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原本还想着只吃一点,剩下的喂狗。 难得看到这么大型乖巧可爱的二哈,简直戳中了她的心巴。 没想到这炸鸡这么好吃,只能剩个鸡骨头给它了。 “狗狗吃鸡骨头可以吗?” 路人小姐姐虽然没有养宠物,但是也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养宠物人士的科普,喂之前还问了下高嘉志。 “可以,我家二哈成年了,是大型狗,别说一根鸡骨头,一根牛骨都行。” 还别说,他家大宝磨牙的时候,别说牛骨了,家里沙发的木头都被咬空了。 “那就行。” 小姐姐放心的把鸡骨头喂给二哈,看狗狗吃的那么香,意犹未尽的咽了咽口水。 要不再来个鸡腿吧? 就吃一个,有点不上不下的,没吃饱,食欲还被勾起来了,得再吃一个才行。 “老板,在要一个鸡腿。” 十块钱就能买到这么好吃的鸡腿哪里找啊! 小姐姐有一种撸狗还撸到了宝藏的感觉。 等候期间还拍下炸鸡摊位的照片发朋友圈。 “家人们,谁懂,夜跑遇到一个超美味的炸鸡摊,就在老歌酒吧门口,大家冲啊,不吃绝对会后悔的!” 文案下面还配图了香喷喷的大鸡腿,馋人的很。 论半夜还没睡的夜猫子刷到这条朋友圈的心情! 生平最讨厌半夜发美食的人了! 还让不让人睡了! 叮咚!好友发来消息。 “炸鸡在哪?我正饿着,想吃夜宵呢,有外卖没?” 小姐姐看着林周的路边摊,感觉应该是没上外卖平台的,但也不确定,就问了句。 “老板,你家炸鸡能点外卖吗?” 林周摇了摇头,那眼神明晃晃表达着,你看我一个路边摊,像是有外卖的样子吗。 小姐姐也感觉到自己问了一句蠢话,随后红着脸给好友回消息。 “那算了,太晚了,我出不去,只能跟鸡腿无缘了。” 看着好友被自己发的朋友圈馋到了,小姐姐非常有成就感。 等炸鸡腿出锅,还在冒着热气时,立马又拍下照片发到朋友圈。 主打个深夜不做人系列。 而二哈看到她又买了个鸡腿,那就更不肯走了,就蹲在小姐姐面前摇尾巴。 小姐姐也很享受。 一个付出鸡骨头撸狗,一个出卖色相等着吃鸡骨头。 主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高嘉志无情的被无视。 林周看着,口罩下的笑容就没落下过,托这只狗的福,他今晚生意比想象的还好。 这狗看到有路过的行人,要是直接走的,他就上前叫两声,吸引路人注意,随后又看向炸鸡摊,像是在给他招揽生意一般。 比林周这个老板都要敬业。 高嘉志生无可恋的牵着狗绳,蹲在路边,看着怎么也拉不走的二哈,真是人都傻了。 搞的林周都有些同情他了。 但是跟狗也说不清道理啊。 不是他让对方走,对方就听话的跟着主人离开。 又一路人骑着电瓶车路过。 二哈见状,提前就走到路边,对着路人汪汪叫了两声。 “汪汪~” 凌晨才换班的打工人:? 哪来的狗? 嗯?有绳子牵着,有主人? 这是在干嘛? 打工人妥妥的被吸引了,这二哈仿佛就是炸鸡摊的减速带。 专门吸引路人的。 二哈见打工人停下车,立马摇着尾巴,又汪汪了两声,走一步一回头,看看炸鸡摊,又看看打工人。 打工人:...... 这年头路边摊也这么卷的嘛,做生意还带狗来招揽客人。 很不想承认,但打工人确实被这独特的招揽方式给吸引了。 走到摊位前就问这么卖的。 “十块钱一个。” “那来两个。” 打工人爽快的付钱购买。 二哈像是看懂了一般,满意的坐在跟前,表情变得十分期待。 高嘉志:...... 沸腾的油锅,鸡腿丢下去的瞬间,就会被吞没,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绵密的泡沫在油锅里升起,包裹着鸡腿,让人一下子就看不清鸡腿的样子了。 随后热气伴随着香气升起,浓郁的味道消散在空气里。 吸引着每个饥肠辘辘的人。 旁边不远处的馄饨摊,喝醉酒出来准备暖暖胃的男人闻着香气四溢的炸鸡,顿时就馋了。 跟炸鸡的香味比,清淡的馄饨好像也不够吸引人。 他端着馄饨一边走一边吃,来到林周摊位前给自己加了个鸡腿。 基本都是现点现炸,需要好几分钟。 鸡腿好了,男人的馄饨都吃完了。 一口咬下香喷喷的鸡腿,酒都清醒了不少。 “好吃啊,老板你这炸鸡腿怎么做的,香的嘞!” 林周做的炸鸡腿确实美味,要鲜味有鲜味,要酥脆有酥脆,同时还保留了鸡肉的鲜嫩多汁,一吃一个回头客。 “这可不是一般的鸡腿,是山养的走地鸡,整天走山路,鸡腿的肉质那叫一个有弹性。” “买的不是冻鸡腿,是新鲜活鸡现杀,剔下来的鸡腿,新鲜又多汁,自然味道不一样。” 林周做菜对食材还是有要求的。 卖十块钱一个,都是成本价。 “怪不得这么香,鸡腿又鲜又嫩的。” 这一口下去真是好吃到没朋友。 ...... 第一天摆摊卖炸鸡,生意就好不行,林周卖完鸡腿收摊也才两点多。 夏天这个点,很多夜宵都还没收摊,多的是人在吃烧烤喝酒。 搞的林周都有点馋了。 回去路上还顺便买了一把烤串,当夜宵吃。 张叔他们送的大闸蟹有点多,明天整个蟹黄口味的炸鸡好了,肯定好吃的不行。 在喊张叔来吃一顿。 让他感受下年轻人喜欢的食物有多好吃。 天天吃那些有营养的老年餐是真没意思。 况且这炸鸡都是他自己做的,干净又卫生,除了油重了点,没啥缺点。 晃晃悠悠的骑着三轮车回到别墅。 门口的保安也是老熟人了。 林周还顺手给他散了根烟。 “谢谢林先生,林先生晚安。” “晚安。” 目送完林周离开,保安小哥看着三轮车上又换了招牌,了然的点了点头,看来这周卖炸鸡。 所谓每天目送林周上下班的人,保安们已经找到了规律,那就是林周每周会换一样食品出去摆摊。 这大概就是有钱人的特殊爱好吧。 作为整个皇家别墅最接地气的有钱人,林周在整个保安队都是有名的。 时常是保安们茶余饭后的八卦对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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