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454章 马肉锥栗乱炖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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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长夫人看到大锅炖汤好了,笑着说:“姐妹们,收火,汤可以了,喊人吃午饭。”
  村长接到通知,敲了敲铜锣,喊道:“吃饭了,快来排队打饭。一定要排队,谁插队,谁最后一个打饭。”
  徐老三早就看到村长拿铜锣了,前一秒和张师兄、大舅子聊天,后一秒不留只言片语,飞奔回去拿大海碗。
  比他更早的是明珠,说到吃,明珠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一直在观察厨房那边的状况,等确定饭菜好了,赶紧抄出大海碗,顺便还给了肥团一个。屁颠屁颠地跑到大锅跟前,争取做第一个打饭人。
  至于为什么不拉着肥团去,明珠认为肥团走得慢,严重影响自己的速度,干脆让小子自个去打饭。
  肥团也是醒目的,接住阿娘的大海碗,想也不想地站起来,跑去打饭,肥团是个善良的好娃子,临走前还说:“快,打饭,吃。”
  仁至义尽地通知小伙伴了。
  媛姐儿正和秋花,翠妞在玩麻绳,听到可以开饭了,立即对着郑嬷嬷说:“嬷嬷,我们去打饭。”
  郑嬷嬷早就做好准备了,由于谢家没有大海碗,媛姐儿依旧用上次的大盆装。
  阿瞒此时也捧着大盆排队,站在一边的贴身丫鬟不好意思地看着走来走去的徐家村人。
  哎呦,拿大盆打饭,我是不想的,但谢家只有精致的小碗,少爷又嫌小。没办法了,只能用盆顶替。
  黑蛋是个好哥哥,对着翠妞说:“妹妹,你在这坐着,俺去打饭。先打你的,再打俺的。”
  黑蛋的大木碗是谢锤子赶工制作的,做工粗糙又难看,但讲究一个大一个实用,黑蛋很满意。
  徐家村人一窝蜂涌向大铁锅,一个铁锅排一个队伍,七叔公在一边监督。
  徐家村除了讲究礼义廉耻,还多了一条规矩:讲纪律讲组织。谁要是破坏规矩,娃子大人一样挨木棍。
  至于章家的饭菜,程顾卿舀了一大盆过去,笑着说:“老爷子,如果不够,再去舀,村里管饱。”
  就说锥栗,徐家村剥了一大堆,只吃锥栗,也让你吃到肚子胀胀。
  章家唯一的仆人接过饭菜,章老爷子感激地说:“麻烦你们了。”
  程顾卿摆了摆手说:“这还是你家的马肉,俺们村占大便宜呢。”
  章大爷赶紧说:“程娘子客气了,你们救了我们,一匹马,换不了这份恩情。”
  程顾卿豪气地说:“出门在外,遇到不平,出手相助很正常,莫要客气,你们慢慢吃,不够,可再舀,村里煮了很多,别客气。”
  拱了拱手,告辞。
  回到徐家村,黄氏早就帮程顾卿打好饭,笑着说:“阿娘,村里的婆子可喜欢你了,每次都舀一大盆。”
  程顾卿看到比自己脸还大的饭盆,笑着说:“没办法,俺力气大,吃得多,她们不给俺舀,俺也会去舀。”
  接过大盆,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
  还是熟悉的味道,怎么说,不难吃,也不会惊艳。
  徐家村的婆子做饭喜欢大锅乱炖,把锥栗,马肉,放水慢慢熬,熬好后,加入胡椒辣椒,野姜野葱。
  许大夫还贡献几粒枸杞红枣,杂七杂八的放在一起慢慢炖。一出锅,香气扑鼻,可吃起来味道就一般了。
  夹了一块马肉,不难吃,也不好吃,没有传说中的臭。
  程顾卿觉得很一般,但娃子却吃得很开怀。阿瞒和媛姐儿还是在这边吃饭,真服了谢清仁,一点也不介意金贵的娃子和泥腿子的娃子玩到一起。
  阿瞒夸张地说:“哎呦,太好吃了,我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马肉。”他有没有吃过马肉,谁也不知道,只见郑嬷嬷嘴角抽搐,面无表情地伺候。
  媛姐儿点了点头说:“我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马肉。”郑嬷嬷替小姐擦了擦嘴巴,小姐,你是根本没吃过马肉。
  肥团眼睛睁大,认真地说:“吃,好吃,马肉,最好吃。”没有肉是不好吃的,肥团的世界能吃得下肚子的,都是美食。
  黑蛋很认同马肉好吃,不舍得吃,把肉夹给了妹妹,又夹给了砖头哥哥。
  曾家三个娃子,就属黑蛋身子最健康。
  翠妞还是弱弱的,砖头更惨,逃荒的路上,曾鹏程夫妻紧着黑蛋和翠妞两个小的吃,往往饿了自己的娃。所以砖头反而成为营养最不良的,身子最虚弱的。
  秋花小姑娘挨着李悦小娘子,两个小丫头正在认真地吃饭。
  李太爷一家自从吃了徐家村的大锅饭,每次也过来吃。王家也一样,反正大锅饭挺好吃的,又不需要下厨,王家两个儿媳窃喜。
  至于江哥儿一声不吭地吃饭,谁跟他说话,也不会出声。
  程顾卿干了一上午的活计,也饿得慌,一大盆吃个精光,还未饱,掉头去舀。
  村里还有,弄了一些锥栗吃,糯糯的,吃起来很可口。
  明珠也一样,回头打汤,心满意足地说:“阿娘,吃大锅饭就是好,管饱。”
  比在家里吃饭好太多了,这些日子,锤子,阿娘老限制伙食,弄得俺心慌慌,全身无力,赶路都没精神。晚上睡觉,必须喝一肚子水才能睡得着。
  宝珠点了点小妹的大脑袋,笑骂道:“别吃太多,吃撑了,可难受了。”
  明珠当耳边风,从来只有吃不饱,永远不会吃撑的。
  徐老三吊儿郎当地问:“阿娘,晚上是不是吃大锅饭啊。”
  徐老三瞄到村里还有马骨头之类。
  程顾卿点了点头说:“晚上用骨头熬锥栗,全村有汤喝,至于饭,自己做。”
  村里秉承着物尽其用的原则,马骨头也不放过,用来熬汤,也会很香。
  徐老二笑着说:“嘿嘿,太好了,又可以多吃一顿了。”吃村里的就是好的,可以敞开肚皮吃,吃得多,才不会亏。
  林婆子啃了一口锥栗,马肉早就舀给两个孙子,高兴地说:“俺这辈子,吃到最多肉,竟然在逃难的路上,哎,想都不敢想。”
  农村人一年到头,能吃几顿肉,算得在村里的好生活了。谁知道,逃难的路上,什么肉都有机会品尝。
  程顾卿笑着说:“亲家,你的福气还在后面呢,往后天天有肉吃呢。”
  林婆子和众人听到后,哈哈大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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