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600章 讨价还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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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看了看麋鹿,问道:“死了多久?”看血迹还是挺新鲜的,也不知道死了多少日子。
  程顾卿为人实诚,实话实说:“昨晚掉入陷阱的,应该今天天亮刚死的。”
  昨天收工还未见到麋鹿,肯定刚死不久。
  掌柜嗯了一声,仔细查看麋鹿,用鼻子闻了闻,感觉程顾卿没说谎。
  皱着眉头说:“这鹿太大了,我们的客栈吃不下。”
  程顾卿听到后皱眉头,散卖?不太想,太浪费时间了。何况客栈要不完,更没地方要。
  心里想着干脆不卖,扛回去徐家村吃好了,反正没吃过,想尝一尝味道。
  至于怎样向村长交差,程顾卿觉得自己来一趟镇上,已经交差了,卖不出去,也不能怪卖的人。
  程顾卿摇了摇说:“掌柜,不散卖,你要整只,便宜点。散卖,太麻烦了。”
  掌柜也明白,散卖的确难,何况猎户又不是杀猪匠,没听到一块肉一块肉散卖的。
  皱着眉头说:“这位娘子,哎,我想要也要不了那么多,店铺客人有限呢。”
  掌柜的确想要一些鹿肉回来,让客人尝鲜。但整只拿下来,肯定卖不完。
  程顾卿眼珠子溜溜转,低声说:“掌柜,你认不认识附近的大户啊,你去问问他们要不要,如果要,我便宜卖。”
  一个地方有穷人,对应的也有富人。虽然蟠龙镇穷,但总有几户大户。万一他们买呢?
  程顾卿可以上门推销,可嘴巴笨,又不太爱跟人打交道,更重要无论是前世,还是程寡妇都没做过买卖。都怀疑自己不敢上去敲门,问别人要不要鹿肉呢。
  掌柜眼睛一亮,这个提议好,蟠龙镇的确有几户大户,或许冬天了,人家想来个烤鹿肉,滋补滋补一番呢?问一问也不吃亏。要最好,不要也没关系,最多浪费腿脚和口水。
  掌柜笑着说:“这位娘子,怎么称呼?”
  程顾卿拱了拱手说:“掌柜,叫我程娘子即可,我家住在徐家村,也就是蟠龙山脚下。”biqubao.com
  掌柜皱着眉头说:“蟠龙山脚下有村庄?徐家村?我怎么没听过的。”
  程顾卿暗想,你当然没听过了,目前徐家村只有6间木头屋,而且还没竖个村牌子呢。
  笑着解释:“蟠龙村听过吗?”
  掌柜点了点头说:“听过,蟠龙村有条蟠龙河呢。”
  程顾卿亲切地说:“对,蟠龙村有条蟠龙河,我们徐家村就在蟠龙村对面,跟蟠龙村隔着一条蟠龙河。”
  掌柜哦了一声,还是不知道徐家村具体的位置在哪里,不过不影响买卖,拱了拱手说:“本人姓刘,幸会。”
  程顾卿看了看“愉悦客栈”的招牌,露出八颗牙齿,尽量职业性微笑:“刘掌柜,那就拜托你去问问了。不如这样吧,50文一斤卖给你,至于你卖多少是你的事。”
  意思的能赚多少全凭本事,程顾卿不干涉,不眼红。
  掌柜皱着眉头说:“50文一斤太贵了,40文一斤吧,如果可以,我就去问问别人要不要。”
  程顾卿直摇头:“掌柜,我跟你说实话,我这个人老实,50文一斤已经很便宜了,这个你肯定比我清楚的。我不擅长议价,也不喜欢讨价。是多少,我就说多少。”
  猪肉10文一斤,鹿肉卖50文一斤,已经很低价了。
  程顾卿不喜欢开高价慢慢地议价,主要是不喜欢。前世去购物,不是网购就是超市,路边小摊讲价,从未试过。
  刘掌柜也知道程顾卿给的价格属于偏低,但人嘛,总是贪心的,能讲一分是一分,特别是生意人。
  刘掌柜不死心地说:“程娘子,45文一斤,最高价了。你这东西不好卖,好少人能吃得下。”
  程顾卿看了一眼掌柜,太累了,跟他说话。
  摇了摇头说:“50文,不议价。掌柜不要就算了,告辞。”
  自己尽力了,中年掌柜还是不要,程顾卿自我感觉对得起村长。不要更好,扛回去自己吃,嘿嘿,村里人多,分下去肯定少,但少也能尝到几片,嘿嘿,真想知道鹿肉是什么味道的,以后跟人聊天,也有资本聊呢。
  程顾卿想也没想,扛起麻袋走人。虽然麋鹿三四百斤,但对于大力寡妇来说,不值得一提。
  程顾卿想着等会去买东西,问问老板哪里招搬砖的,自个去搬砖也能混个三餐饱吧。当然不到最后一步,坚决不去搬砖。
  刘掌柜傻眼了,上一秒还在讨价还价,怎么下一秒说走就走的。还有,扛着麻袋的样子真洒脱。那可好几百斤,说扛就扛的呢?
  刘掌柜见人真得走了,不是诈走,急着跑上去说:“程娘子,慢着,怎么说走就走呢?做生意哪有你这样的!”刘掌柜长得高瘦高瘦的,可跑几步路,跟胖子一样,气喘吁吁。
  程顾卿无奈地停下,再问一次:“刘掌柜,明人不说暗话,50文一斤,要就拿去,不要就别说太多,浪费大家的时间呢。”
  最烦就是讨价来讨价去的,做人就不能爽快些吗?价格合适,能赚钱就行了,还想赚更多,得寸进尺,太没人品了。
  刘掌柜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卖家,也服气了。
  没好气地说:“50文一斤就50文一斤,但我不包别人一定要的。卖不出去,可不负责的。”
  程顾卿点了点头说:“没事,卖不出去,我最多扛回家。反正是肉,能吃。不卖也可以的。”
  刘掌柜一哽,这是做买卖的态度吗?什么意思?辛辛苦苦打猎,不是为了赚银子吗?语气怎么如此云淡风轻的?
  刘掌柜不再多想,怕想太多,怀疑人生。
  安排程顾卿进入客栈的内院,让她等等。叫小二看好店铺。午饭时间过去了,客人少得可怜,掌柜带着另一个小二去大户家拜访,问人要不要鹿肉呢。哎,赚钱可不容易,为了几个铜板,刘掌柜拼了。
  留下的小二搬来凳子让程顾卿坐下,还好心的端了杯茶水。
  程顾卿赞许地说:“谢谢啊,你这种服务态度,客栈的生意肯定越来越好的。”
  小二也不明白服务态度是什么意思,但肯定是夸奖的话,笑嘻嘻地说:“程娘子,你在这里慢慢等,我忙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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