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女儿这么说,罗蓉这才想女儿手里有三十多万的存款。 有那么多的钱,电视机也才几百块钱一台,买一台也不算什么,便没再多说什么。 看向沈千三,她的目光变得柔和。 女儿现在是有钱了,但也没买电视机。 还是因为自己来这边住了,担心自己无聊,才买的。m.biqubao.com 这份心意,让她对沈千三又改观不少,说道:“我来了,又给你们添麻烦了!” 沈千三连忙说道:“妈,您这是说哪里话。” 看向陈淑亭,说道:“其实我们早就商量着买一台电视机的,只是最近事情比较多,一直没去成。” “今天您住家里来,也只不过是适逢其会,您别想多了!” 陈淑亭也连忙说道:“就是,妈,我们早就计划买了的!” 罗蓉笑了笑,知道这是沈千三和女儿在安慰自己。 他现在又没工作,能忙什么啊! 要是真计划买,早就买了。 欣慰的说道:“你们的条件现在也好了,是可以买一台电视了。” 见丈母娘同意,沈千三心里高兴,对陈淑亭说道:“老婆,你在家陪妈,我先去把爸接过来,不然他一会儿又去医院,找不到人的话着急了!” “嗯!”陈淑亭点头,“你去吧!” 说完,看了沈千三一眼,犹豫了一下,叮嘱道:“见到咱爸好好说话!” 突然将妈从医院接出来,没和爸商量,加上爸对沈千三还有偏见,她担心两个人见面了吵起来。 “老婆,你放心,不会的!” 沈千三明白陈淑亭担心什么,说了一句,这才出门。 青瓦街离国营皮鞋厂家属院没几步路,沈千三还是开了车去。 很快,车停在了皮鞋厂家属院三号楼楼下。 沈千三下车上楼。 到了三楼,看到郭婶儿正在走道上整理晒的辣椒,打招呼道:“郭婶儿好啊。” 郭婶儿抬头看了一眼,撇撇嘴没有搭理,依旧埋头整理。 沈千三无奈一笑,没再继续自讨没趣,走到老丈人家门口,抬手敲门。 “谁呀?” 屋内很快传出陈文韬的声音,随即房门打开。 陈文韬看是沈千三,有些意外,“你怎么来了?” 沈千三道:“爸,刚才我去医院,医生说妈可以出院了,我就把她接到了家里。” “什么?” 陈文韬愣了一下,脸色变得难看,不满的质问:“出院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事先跟我商量一下,就自己决定了?” 沈千三连忙说道:“爸,这不是医生才说嘛,您又不在,所以就先办了手续。” 说完,又立即补充,“我把妈一接回家,就来给您说了!” 陈文韬道:“就算你妈出院,你也应该送回家来,接你哪里去,算什么事?” 沈千三解释道:“爸,妈是腿骨折了,每三天还要去医院换一次药,您这边是三楼,上下楼都不方便!” “我那边是平房,不用每次爬楼梯!” “我现在还有车,送妈去医院也方便!” 陈文韬听他这么说,脸色才缓和了一些。 不过,想起上次去沈千三家里看到的乱糟糟的状况,以及家徒四壁的情景,他又忍不住说道:“你那屋里,能住得下人吗?” 沈千三道:“爸,以前我是不顾家,不过自从我改掉那些恶习后,就把家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又添置了新的家具,妈住那里会很方便的。” “嗯,我这段时间也没上班,每天还可以做饭!” “把妈送到这里的话,您一天还得做饭!” “以后,您就去我家里吃饭,白天陪陪妈,晚上您再回来住,或者就住我家也行。” “你还会做饭呢?” 陈文韬嗤笑,一脸的不信。 这些年,他可是知道,这家伙每天要陈淑亭伺候,平时在家里连地都不会扫,怎么可能会做饭呢? 沈千三道:“爸,我其实是会做饭的,以前就是懒,仗着有淑亭,就什么都不做。” “不过我现在知道了,那是不对的!” 表完态,又卖好的说道:“爸,今天就让您尝一尝我的手艺,我再陪您喝一口!” 两人说话,就在门口。 走道上的郭婶儿听得清清楚楚,心里不禁嘀咕:这个沈千三好像还真是变了哈,以前就知道赌博喝酒,现在竟然主动承担起照顾丈母娘的事了! 陈文韬瞧了一眼沈千三,最近他确实看见沈千三的改变,也不会直接拒绝了他的好意,犹豫了一下,说道:“行,你等我换身衣服。” “好的,爸。” 见老丈人答应,沈千三高兴的说了一句,跟着进了屋。 陈文韬进卧室换衣服,沈千三看到窗户还没关,想着一会儿屋里没人,就过去把窗户关上,顺便将阳台晒的衣服和被子也一并收了回来。 陈文韬出来,看到沈千三这么有眼力劲儿,心里感叹:这家伙以前可不会做这些,现在是真的变了! 不知不觉的,陈文韬心底升起一种欣慰之感。 只是长时间的积怨不是小小几件事能够彻底改观的,陈文韬并没有说什么。 只是心里希望这次,沈千三的改变会一直下去,不是三天又打回原形。 指示沈千三将收的东西放好后,说道:“好了,咱们走吧。” “陈工,你这是要出门呢?” 两人走出门,郭婶儿对陈文韬说道。 陈文韬点头,“淑亭妈出院了,住在她家里,我过去看看,顺便吃饭。” 郭婶儿说道:“陈工,刚才你和小沈说话,我都听见了。现在小沈改掉以前那些毛病,知道孝敬你和嫂子了,你们以后有福气了。” 陈文韬脸上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以前都是听亲戚邻居嘲笑自己找了一个混蛋女婿,让自己抬不起头来,现在总算能听到一句赞扬的话了。 沈千三没想到之前还对自己爱答不理的郭婶儿,这会儿竟然帮自己说话了,向郭婶儿投去感谢的眼神,说道:“郭婶儿,您先忙,家里您帮忙听着点!” “好,你放心去吧!”“郭婶儿笑着答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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