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围一群喝粥的年轻人,听到林周跟张建军的聊天。 端着粥,悄咪咪的往他们所在的位置移动,想要听的更真切些。 这是什么豪门八卦吗? 是他们这种围观路人可以听到的吗? 原来现实中的总裁也是跟小说里的霸总学习来的。 林周跟张建军还在继续说着。 显然,林周对这个话题也很感兴趣。 “怪不得。” 原来张大爷儿子从小就按照总裁文里的模板培养的。 尤其是张大爷妻子意外去世后,那些总裁文小说,都成了遗物,是妈妈留给孩子的东西。 张明远肯定想妈妈了,就拿出来看看,看多了,可不就想成为妈妈想象中的模样嘛,变成了一个霸道总裁。 他真的,我哭死,好令人感动的母子情谊啊! 张建军见林周一副很感动的样子,有些疑惑,总感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但下一秒,一口海鲜粥吃到嘴里,他的注意力立马被转移了。 好好吃啊! 洁白的大米已经被蟹黄虾头煸炒出来的油脂染成了金黄色,吃到嘴里,鲜虾跟蟹黄的鲜味,不分彼此的在味蕾回荡。 咀嚼开来,还有蟹黄绵密的口感。 要是吃到脆嫩的鱿鱼,那脆嫩的口感跟腌制时的调味,更是味蕾的享受,说鲜掉眉毛一点都不夸张! 还有那大虾,也一点都不老,不是白灼的口感,也不知熬粥煮久了的那种发柴的口感,像是粥煮好,鲜虾倒进去,利用滚烫的米粥焖熟的。 极嫩,极鲜,这种做法也能吃到食材最本身的味道。 不是最新鲜的活虾,可没这个口感。 “你这粥卖一百一碗是不是亏了?这么多海鲜,能吃出来全是新鲜货,江东不靠海,新鲜的海鲜都是空运过来的,价格比沿海城市贵多了,我看这里面还有干贝瑶柱,螃蟹,大虾,鱿鱼等等,好多种海鲜,成本很高吧。” 林周听到张建军的话,眼前一亮,一副大爷你懂我的神色。 可不是,这锅海鲜的成本太高,他煮的时候,也是想着自己吃,压根没注意成本,怎么好吃怎么做。 结果昨晚才发现,成本确实有点高,基本不赚钱了。 算上他煮粥花费的时间成本,都可以说亏本了。 毕竟他还爬到了山顶。 尤其是当有人嫌一百块一碗粥贵,林周想到那些成本,心都在滴血。 都怪这几天摆摊,每天都有人嫌贵,虽然林周当时没说什么,但听多了,还是在心里留下痕迹了。 就想着做一锅成本对得起一百块一碗的粥。 这明显就是被那嫌贵的食客绑架了啊。 林周没想到最懂他的人竟然是张大爷。 果然是一起爬山的友谊,只会关心他亏不亏本,不会觉得卖便宜点,他做为食客能占便宜。 是个大好人啊! 林周感动的无以复加,拉着张大爷的手,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摊位前,突然来了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 林周:??? 不是,谁家好人爬山穿的西装革履啊。 真是头一次见穿西装皮鞋爬山的,他脚还好吗? 林周真不是故意的。 只是下意识的看了看这人的脚。 特助兼保镖-小李注意到林周的眼神,嘴角抽了抽。 但想到大小姐吩咐的任务,还是尽责的开口。 “你好,两份粥。” 说着,他扫码付了两百块钱。 林周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盛粥的动作都慢了半拍。 周围端着粥的食客,看向格格不入的小李,都隐晦的投来注视的眼神。 小李此时此刻就庆幸自己带了墨镜,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不然多尴尬! 他是陆总给陆浅安排的助理兼保镖,是部队里退下来的,非常有实力。 昨晚小李就被陆浅派了任务,明天早上到秦黄山山顶找到一个卖粥的摊位,买两碗粥回来。 等她睡醒要吃。 于是小李上班前,先来了一趟秦黄山。 因为买完粥就要去上班,他懒得在回家换衣服,就直接平时上班的穿着打扮来爬山了。 爬秦皇山这点运动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几十分钟就到了山顶,穿什么鞋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不对,还是有影响的,速度上慢了一点。 他也知道穿着这样来爬山,肯定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但没办法,他又不想来回多跑一趟,只能这样了。 “谢谢。” 接过粥,小李依旧没有表情,仿佛一个过客一般,完成买粥的任务就要离开。 但这一幕还是让山顶上的游客看足了热闹。 等小李身影看不见后,议论声立马起来了。 “我去,这是不是就是小说里,助理还是保镖得到总裁命令来买粥啊?” “可不是,我感觉我们都是npc啊,为剧情服务的路人,就是背景板。” “好酷啊,他肯定是保镖,那肌肉,穿西装都遮不住,而且西装配墨镜,不是保镖标配吗?” “电视剧误人啊,谁说保镖一定得穿西装配墨镜的,搞得大家都有固有印象了。” “那你说刚才那人不是保镖?” “我没说!” “......” 林周听到周围人的讨论,一个没忍住笑出声了。 现在的年轻人真有意思。 竟然说自己像是npc。 难不成他一个绑定系统的男主,只是别人言情霸道总裁文里的路人甲。 一想到这画面,林周笑都止不住。 真的很抓马。 “你笑啥?” 张建军全程都专心致志的喝粥,压根停不下来,根本没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事情。 这会见林周笑的停不下来,疑惑的问道。 “没事,想到了个好笑的事情。” “好喝吗?” 林周收敛了笑容,看着张建军一碗粥都要吃完了,礼节性的问了一句,转移话题。 “好吃啊,跟你做的包子不相上下,比我在港台那边吃的几十年煲粥老师傅做的粥都好吃,那还是百年大饭店呢,没你手艺好。” 张建军竖起大拇指就开始夸。 他有钱,活了大半辈子,虽然对吃不重视,但各大饭店,也吃过不少,别人请客,或者他请客,找的肯定都是有名的地方。 但那些地方的味道,还真就比不过林周摆摊卖的粥跟包子。 林周年纪轻轻,没想到厨艺就有种返璞归真的味道。 每样食材都能吃到食物最纯正,本来的味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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