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452章 一起读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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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老大凭借着精湛的刀工,很快把马肉分割好,一伙人兴高采烈地爬上山顶。
  络绎不绝的雨水丝毫影响不了他们火热的心。
  徐老大龇牙咧嘴地说:“村长,马肉已经分好了,怎么煮?”
  快中午了,也该时候吃午饭了,嘿嘿,想不到中午也能吃肉,徐家村的生活变得奢侈了。
  七叔公等族老笑着说:“分几块小的出来,也让其他人家尝尝。”意思是分点给客户曹家,姚家,谷家。当然还有谢清仁。
  徐老大从善如流地切割,很快切出四小块。村长叫人送过去,吃还是不吃,随便。
  村长又走到章家的树棚子里,拱了拱手说:“章老爷子,你家的马已经杀好了,俺看你一家,受伤的受伤,小的小,做饭还是比较难,不如今天中午就随俺们吃马肉汤,做的不好吃,也不要介意哈。”
  看在他们白送一匹马的份上,请他们吃顿饭也应该,村长是如此想的。
  章老爷子感动地说:“还是徐村长想得周到,之前还未怎么样,如今周身疼,哎,动都不想动。”
  也不知道怎么的,身子越来越疼,问了许大夫,他说这是正常现象,还会疼几天呢。就像人爬高山,爬上去不怎样,等第二天,全身酸疼。
  村长摆了摆手说:“你们不介意就好,俺们乡村人家,做的饭不好吃,请多多担待。”
  村长又好奇地看了两个孩子,问了几句身体如何。
  伤得最重的少年硬着头皮说没事,小一点的比较娇气,委屈地说:“疼,全身疼。”
  村长安慰地说:“好娃子,疼是好事,疼过后,就很快好起来的。乖乖休息,上药吃药就很快好的,俺们村的许大夫,什么病都能看好,你放心。”
  说完一溜烟跑了,得回徐家村主持大局,村里少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少了俺。
  程顾卿带着乡亲们去找干的柴火,可惜下了一整晚的雨,找不到干的。没办法,就砍了好些树木回来,湿淋淋,只要大火,也能烧。
  村里人准备做午饭了。走过去一看,毫无意外,就是村里常做的炖汤,甭管什么食材,一锅炖,好吃不好吃,也会被清光。
  妇女婆子在剥锥栗,在锥栗林捡了的,还有很多,村里特意安排马车运。
  看来今天是打算做马肉锥栗乱炖汤,完全不用做主食,吃一大碗锥栗,保证很饱。
  徐家村的娃子可兴奋了,围绕着一盆又一盆的马肉转动,娃子只知道这是肉,肉嘛,肯定好吃,流着口水在看大人切割马肉。
  肥团小肥手搭在徐老大的肩膀上,渴望地说:“大舅舅,吃,吃肉。”
  徐老大长得牛高马大,五大三粗,加上整天握着一把杀猪刀,妥妥的反派角色,吓娃子的必备对象。
  而肥团呢?眼里只有卖猪肉的大舅舅,有他在,就有肉吃,一点也不怕徐老大。
  徐老大哈哈大笑地说:“乖娃,中午吃肉汤,乖,一边去玩。”
  小娃子碍手碍脚,又拿着杀猪刀,真怕不小心伤了他。
  媛姐儿好奇地看着徐老大切马肉,怯怯地问:“肥团大舅舅,马肉好吃吗?”
  媛姐儿也是第一次看杀马吃肉,眼睛湿漉漉地看着腰圆膀大的徐老大发问。
  哎呦,徐老大粗汉子的心几乎融化了,家里的三个小子非打即骂,对可爱的女娃娃,不知所措。
  自用认为最温柔的声音,实际依旧大吼声说:“俺也没吃过,等会媛姐儿吃多些,看看好不好吃。”
  媛姐儿双眼亮亮地说:“好啊,等会我来徐家村吃。”心里长舒一口气,终于有人请我到徐家村吃饭了,要是不请自来,太没礼貌了。
  肥团听到吃的就兴奋,指着盆里切好的肉喊:“吃,俺也吃哦,俺喜欢吃,肉肉哦。”
  文鑫点了点头说:“肉,俺也喜欢吃,等会俺要吃多些。”
  徐老大看到一大群小娃娃围过来,赶紧说:“秋花啊,你带着弟弟妹妹出去玩,姑父要干活呢。”
  秋花是个体贴知心的小姐姐,爽快地说:“俺知道了,姑父,俺带着他们走。”
  对着媛姐儿等人说:“快走,不要碍着俺姑父切肉,他要是切得慢,俺们就吃得慢。”
  众娃子听到后,人作鸟兽散,一轰隆离开这里。
  另一边的文博,当归,辰彦,李欢在读书,想着今天不赶路了,时间太多,不如用来学习。
  辰彦问一句,下面的三个小娃子回答一句。
  阿瞒看到这边有热闹,赶紧跑了过来。听到他们还是在学习,兴趣寥寥,不解地问:“当归,好不容易不赶路,你们还在学习啊?”
  当归点了点头说:“阿瞒,我最喜欢学习的。”
  其他小伙伴也点头,表示要做个爱学习的好娃子。
  阿瞒不想学习,一来他们读的,自己全学完了。二来好不易出来了,不在学堂了,当然要好好玩。
  以前在谢府,整天读书背书写字,好疲倦。
  文博认真地说:“我们只能这个时候学习了,等到了吉庆府,安家落户,就没时间了。
  阿瞒不解地问:“为什么?你们没时间,去干什么呢?”
  文博回复道:“等安家了,我们就要开荒种地,那时候会很忙,没空读书了。”
  村长爷爷经常说,等到了南方,被官家安排了,一村人就要开荒。徐家村穷,没银钱,买不了现田,只能种别人不要的地。那时候会很辛苦了。
  文博想着自己也是徐家村的一份子,也需要开荒种地,肯定没时间读书。不如趁赶路的路上,好好识字,学多些。
  当归赞同地说:“是哩,文博说得对,到时候,我就要跟着阿爷上山采药,我家还继续种药田,肯定很忙了。”
  阿爷经常说了,药材太贵了,许家买得起,穷人也用不起。只能上山采药,自己种药田,这样给病人用的药,就能便宜很多,穷人就能看得起病了。
  当归自认为医n代,有义务帮阿爷采药,减轻阿爷的负担。
  张辰彦点了点头说:“是啊,到时候落户安家,肯定很多事做,读书恐怕没时间了。”
  张夫子是秀才,但腿断了,走路一瘸一瘸,身体残疾,恐怕不好找工作。家里只有二叔和辰彦是男子,要负担起一家的生计了,读书恐怕难以继续了。
  而李欢小郎君呢?有爹有娘,还有太爷,姑婆,比徐家村的娃子好太多了。
  阿瞒听到小伙伴的回复,对比自己,想读书,什么时候都可以读,瞬间觉得太不珍惜了,愧疚地说:“你们说得对,我也和你们一起读。大家一起读,才会进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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