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顾卿召集六个小队长,让他们在队伍里各自找十个壮汉子。准备3对1的进攻方式,兵分两路,一队从小道上山,控制山上的山贼,一队与路口的贼人干仗,直接打上去。 程顾卿对着大伙说:“你们记住,3个打1个,对准目标打,把山贼打趴。如果遇到和你们拼命的,直接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俺们的命比他们值钱。 如果他们识时务,就留下他们的狗命,用麻绳捆绑。如果3个人也打不过,就跑。记住一点,记住一点,量力而行,一定保住性命。”至于怎样分队,等晚上打探清楚山下有几个贼人守路口。 “老大,是不是把贼人打趴,绑起来,然后弄断他们的手筋脚筋?防止他们有能力作妖。”黄毛七觉得老大最喜欢砍断歹人的腿,让这些为非作歹的人,生不如死。 程顾卿嘴角抽了抽,冷着脸,阴森森地说:“你喜欢,你想怎么干就怎样干,反正不是你被挑断手脚就行。” 想不到黄毛七人狠话也狠,这么不人道的酷刑,也想得出的。大龄青年,没彩礼成亲,心里是不是有点变态? 黄毛七傻笑道:“俺怎么会被他们挑断手脚呢,你也太看不起俺了。”一副老大第一,俺第二的模样,信心满满的。 徐麻子嘿嘿笑:“黄毛七,别吹牛了,你那瘦胳膊瘦腿,人长得又小又瘦,看看那边的山贼,可比你壮多了,俺还是觉得,你留在村里,做护卫。” 这两人就喜欢斗嘴,徐麻子满脸麻子,但身材高大,在村里算得上营养丰富。黄毛七有一撮黄毛,又偏瘦,家里穷,吃得不好。 黄毛七不服气,恶狠狠地说:“打架又不止看个子,还讲究力气,哼,你软脚虾一个,最好留在村里” 程顾卿听到两个人吵来吵去,脑瓜子疼,推了推他们:“吵架的力气,留在晚上用,你们去休息一下,今晚干完活,还要通宵赶路。” 大队长发话,两个人不敢再说什么。 捡来的大刀,仔细查看,擦亮,磨锋利。程顾卿对着拿刀的汉子们说:“俺们和歹人搏斗,废话少说,一刀下去先,再和他们讲道理。”先打残,再看情况,不挣扎的,就留一条活路给他们。 有些拿到徐老大的杀猪刀,程顾卿示范了几下:“看看,杀猪刀这样用,快狠准,一刀砍下去,非死即残,你们练一下,第一次上手,比较生疏,练多几次,就好的了。等会好好使,把贼人干掉。” 没收大壮二壮的杀猪刀,又把藏在车上的其他杀猪刀拿出来,分给没有武器的乡亲们。 徐家,除了杀猪刀,就是杀猪刀,各式各样,对应不同大猪,比村里合起来的砍柴刀还多。 “大队长,你放心,俺们会好好练。”杀猪刀真得好锋利,平时看徐老大杀猪,一捅一砍,猪就毙命。人应该差不多,俺可要学着徐老大杀猪那样对付贼人。 吩咐好大家,把徐老大找来。 “阿娘,你找俺干啥子?”是不是准备让俺当副队长,指挥队伍,攻打山贼。徐老大想想,都觉得兴奋,嘿嘿,还打什么打,俺一站在那,山贼恐怕自动投降。特别是举起杀猪刀,贼人还不吓得屁滚尿流。 程顾卿不知道徐老大的想入非非,认真地说:“老大,你留在村里,看管好乡亲们,特别是娃子,不要让他们乱跑乱叫,俺们去打山贼,避免不了一番打斗。 有些趁机逃出来,可能会冲入徐家村,伤害妇孺。你可要带好队伍,保护好村里人。” 最怕有些贼人或者灾民,趁乱冲向徐家村。特别抽出好些汉子去山头,人手少,对付起歹人的力量就变少了。 徐老大一阵失望,原来不是叫俺去打山贼。但看到阿娘郑重的表情,立即明白村护好村里人比打山贼还重要,拍了拍胸膛,保证道:“阿娘放心,俺肯定保护好乡亲们,村里有俺在,贼人休想靠近。” 程顾卿点了点头,把徐老大留守大本营,是因为这事他做惯,而且做得很好,认真负责,没有失误过。 “按照平时那样,把村里的娃子集中一起,内圈妇女婆子老头守着,外圈汉子守着,今晚比较特殊,不要掉以轻心,要比平时多花精力。” “阿娘,你放心,俺肯定眼都不眨,盯着外面,不准外人靠近。”徐老大说话洪亮,信心满满。 嘱咐徐老大一些注意的事宜后,找到村长。 “村长,等会吃完饭,把水桶水囊准备好,等俺们干掉山贼,会派人下山通知,到时候,组织人手,上山取水。取完后,立即赶路。” 村长嗯了一声:“派些妇人和汉子去山里取水,再留下一些汉子看管村里,取完水后,叫小队长清点人数,人一齐,俺们立即走。” 打完山贼,通知灾民山上可以免费打水,到时候肯定乱糟糟的,避免发生意外,还是走为上计。 程顾卿把所有事吩咐好,回到落脚的地方。 黄氏立即迎来,打了一碗水:“阿娘,你辛苦了,先喝口水。”婆婆可累,指挥村里,忙得饭还未吃。 魏氏把地蛋子和肉干拿出来,笑着说:“阿娘,饿了吧,先吃口饭。” 家里人已经吃过了,大家不敢铺铺盖,搭帐篷之类的。 村长已经通知了,东西要收拾好,等取到水,立即跑路。全村人席地而坐,地上脏就脏,庄稼汉,脏也正常。 程顾卿接过水和地蛋子,不说不饿,一说就饿,天色渐晚,晚霞即将落幕。 咬一口土豆,咬一口肉干,喝一口水。 娃子也知道村里的气氛不对,听话地肩并肩坐在一起,连肥团也不敢出声,圆溜溜的眼睛四处张望,小胖手捂住嘴巴,眼馋地看着阿姥的肉干。 程顾卿不理他们,快速吃干抹净说:“老大、老二、老三媳妇,把家里能装水的东西全拿出来,你们听村长指挥,叫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最重要是,不要走散,跟着村里的队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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