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走到晚,村长只安排休憩2次,不到一刻钟,又开始催促赶路,如此高强度的行走,村民累得如牛一样喘气,个个麻木沉默,行尸走肉,脑袋空空地往前移动。 “停!”前面一声喊叫,解放了全村人,大伙在黄山子几个探路人找的地方修整,搭棚铺席子,准备过夜。 程顾卿解开背带,放下肥团,小子越来越重,像个球一样,勒得人肩膀疼。 今天找不到水,乡亲们有了上次的教训,懂得存水,省着用,不浪费。今晚轮到徐老大几个去捡柴火,保证能烧一晚,供村里值夜人员足够用。 “阿娘,今晚贴个饼子,不做馍馍了,废水。”黄氏把麦面递给朱氏。 家里的粮食加上莲藕干,还能顶一个月的。 赶路一个月,走到附近城镇,到时候补些口粮,应该行得通吧?阿娘应该还有存银吧?如果没有,就得拿出私房钱,幸亏这些年,阿娘阿爹给的零花钱,都存起来。 “你做主,厨房的事交给你,不用问我,你看着安排。”程顾卿挥了挥手,全身乏力,和林婆子坐在席子上,看管娃子。 林婆子由于年轻受苦较多,身骨子弱,赶起路来可受累了,年纪比程寡妇还小,长得却比她还老。双手布满老茧,又黑又粗糙。比程寡妇那对杀猪手,还沧桑。 “嗯嗯,那俺去做饭,今晚的菜就是煮莲藕。鸡不杀了,没水。”黄氏欢快地离开,心里美滋滋的。 村里恐怕只有婆母早早放权给儿媳,其他婆婆,不到死那一刻,都不让儿媳掌管厨房之事。 曾氏和魏氏看到婆婆如此看中大嫂,赶路本身就累了,现在连心都累。 也不知道以后分家,怎么分,婆婆手里应该还有些银钱吧。得叫娃子多讨好婆婆,争取分多点家产才行。 林婆子总算明白,还是亲家母通透,早就把家交给大儿媳。 一路上,亲家母就啥事不管,只有危险之时才冲到前头,护着家人。 平时儿子儿媳如何行事,只要别人没意见,都不理会。就像厨房之事,这么重要的,都肯交出来,不是心大,就是充满智慧。 对于小儿小女,只要家里人没意见,也不理会,只管大方向。 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对,还是错。幸亏俺只有大泽一个,不用想怎么分家,家里东西都是大泽宝珠的。只要他们夫妻俩好,家就会好,孙子也会好。 黄氏几个不到一会儿,就做好饭。徐老大几个也把一晚用的柴火砍好了, 营地里,徐家村家家户户,点起篝火,狼吞虎咽地吃饭。 肥团吃着白米鱼干粥,满脸满足:“姥,姥,明天吃。” 小肥猪的意思是明天还要吃。黄氏真是好舅母,特意把鱼干磨碎,从山里采摘些野葱野姜,加些细碎的野菜,一大碗野菜鱼干粥,足够肥团的份量。 照顾小孩子方面,比明珠这个做母亲的还仔细。 “你乖乖听话,不吵闹,明天就继续吃,但你要谢谢大舅母,是大舅母做给你吃的。”程顾卿喂了一口,小团子张大嘴巴,吃得特别香。 “俺喜欢大,大舅母。”把鱼干粥吞下去,小团子立即扑到黄氏怀里,送去一个香吻。惹得黄氏哈哈大笑。 “阿娘,俺看肥团差不多好了,能吃能喝,还睡得香了。”曾氏看到大伙都喜欢肥团,有点吃味,咱家的文鑫文博也好优秀,就是比不上肥团嘴甜,见人就说讨喜的话。 “应该差不多了,明珠,等会叫许大夫复诊。”程顾卿不放心,2岁的娃子还没站稳,何况现在逃荒,又艰辛,得仔细点。 “嗯嗯,等会俺就去,俺还要叫许大夫给点药油,腰还疼。”明珠扶了扶腰,可怜巴巴地看着阿娘,像个撒娇的娃子。 程顾卿没眼见,直接忽略,又对黄氏说:“家里的芝麻花生白面炒糊糊,还有吧,拿2斤出来,等会给明珠,送给许大夫。”现在给银钱,不如给吃的,许大夫也不缺那几个铜板,得好好待许大夫,以后肯定要麻烦他。 “有,阿娘,俺等会就去拿,许大夫家有小娃子,白米糊糊,正适合。”黄氏也觉得送礼送吃食好,许大夫可比隔壁村的大夫好,看病便宜又实惠,而且尽心尽责。 一家人快速吃过晚食,村长铜锣声响起了,有节律地敲了三下,预示着召开全村大会。 “村长,怎么又开会了。”吃饱了,还想睡觉了,今天累死人了,不要命地赶路。 “是哩,有啥子事哩?”黄毛七拔了根草,挑牙,吃莲藕塞牙,以前都是喝野菜汤。 “等会就知道了,村长大伯肯定有事。”徐麻子在黄毛七身边,也不知道为啥的,自从逃荒,徐麻子和黄毛七对上,总是同一时刻出现,走哪里,都看到对方。 “徐家村经常开会的吗?俺们北山村就不开会,那个村长,哼,只有收税和劳役才出现,平时都不鸟俺们哩。”徐大牛觉得徐家村的村长好负责,啥事都通知村民,并且不藏私心,有肉大家一起吃,连看病的药钱都村里负责,受伤的成员竟然还有铜板补贴,这样的好村,老祖宗怎么离开呢? 幸亏俺找回祖宗之地,回归大宗族了。 俺爹还告诉俺,以后子孙要好好留在徐家村,为徐家村添子添孙。 “你别说,俺们村长可是十里八乡的好村长,不过就啰嗦点,嘿嘿。”徐大憨嘿嘿笑,大长臂晃来晃去,好似特意让别人看到他的长臂。 “村长,大憨说你坏话。”后面的徐福华,就是徐大伯家的小儿子,特意提高声量,出卖徐大憨。 吓得大憨,赶紧捂住他的嘴巴,惹得村里一片哄笑。 连外村人许大夫,和丫蛋娘都大笑,徐家村的人真有意思,但更聪明是徐老头一家,仗着姓徐,竟然一家融入徐家村。 丫蛋娘有些懊悔,为啥丫蛋不姓徐,如果姓徐,自家就是徐家村的人了。现在得紧跟程大娘一家才行,尽量叫丫蛋多干活,机灵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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