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161章 我陪你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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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千三和陈文韬来到楼下,只见捷达车旁围了十几个国营皮鞋厂的职工和家属。
  “陈工!”
  “陈工,出去啊?”
  “陈工,罗老师怎么样了?”
  “……”
  几个人给陈文韬打招呼。
  陈文韬道:“罗蓉今天出院了,住在女婿家里。”指了指沈千三,“他接我过去。”
  所有人的目光不由的都看向沈千三。
  “原来这辆车是陈工女婿的啊!”
  “沈千三以前不是个赌徒吗?还酗酒成性,现在车都开上了,难道转性了?”
  “那可不,你看他整个人的精神都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流里流气的,现在看起来顺眼多了。”
  “不仅如此,我好像听说这次罗老师住院,都是他女婿出的钱,还一直忙前忙后的。”
  “看来真是混好了!”
  “连车都有了,能混得不好吗?”
  “人也变了,亭亭也总算有好日子过了。”
  “常言道,好闺女不如好女婿,好儿子不如好媳妇,陈总工和罗老师可算苦尽甘来,能跟着享福了。”
  ......
  沈千三和陈文韬上车以后,围观的人议论纷纷。
  声音虽然不大,还是传入了陈文韬的耳朵里。
  听着家属院里人的话,陈文韬嘴上虽然没有说啥,但是心里就跟吃了蜜饯果子一样。
  以前,最怕人家议论自己这个女婿了,听到的全是一片骂声。
  现在总算能听到一句好的了。
  车子很快就来到青瓦街,沈千三停好车,招呼陈文韬下车,“爸,车只能开到这里,我们走回去。”
  陈文韬下车,说道:“这里到家里还有几步路,你妈走回去也困难,还不如……”
  沈千三道:“爸,不用妈自己走,我背回去的。”
  “背……”陈文韬张了张嘴,最终没说什么,跟着沈千三默默朝前走。
  “这好像是沈千三的老丈人!”
  “是啊,是陈工,我认识!”
  “沈千三先把受伤的丈母娘背回家了,这哈又接老年人去家里,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缓和了啊!”
  “沈千三只要不去赌,还是人模人样的!”
  “是啊,你看他现在小车都开上了,我们青瓦街还没人有小车呢!”
  “人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说得准呢!”
  “……”
  青瓦街上的人看见沈千三接陈文韬去家里,也议论纷纷。
  陈文韬听着这些,心里五味杂陈。
  以前,他最不想走在这条街上,就是怕听到这些人嚼舌根子。
  现在还好,这些人总算不那么刻薄了。
  这也说明,沈千三的变化,周围的街坊邻居都看见了。
  陈文韬的心也放宽不少。
  很快,两人就到家了。
  “爸,您来了。”
  陈淑亭看到父亲进来,连忙招呼。
  偷偷看他的脸色,见他神色如常,不像发过火的样子,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嗯!”陈文韬应了一声,目光在堂屋里扫过。
  屋里干干净净,一套明代中堂家具古朴简约,老伴儿罗蓉就坐在八仙桌旁的官帽椅上,脸上露着笑意。
  “确实变化了!”
  陈文韬心里暗赞。
  这里跟以前比起来,简直不像一个家。
  不过,见到罗蓉坐在那里,他还是有点不高兴,说道:“你出院了,也应该躺着休息,坐着怎么行?”
  罗蓉白了他一眼,“一天睡着,我背都睡疼了,在这里坐会儿,我高兴!”
  陈文韬看得出,老伴儿的确高兴,也就不再说什么。
  听见屋后的动静,说道:“我去后面看看。”
  之前,他就听说沈千三要自己在屋后建一个厕所,听到屋后的嘈杂声,就知道是在施工。
  在八十年代,家里动工都是大事。
  陈文韬不由的关心。
  屋后十几个工人正在忙活,三间房的墙已经砌了一米来高,全是用红砖砌的。
  陈文韬扫视一眼,心里还有些疑惑,不是说就建一个厕所吗?怎么建了三间屋?
  工人中,王时看见陈文韬,笑呵呵的打招呼:“老人家,您来看看啊!”
  陈文韬道:“师傅,辛苦了,这是我女婿家,我来看看。”
  “哦!您是三哥的岳父啊!”王时听了,连忙说道:“失敬失敬!”
  说完又道:“那您是姓陈了,我就管您叫陈叔。”
  陈文韬道:“你们叫我老陈,或者陈工都行!”
  王时笑着道:“陈叔,您可是三哥的岳父啊,那就是我们的长辈啊。”
  “是啊,怎么也得叫陈叔!”
  “陈叔,您真是有福气,找了三哥这么好的女婿!”
  “我就没见过三哥这么好的老板!”
  “陈叔……”
  “……”
  其他工人听陈文韬是沈千三的老丈人,也都纷纷给陈文韬打招呼,客气的说上几句话,尊敬的不行。
  听着这些话,陈文韬由衷的高兴,比喝了半斤二锅头还开心。
  也和工人们聊了几句,陈文韬回到屋里。
  “爸,您陪妈坐一会儿,我出去把电视机买了就回来。”沈千三见陈文韬回来,递过一包华子,说道。
  陈文韬没客气,接过华子,问道:“啥?你要去买电视机?”
  沈千三还没开口,罗蓉抢着说道:“小沈担心我不能行动,坐久了无聊,就说买个电视机回来,让我看电视打发时间。”
  陈文韬听了,看向沈千三,嘴角终于露出笑容,没想到沈千三想的这么周到。
  口里却说道:“这次住院已经花了你们不少钱,就别再破费了,以后你们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一台电视机可不便宜,最少也得七八百块钱,是普通人大半年的工资了。
  陈淑亭道:“爸,我们现在不缺钱,没事的。”
  “也是哟!”陈文韬这才想起,女儿手里可是存了三十多万的啊。
  在现在,万元户就是有钱人了。
  女儿有三十多万,那是真正的有钱人!
  陈文韬一时有点感慨。
  看向沈千三,说道:“那就买一台吧,我陪你去!”
  沈千三怔了一下,没想到老丈人居然主动说陪自己去买电视机。
  这……分明是老丈人在以一种含蓄的方式表明,他正在接纳自己啊!
  这可是好事。
  “好的好的!”
  沈千三连忙答应,笑着说道:“爸,我们一起去买电视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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