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微熹。 原本该是寂静的城阳侯府,此刻却热闹得不行。 几位主子住的院子都有下人用力拍门,扯着嗓子叫。 “不好了,不好了,贾大夫要走啊,小的们拦不住啊。” 生怕里头的人听不见耽误功夫真让贾大夫走了。 他要走了,小公子的脸谁来治啊!主子非剥了他们的皮不可。 延年院。 杜氏本就觉浅,还没等春嬷嬷了解清楚情况,杜氏就在里头喊,“外头说什么?贾大夫要走?” 春嬷嬷只得打发人继续回去拦着贾大夫,一边系扣子一边往里走,急匆匆的,“是呀,夫人,这可怎么办啊。” “快快快,给我穿衣,我去看看。” 着急忙慌地将衣服穿好,杜氏连头发都来不及梳,就冲到大门口去。 果然,许迦背着个包袱,正在与府中几位护卫说话,恳请他们让开。 杜氏,“贾大夫,这到底怎么回事啊?好好的,你怎么就要走了呢?你可不能走啊。” 昨儿个贾大夫报来的消息,说治脸的方子已经快完成七成了,就差三成了,还差一点点,一点点平哥儿的脸就有救了。 许迦面无表情,“夫人,在下想了一夜,还是觉得学艺不精,治不好小公子,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不是啊,贾大夫。”杜氏不信他的话,“你说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治好平哥儿的脸,你一直都这么说的,怎么好端端的,又说不行了呢?” “夫人另请高明,免得耽误了小公子。”许迦还是那句话,硬邦邦的。 他最后三个字,硬是说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 就是这句话,让杜氏听出了其他意思来。 贾大夫说起小公子的时候,明显跟之前不同,难道,昨儿个发生她不知道的事,惹恼了贾大夫? 杜氏这样想,就朝春嬷嬷使了个眼色,春嬷嬷立马下去了。 杜氏挽留许迦,“贾大夫啊,您先不急着走,这里头肯定有什么误会……” 春嬷嬷很快就知道这事情该找谁了。 阿原还窝在被子里头酣睡,哪里晓得外头发生的事,等到护卫来押人,阿原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直到大门口,阿原看到背着包袱生气的贾大夫,还有同样被抓来的甘三娘,那个在池塘边伺候的小厮三月,心道,切了货! 切了货,要出事,要出大事! 少夫人,这可不是他传出去的啊,他可一个字都没说啊。 “这三个人,是怎么回事?”杜氏疑惑地看向春嬷嬷。 春嬷嬷踢了脚阿原,“狗奴才,还不快点把昨天的事说出来。” 在杜氏跟前,阿原也不敢隐瞒,连忙据实禀告。 “昨天少夫人去探望贾大夫,说贾大夫操劳辛苦了,以后每日给贾大夫准备一盏燕窝。奴才去了厨房,甘三娘给煮了一盏,回去的路上,碰到了公子和小公子在钓鱼,小公子说他饿了,把燕窝端走了。奴才就去厨房,请甘三娘重新煮一碗。” 他说了半截,留了半截。 因为三月一直在的公子小公子身边伺候,是绝对看到小公子喂丫鬟吃燕窝的。 这种打板子的事情,他还是不要提的好,就当没看到。 少夫人好脾气不打他板子,可夫人却说不定了。 甘三娘贵在得一旁,点点头,“夫人,昨儿个确实是是这么回事,不过奴婢没答应。奴婢也怕是他自己个偷吃了,就没给他煮,还让他拿了几块绿豆糕回去。” 阿原抢道,“奴才可没偷吃。三月他能作证。当时他就在池塘边上伺候公子钓鱼,他从头到尾都在的。” 被点到的三月头扑通扑通磕得响当当的,“阿原说得没错,是小公子端走了。” “一派胡言。”春嬷嬷道,“小公子是知道自己是每三日才能吃一碗燕窝的,不是不给他吃,是大夫说了他年纪小,吃多了对他没好处。这么多年,一直如此,你们这两个狗东西,竟然编排起了主子。” 许婉宁急匆匆地赶来,“平哥儿虽然年纪小,却也懂尊师重道,贾大夫是给他看病的大夫,他怎么可能去抢贾大夫的燕窝给别人?污蔑小公子,你们还要不要命了?” 他们怎么不要命,他们要命啊。 “少夫人,我们真的没撒谎啊。”阿原说到这里,他就不说了,坚决不说昨日他看到小公子喂丫鬟吃燕窝的事情。 三月哭出了声,“我们真的没冤枉小公子。哦哦哦,小公子没吃燕窝,他把燕窝给别人了。” “你又在胡说了。”许婉宁都要被气笑了:“平哥儿是有多顽劣,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你倒是说清楚,小公子把燕窝给了谁?若说谎,污蔑主子直接打死!” 阿原跪在一旁战战兢兢,有些疑惑明明他昨天什么都说了,少夫人也知道燕窝给了谁,她还再问一遍做什么。 突然想到昨天少夫人叮嘱他,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小心他的舌头,阿原陡然明白过来。 他的头又低下去几分,只当后头的事情什么都不知道。 “奴才亲眼看到,小公子把燕窝给,给了他身边的那个叫白青青的丫鬟。”三月小声地说道。 他也聪明,说了半截,留了半截,这要把后头的话说了,怕是要惹大麻烦了。 他不敢说。 杜氏听完差点没被五雷轰顶,春嬷嬷也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连忙朝杜氏看去,杜氏脸青一片紫一片,接受到春嬷嬷的视线后,连忙敛眉,生怕被人看出她心里的震惊。 许迦又背起了包袱,往门口走了两步,一副我再留我就是不要脸的神情:“夫人,放在下出去吧,在下实在是没有这个本事治好小公子。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杜氏不得不承认,她很能理解贾大夫非要离开的心情了。 这平哥儿是脑子进水了嘛! 知道内情的,说一句平哥儿孝顺有孝心,不知道的,这不是打贾大夫的脸嘛! 他看不起贾大夫! 在他心里,贾大夫还不如一个丫鬟! 这让名医面子怎么挂得住? 任谁都要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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