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599章 四不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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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顾卿看到有些婆子不忿,立即补充:“其实,俺们村的好儿郎太多了,太难选了。不说别的,就说六斤他爹,可会说话,账也算得清楚。可惜家里只有他一个壮劳力,没办法选走。村长几个族老暗暗叹息呢。”
  刘婆子听到程顾卿这么夸儿子,笑得那么放肆,假装谦虚地说:“哎呦,福兴娘,六斤阿爹哪有你说得那么好。”
  程顾卿认真地说:“六斤阿奶,俺是老实人,说得可是真话呢。还有斗头叔家的福记,可机灵了,只可惜缺牙,说话漏风,不好选上去。
  哎,可惜了,福记干活可认真负责又有耐心,十里八乡俺就没见过一个那么认真的人,哎可惜了。”
  徐福记老娘听到后,心里暗暗替自家儿子可惜,福兴娘说的对,缺牙,面相破了,哪敢在县里大人跟前献丑呢。
  嘴里却说:“福兴娘啊,福记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哎,只不过缺牙的确没办法选,哎,可惜了。”
  程顾卿顺着婆子的话一直说下去,把在场的每个人的儿子都夸一遍,连窝囊废金宝他爹也违心地夸。
  程顾卿对着钱婆子说:“钱婆子,俺虽然不喜欢你,可金宝爹是个孝顺的,村里就没人比他孝顺,可听你的话了。”
  钱婆子一咽,不喜欢俺就不要说出来,听到后面夸金宝爹孝顺,得意地说:“俺儿最听俺话了,哼,你们羡慕不来的。”
  在场的婆子恨不得给钱婆子一巴掌,让你嘚瑟。
  心里却非常赞同福兴娘的话,金宝他爹,还真是大孝子,钱婆子作天作地,他毫无抗拒,说走东就走东,说走西就走西,哪家的儿郎比得上呢!婆子们只有羡慕的份了。
  程顾卿聊得口干舌燥,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能聊得那么久,猛然发现,有向着村长发展的趋势了。
  赶紧止住,不顾众婆子挽留,屁颠屁颠地回铺盖处盖铺盖,还是早点睡,明天挖多几米长坑好了。跟婆子聊得太多,迟早被通化,成为八卦的婆子呢。
  一觉醒来,大家吃过早饭,急匆匆地到河对岸干活。天气越来越冷了,盖了被子才勉强抵住寒风。得快点搬到木屋里住才行。
  程顾卿仔细检查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有野物的足迹,看脚印,是小野物,心里没那么担忧。
  徐麻子乐呵呵地说:“村长,俺这里有只四不像,哎呦,竟然装到一只四不像,哈哈哈。”
  乡亲们听到长坑了里有野物,快速地跑过去看戏。蟠龙山果然名不虚传,随便挖挖坑,也有动物往下跳。
  程顾卿一时想不起四不像是什么,等过去一看,原来说得是麋鹿。
  在天朝可是一级保护动物呢。
  这只麋鹿挺大的,一看就成年了。看上去三四百斤左右,特别麋鹿上的两只角老长了。所以徐家村一眼看到四不像,就知道这是一只雄性麋鹿。
  麋鹿喜欢生活在沼泽、平原地区。听蟠龙村的人说过,蟠龙山上有个大湖泊,难道麋鹿就生活在那里?
  程顾卿不懂,也没有打算懂,这些事等以后闲着再研究。
  眼前这只麋鹿已经断气了,看肚子的伤口,应该和某些动物搏斗,混乱中下山,结果掉入徐家村挖的长坑,失血过多而死。
  许大夫可惜地说:“要是活的就好,鹿血可真贵了。”
  许大夫又喊人把麋鹿抬上来,他主要摘采鹿角,仔细查看,又惋惜地说:“这只鹿太成熟了,两鹿角早就老化了,采不了鹿茸了。哎,可惜了。”
  说着说着就去拿刀割鹿角。虽然做不出鹿茸,但鹿角也值钱的,药用价值也高,卖了值不少钱呢。
  等割完了,村长安排汉子抬死鹿回去,至于许大夫不挖坑了,回去炮制鹿角重要。
  程顾卿没吃过鹿肉,也不知道好不好吃。特别麋鹿,可是保护动物,更想尝一尝。
  村长听到乡亲们一边挖坑,一边畅谈今晚有鹿肉吃。
  立即骂到:“吃,就知道吃,干活老是偷懒,挖个长坑,也挖不好。不准吃,谁都不准吃。”
  偷偷地找上程顾卿:“美娇,不如你拿到镇上卖,四不像可是好东西,贵人最喜欢吃的。”
  程顾卿犹豫地说:“可蟠龙镇好似没啥有钱人,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去呢?”
  就一条十字街道,肉眼可见的贫穷,比徐家村的镇还不如。找有钱人购买,恐怕好难。
  村长心里也这样认为的,但不死心地说:“你扛去镇上卖,要是没人买,就扛回来。要是价格合适,你就卖。村里穷,可需要银子。这么好的东西给俺们这些泥腿子吃了,怪可惜的。俺们不配吃呢。”
  程顾卿自认为很配吃,可村长觉得他们不配吃。
  村长看程顾卿犹豫,又说道:“你去试一试,不试过,哪里知道卖不卖出去呢、辛苦你了,美娇。”
  程顾卿看到村长哀伤的模样,一时心软,答应道:“村长,俺试一试,要是卖不出去,或者卖得便宜,可不能怪俺。”
  村长顿时乐了,笑着说:“不怪,不是你的错,你尽力就行。”
  于是村长夫人几个煮饭婆子快速打包好麋鹿,把它放到驴车上,千叮万嘱地说:“福兴娘啊,卖完就回来啊,卖不出去也回来。这东西老贵了,镇上穷鬼多,吃不起太正常了。”
  程顾卿满头黑线,穷鬼说人家穷鬼,这是底层互相伤害吗?
  如果麋鹿还是活的,村长肯定让人去县上卖的。现在死了,只好到镇上卖。至于卖不卖得出,全凭天意。
  程顾卿驱赶着驴车,走了半天,中午才到镇上的,幸好天气冷,一时半会不会腐臭。
  把驴车寄托在镇牌坊下,急匆匆地走进街道中心。其实哪里有中心,就两条街,一眼看到尾。
  程顾卿先找上镇上唯一的两层楼高的客栈,开门见山的说卖麋鹿,死的。
  看门的小二看到她牛高马大,自认为是山里的猎户,叫她等等。
  很快掌柜出来,仔细看了看麋鹿,惊讶地说:“四不像?”只是鹿角被割了,一时之间又不确定了。
  程顾卿老实地说:“掌柜,是四不像,蟠龙山来的,鹿角卖给大夫了。这肉,你看要不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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