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160章 进山寻徐窝头一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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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觉睡到底,醒来天蒙蒙亮,黄氏早就准备好地蛋子和水。程顾卿把刀具分下去,不够用棍棒来凑。
  程顾卿再次重申:“记住,第二天找不到,第三天必须原路返回,一定先保护自己。”
  说完,大伙分散走入山林。天蒙蒙亮,山里却丝毫无凉意。天气太异常,大旱之后恐怕有水灾,不过渡过眼前这关再算,遥远的事不需要思考。
  程顾卿这一队有大牛,斗头阿爷家的福记,徐大伯家的福荣,徐长林家的福东,大长臂大憨,癞子,徐土根家的富春,马仙婆家的徐福平以及荷花阿爹福乐,总共十人。
  好奇地瞧了一眼癞子,太阳从西边出来吗?
  徐癞子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又理直气壮死要面子地说:“俺改邪归正了,再也不偷懒了。”
  这次外出,还真是徐癞子主动提出的,听得癞子爹以为听错,等确定三遍后,才肯相信。至于癞子为什么跟着来呢?也只有他自个心里清楚。
  “好孩子,知错能改。”程顾卿拍了拍癞子的肩膀,反正鼓励就对,要是做不到,到时候后再棍棒伺候。
  癞子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俺真的知错了,谢谢你们,还愿意派人找俺一家。”徐癞子一家最感慨的就是这点,村里人真的派人来找,俺们徐家村真是好村。
  其他人怀疑地看着徐癞子,改不改,看他以后的表现。
  70人,分开7队,分别不同的方向找人。昨晚去过的岔路,不再去,找一些新鲜的路口。
  程顾卿带着9人,快速前行,走走停停,烈日当空,吃个地蛋子喝口水后,大伙继续往前走,一路上,人迹罕见,根本看不到任何人来过的足迹。
  徐福记缺牙漏风说:“程三婶,不如改道吧。”前面应该没啥人来过,根本走不通,一条小路通过这里,尽头了,再也无法往前走。m.biqubao.com
  程顾卿点了点头,再次查看天色,已经傍晚了,再找一会儿,恐怕天黑。
  大伙掉头就走,慢慢地走回头,大概走了半个时辰,又发现一条新路,虽然没看到推车等痕迹,10人还是决定走新路。
  程顾卿打头,仔细查看周围,已经入了深山,如果明天再深入点,还找不到,后天就需要掉头走。
  跟徐家村那边商量好,找三天,再等三天,如果没人回来,就继续上路,不管是谁,不要耽误行程,尽早离开这里才是上计。外面会越来越乱,无法抗争,南迁是唯一的选择。
  一个时辰过去,蟋蟀,小鸟偶尔发出声音。程顾卿招呼大伙停下,找了个高地过夜。这里找不到水源,幸好带够水。
  徐福荣等人烤地蛋子,程顾卿打了声招呼,上茅房,顺便查看周围的环境。
  万籁寂静,深山野岭,荒无人烟之地,竟然习惯了,丝毫不觉得害怕,要是以前,走在乡村小路都可以脑补一出鬼拍肩的恐怖戏。
  而现在,别说鬼,连神仙有威胁,都敢斩杀。
  人真得善变!
  快速上个大号,用土掩盖米田共,做人呢,还是有公德心,免得被人踩到,受人诅咒。
  很好,上茅房啥事都没发生。程顾卿心里比耶!
  四处闲逛,没什么可疑地方,这地方稍微高点,一眼望下去,黑漆漆。为什么不像黄毛七那样幸运,发现篝火呢?看来这个地方没有徐家村人来过。
  遇到意外,逃生的路找好了,就是直接往下跑,嘿嘿!
  程顾卿抬脚准备回去,忽然草丛蹦出来一只肥山鸡,正在埋葬污秽物的地方,挖土!
  妈啊!这也太受虐了,为了不让肥鸡挖屎。
  程顾卿毫不犹豫地捡起几块石头,一掷,狠狠砸中鸡头,肥鸡扑通扑通几下,重重倒地,一命呜呼。
  正想过去捡肥鸡,这时候又从另一边草丛,跳出一只大公鸡,咯咯咯,朝着肥鸡尸体飞去。程顾卿哪肯给它机会,又扔出一块石头,朝着鸡脖子去。
  和想象中的一样,大公鸡同样毙命,死翘翘地倒在肥鸡旁边。
  可怜的山鸡夫妻,同年同月同日去。
  程顾卿看几眼月亮,又大又圆。月圆之夜,适合吃鸡。
  抓着两只山鸡回到队伍,引起汉子们的惊呼。
  “三婶,你可厉害,去一趟,就有两只大鸡。”徐福荣围着山鸡转圈圈。
  在徐家村,和三婶不过点头之交,反而和三叔熟。小时候最喜欢去三叔家的猪肉档晃动,嘴馋,想吃肉。
  三叔每次或多或少给些骨头下水边角料肉,叫带回家,程爷爷也总是笑咪咪。
  回想起一切,仿如隔世,三叔,程爷爷,阿奶阿爷已经去了。而俺们,背井离乡,在逃荒。
  “程三婶,这两只鸡好肥,好大。”癞子流着口水,好想吃肉。
  程顾卿也觉得奇怪,不是旱灾吗,山鸡还那么肥的?吃得那么饱?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有鸡吃,今晚加餐。
  “俺去杀鸡,俺喜欢杀鸡。”福东和大憨几个提着肥鸡,走得远远。
  连毛带皮剥掉,没办法,没有水,只好把鸡毛,内脏这些统统扔掉,用少量的水囊里的水冲洗一遍,架在火堆上烤。散几把盐。
  不一会儿,香喷喷地鸡肉扑鼻而来。
  马仙婆家的福平,好手艺,肥鸡被弄得金黄金,一点儿都没焦。
  两只山鸡,烤好了。
  程顾卿手撕一只鸡腿,做了个请的动作。汉子们争先恐后地加入抢鸡大赛。最后连鸡骨头都干掉。
  吃着地蛋子,品一口鸡肉,人生不过如此。
  程顾卿安排值夜,就地用干草搭成铺盖入睡。也不讲究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因为根本无人当她是女子。
  连自个都忘记是女子。只有当福兴几个喊一声娘,内心才感受到阿娘是女人,俺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
  程顾卿摇了摇,不再多想,明天得一早出发,继续找人。无gps,无电子工具辅助,寻人,不抱任何希望,只不过不找,又无法安心。尽人事听天命,随遇而安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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