇到各种奇怪的东西,等时机合适,上厕所的时候,上演捡粮食,哈哈哈!
  黄氏把熊肉分下去,男人和婆婆出力多,要分多点,娃子活动少,得分少点。
  至于那盆熊肉汤,随便舀,村里可煮了好几锅。
  “好吃,阿娘,原来熊肉那么好吃的。”徐老二吃到红烧熊肉,立即惊呼起来,熊肉非常肥腻,油乎乎,吃了全身有力,热乎乎地。又夹了一块,仔细尝,真美味,比肥猪肉好吃太多了。
  看到吃得满嘴流油的狗娃,春丫,毛头,把碗里的肉夹到娃子碗里,得吃多点,才长胖,不要像阿爹那么矮小瘦弱,得长得像阿奶那样,强壮有力,干起活来干脆利落。
  “是哩,油水好足,村里的婆子啥时候那么会煮菜的?”徐老大大口大口塞入嘴巴,真香,不愧俺昨晚的搏斗,得吃多点,补补体力。憨厚地瞄了一眼阿娘,下次还捕捉黑熊吗?虽然危险,可肉太好吃了。
  “怪不得那么贵了,富贵人家真会吃。”林大泽不由感慨,小心翼翼吃了一口,眯了眯眼。俺真幸运,竟然能吃上如此的美味,全靠宝珠嫁给了俺。
  嘿嘿!宝珠不仅长得耐看,还贤惠,对阿娘孝顺,还替俺生了两个娃子,俺真有福气。
  林大泽自带爱情滤镜,把宝珠的泼辣暴脾气忽略掉。
  “黑熊肉比白熊肉好吃。”谢锤子夹了一筷子,尝了一口黑熊肉,又香又油,真美味。
  又尝了一口白熊肉,比不上黑熊肉。把碗里的剩余的黑熊肉夹到明珠和肥团碗里。母子俩都生病了,可要好好补一下。俺吃熊猫肉就行了。
  程顾卿看着一群人,吃得那个满足,那个热闹。
  克服心理压力,克服被刑的惊恐感,带着跳动的好奇心,轻轻尝了一口熊猫肉。
  额!不好吃。
  曾经听过天朝一则新闻,四川卧龙,一个二十多岁青年农民,无意间捕到一只带无线电项圈的熊猫,卖掉毛皮,肉自个处理了。他告诉法官:“切碎炖萝卜吃了,但熊猫肉实在太难吃,难以下咽,只好拿去喂猪了。”
  这位青年诚不欺俺啊!
  俺可比他幸运,光明正大吃熊猫人没人捉,嘿嘿!
  又尝试一口黑熊肉,好吃!也明白这种肥腻油汪汪的肉,对于常年劳作又缺油水的农村人来说,简直算得上人间美味。
  程顾卿把剩下的熊猫肉分到娃子碗里,看着娃子如猪宝宝一样噗嗤噗嗤啃食,心里特别满足。
  徐家人看到程顾卿奶奶笑得慈祥,心里非常感动。
  阿娘虽然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但对娃子真心好,有啥好吃的,都分给娃子。以后得让娃子好好孝顺阿娘。
  一顿午饭吃得十分满足,乡亲们都捧着肚子,嘟嘟嚷嚷,这是神仙过的日子,完全忘记昨晚的惊险,更忘记现在是逃荒。
  正可谓美食解忧愁,如果还不解,再来一顿。
  所以村里安排晚上还有一炖熊肉熊汤,婆子妇人算计好了,要细水长流,不能一顿吃完。
  吃饱喝足,悠然自得地躺在铺盖上,好好休养。
  妇女忙活着编草鞋草帽。走路费劲,几乎一双草鞋一天就报废,趁现在有草,得多编些,留着以后用。
  许大夫又叫带病的去他那复查。还好,大伙都是轻微伤,无大碍。包括明珠的腰,听她整天吵闹好疼,好难受。被许大夫当场拆穿,只不过伤了皮肉,离骨头还远,擦下药油,明天保证生龙活虎。
  反而肥团吩咐好好照顾,少吃多餐,不要吃太油腻的,这娃子营养充足,不需要再补。又吩咐程顾卿可以熬些白米汤给他喝,润润肠胃。
  于是肥团成功被肉隔离,大伙不敢再给肉他吃了。
  特别谢锤子,好后悔中午喂了那么多块熊肉,那多油腻。见他早上吃鸡肉粥,吃得欢,烧也退了,精神十足,以为病好了。看来以后要多问问许大夫,问问如何能养好娃。村里有个大夫就是呱呱好!
  如果徐大夫知道谢锤子的诉求,肯定翻白眼,你啥都不用做,让肥团减肥就可以了。
  程顾卿也不懂如何养娃子,徐家里的娃子燕瘦环肥,各色各样,算徐家村独特的风景线。
  休养一下午,又到晚饭时间,和中午那顿一下,红烧莲藕熊肉,炖莲藕熊肉汤。
  村里啥都缺,就不缺莲藕。经过3天的挖呀,挖呀啊,村民把莲藕塘的莲藕连根刨起,一网打尽。现在没啥口粮的村民,天天吃莲藕,都快长成莲藕脸了。
  红烧熊肉大大抚平村民的莲藕心,能吃上肉,快乐胜神仙。
  村长见大伙吃饱喝足,吩咐大伙早点睡,明天只要太阳一出来,就会启程,咱们得快点走出莽山,找个地方安家落户,从此不做漂泊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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