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随机摆摊,顾客追我十条街_第43章 看来这大学生也不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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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张建军来说,这份“纯正”,才是最难得可贵的地方。
  现在很多菜看着花里胡哨的,不吃到嘴里都不知道是啥。
  食材本身的味道一点没有。
  客人点这道菜,想吃的不就是这个味道吗,一道菜所用到的食材,都尝不到食材本身的味道,那吃啥。
  还是林周的厨艺更好。m.biqubao.com
  能发挥食材本身最优质的味道,还能结合调味,制作方法,让食物的味道更上一个等级。
  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啊!
  张建军猜测也就是林周这样的人,不用为钱发愁,还有丰富的资源去学习厨艺,只一心追求厨艺的人,才会在这么年轻就有如此出众的手艺。
  能住在皇家首府的人,哪个不是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的,一般人买都不到的地方,林周能住在这里,就代表了很多东西。
  估计是从小就喜欢做菜,家里就会为其准备世界各地的名厨教导,各种食材取之不尽,要什么有什么。
  才有了如今这一身惊艳绝伦的厨艺。
  而且林周有这厨艺,还没有开餐厅,或者当厨师挣钱,而是自己随心所欲的骑着三轮车到处摆摊。
  估计就是想锻炼自己的厨艺,不以挣钱为目的的练习,保持本身的厨艺技能,享受这个过程。
  看着眼前的林周一脸高兴的样子接待着每位食客。
  张建军更加相信自己的猜测。
  不然怎么解释,这样有钱有手艺的人,会天天辛苦的出来摆摊呢。
  以林周的厨艺,去应聘国宴厨师都是没问题的,更别提想挣钱的话,开个饭店,随便做做菜,怕是预约的人都能从江东排到国外。
  像现在这样,做菜摆摊,给不懂行的路人们吃,他们还觉得一百块一碗粥贵,一点都不知道这水平的粥,放到大饭店,都能卖几千上万一碗,份量还只给一口。
  真是不珍惜啊!
  张建军看着刚刚一个问完价格,觉得贵的客人离开后,可惜的摇了摇头。
  可惜这人不懂,这份海鲜粥有多好吃!
  一碗都吃不够,得连吃两大碗,才会觉得满足,一定得吃到肚子饱饱的,才会有那种食欲被勾起后又被满足的幸福感。
  大夏天的,吃完两大碗热气腾腾的海鲜粥,浑身都是汗。
  但却格外的爽快。
  满口鲜、糯、弹、嫩,在场的食客哪个不是吃到后赞不绝口,只顾着一勺一勺往嘴里送,无暇关心其它。
  那对买了粥的小情侣,更是吃的头都不抬。
  华国人不骗华国人,诚不欺我也!
  新鲜的膏蟹,那香醇绵密的口感,炒出香味后炖煮在粥里,仿佛无处不在,每一口都有它的存在,却又吃不到明显大块的蟹黄,真是鲜美的同时,勾的人愈发的馋。
  看起来油亮的米粥,颜色诱人,色泽饱满,吃在口中,却不显油腻,又鲜又香,丝丝入味。
  不知炖了多久,才有这等鲜美的口感。
  整虾被煮熟后鲜红的颜色,蜷缩弓起在米粥里,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吃在嘴里,新嫩弹牙,简直不敢相信是虾肉。
  真是鲜到眉毛都要掉下来。
  “老板老板,你明天卖什么粥?”
  吃完粥的谢宏看着不远处秀恩爱的曹鸿信,简直没眼看。
  见他们还想玩一会,不着急,他就凑到了林周跟前。
  “连卖两天咸粥了,明天卖甜粥吧,八宝粥。”
  “啊?甜粥啊,我还想吃海鲜粥呢!”
  谢宏跟个馋猫似的,一边舔了舔嘴唇,眼里还不忘看向林周,可怜巴巴的,无师自通的学会跟讨吃,撒娇。
  也就是仗着年纪比林周小,个子也不高,看着跟高中生一样,才有如此作态。
  换个人来林周都会觉得辣眼睛。
  林周失笑。
  看来这大学生也不傻。
  知道海鲜粥的成本高,吃起来值钱划算。
  其实好吃都一样好吃。
  哪怕平凡的番薯粥跟海鲜粥比起来,也同样好吃,只是不同的口味,受众群体也不同。
  喜欢清淡,吃食材本味的人们,绝对更喜欢番薯粥,什么都没放,就纯靠高超的熬粥手艺,熬煮出来的那种大米跟番薯纯正的清香,还有淡淡的甜味,是不可多得的香甜。
  要是大冬天喝一碗,那真是整个身体都暖和了起来。
  但海鲜粥调味了,还加了多种海鲜,大米本身的味道如同水一般,被海鲜吸收,融合,失去了本身的味道,让人只注意到各式各样美味的海鲜,从未忽略了米的香味。
  也可以说在浓郁的海鲜鲜香味道中,大米的稻香味就变得不再明显突出了。
  “八宝粥也很好吃的哦~”
  林周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想法,天天吃咸粥,他也是会厌的好吧。
  得交替着吃。
  “那好吧,老板还是六点到山顶吗?”
  “对的,这周都在。”
  林周温和的回应着客人。
  说出口的话也都是真话,且有暗示性。
  只是很少有人注意到。
  粗心的谢宏也没在乎这句话。
  反而是身后等林周收摊的张建军明白林周的意思。
  “那我明天还来,嘿嘿,老板明天见。”
  “好的。”
  看着谢宏高兴的样子,林周也很高兴。
  有这群回头客在,他每天卖出去的粥,就有稳定的消耗。
  ......
  等到林周卖完最后一份粥,下了山的小李也拎着粥来到陆浅的住所。
  跟陆浅睡同一张床的还有她的闺蜜、
  昨晚两人就着想起,张明远的话题,聊到了深夜。
  今天不出意外都睡过头了。
  小李来的时候,见别墅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就知道陆大小姐还没醒。
  于是把两份海鲜粥送到厨房,让阿姨先给到锅里保温,等陆浅醒来吃就还是热的。
  阿姨还十分上道的准备了很多配粥吃的点心小菜。
  毕竟有客人在,可得多准备点,才有待客的排面。
  “吼,小李,你这海鲜粥哪买的,味道真香啊,闻着就鲜的不行。”
  小李也认同的点了点头,闻着确实香,要不是买粥的时候太尴尬,他高低得给自己买几碗。
  至于为什么不是买一碗,还不是他饭量大,一个人的饭量能抵三个成年男人的饭量。
  还好陆家包饭,一日三餐都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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