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一碗,没吃饱的,在豪迈的喊一句‘老板,再来一碗!’。 久违的放松让互不相识的食客,聚在一起,随意的聊起了天。 “怪不得大家都说压力大的时候吃辣的可以释放情绪,一碗麻辣酸爽的凉面下肚,真是爽的不行。” “可不是,吃的我一头汗。” “紫源大厦换老板了,你们都知道吧?” “当然知道,我们老板为这事还特意来公司一趟,重新签订合同。” “这得多有钱才能买下一栋楼啊。” “世上有钱人多着呢,我不关心这些,我就关心这凉面为什么这么好吃!” “可能跟食材有关,这黄瓜很有黄瓜味,你们能懂吧?” 虽然是很奇怪的一句话,但在场的人离奇般的都理解了这句话。 现在的黄瓜还有西红柿吃起来真没以前农村自家种的好吃。 那小时候吃的西红柿黄瓜都能当水果吃,特别有味道,汁水还多。 新鲜的西红柿从地里摘下来,直接洗洗空口吃,一口下去酸甜的汁水老解暑了,味道酸酸甜甜的,跟现在吃到的西红柿完全不同。 “黄瓜还好,出了水果黄瓜,但也不好吃,现在的西红柿买回家炒菜,都炒不出汁水,还得加水才行,想要浓郁的番茄味还得加番茄酱。” “真实了,上次点的番茄炒蛋盖饭,真的难吃死了,一点番茄味都没有。” “老板用的黄瓜应该不便宜,很新鲜的感觉,跟面条一起吃到嘴里能吃出黄瓜的清香。” “芝麻酱我能吃出好坏,我是北方人,从小吃什么凉拌菜或者蘸料都放麻酱,不好吃的麻酱没有香味,而且带甜味,因为里面加了别的东西,好的麻酱加水搅拌,肯定是越搅拌越干的,老板这麻酱就很浓郁香醇。” “这也就是路边摊,要是放在什么餐厅里,一份鸡丝凉面,给你一小口就得收你38,我就被坑过,点的时候以为是一碗,没想到上桌就一口,还没鸡丝凉面好吃,清清淡淡的。” “哪的饭店,我避雷。” “就在前面商场里,那家新川菜。” “嘿嘿,没想到加班还有这好处,那些早走的人都没口福,哈哈。” 吃着凉面的一群人别提多高兴了。 就连加班带来的疲惫在这一刻都得到了治愈。 以至于第二天,到下班点了,这些吃过凉面的人都没着急走,全都留下来加班了。 加个班多挣点钱,下班再去吃碗凉面,美得很。 回家也没事干,在公司一样摸鱼。 已经成家有孩子的男人对此深有体会。 回家早了,反而一大堆事情,还不如留在公司,就跟家里说在加班,然后在公司休息休息,打打游戏,到深夜在回家,孩子老婆都睡了,清闲的很。 同公司的女人们对这些男人的作为就很看不惯。 把家里的事情都推给老婆,自己在公司躲清闲,也不知道这么喜欢清闲,结婚做什么。 单身不好吗。 ...... 今天26号是张明远跟陆浅的订婚日子。 林周一早就坐高铁回了江东市,让管家开车在高铁站外面等他。 然后回家换了身衣服就去参加订婚宴。 等到宴会结束,又独自开着布加迪返回口城市,赶着晚上摆摊。 孙管家对于林周这周都在口城市摆摊很是恐慌,生怕林周会在口城市定居,这样他们岂不是就天天守着别墅成孤寡老人了。 但雇主的事情,他们作为管家保姆自然不好过问,只能听老板吩咐罢了。 给林周送走后,管家等人站在院子里接二连三的叹气。 “哎,没想到先生的产业竟然在口城市,我还以为这里就是他家呢。” “雇主的事情,哪能让你知道,咱们做好自己该做好的事情就行。” “林先生不在,我干活都没劲了,总觉得别墅太空旷。” “哎......” 林周开着豪车一路高速回到口城市,也到晚上了。 这次他来到门口,提前给车窗降了下来,值班的安保人员看到林周那张脸,立马出来鞠躬开门。 林周点了点头,直接把车停到车库去了。 想想这辆豪车刚到手的时候,他上路都小心翼翼的,现在都能放心的上高速了。 大厦顶楼有直达的电梯,需要有顶楼的工作证才能打开。 林周拿出黄正浩给他的总裁工作证,直接从车库坐直达的电梯上楼。 电梯一开就是顶楼办公区的走廊。 还没靠近,林周就感受到了那紧张的工作氛围。 大家都很忙的样子。 林周没吭声,悄悄溜进了总裁办公室。 没一会,黄正浩就过来了。 “你们天天都这么加班的吗?” 林周昨晚其实就感受到了这栋大厦的人工作时间都非常长。 晚上12点才下班的人都有。 “那倒没有,刚接手大厦的工作,前期肯定会忙点,后面走上正轨就没什么事了。” 黄正浩都觉得现在工作跟养老没什么区别了,只需要帮老板管理维护大厦就行。 可比以前的工作轻松多了。 大家加班也都是刚接手,需要赶紧对紫源大厦的资料了解清楚,都是些看资料,整理文件合同的工作罢了。 “那就好,别太累。” 林周可不想自己刚到手的打工人团队,出现意外。 “好的,听老板的,我会跟他们说,除了值班的人,其余人都下班。” 黄正浩敏锐的感觉到新老板不是那种喜欢狼性文化的人,面对什么样的老板,他们作为员工也得适应才对。 林周点了点头,看时间不早了,就进厨房准备凉面食材。 昨天给他帮忙的员工今天也在。 “老板,还跟昨天一样处理吗?” “嗯对。” 林周开始揉面,想了想外面值班的那些人,又多揉了点面。 分量有点多,他有点揉不过来了。 然后贴心的员工送上了揉面机。 林周:...... 差点忘了还有这省力的机器。 让揉面机先将面粉揉成团,然后林周抽空把鸡丝煮了出来。 好的鸡丝绝对不是简单做出来的。 首先选用的鸡胸肉肯定不是冷冻鸡大胸,得用新鲜的鸡胸肉。 然后水里放葱姜蒜花椒料酒等香料一起煮。 火候的把握也很重要。 鸡丝吃的就是鲜嫩的口感,所以煮老了,那就柴了,吃起来口感就会差很多。 ...... (第三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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