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282章 开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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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灶屋里一番忙碌,十几道菜菜都上了桌子,其中的干辣椒炝炒酸菜、红烧排骨和青椒烧茄子,这三道菜是赵德明做的。
  剩下的羊肉炖萝卜、清蒸鲈鱼、小炒黄牛肉、爆椒猪肚、辣子鸡、片片鸭、肉片莴笋、菠菜炒鸡蛋、清炒苦瓜、酸辣土豆丝和一碗白菜豆腐粉丝汤则是沈千三做的。
  另外还有霉豆腐、折耳根、油炸花生米和兰花豆四样小菜。
  鸡鸭鱼肉俱全,荤素也都有搭配,既丰盛,也不算太奢侈。
  当然,这是在后世人们生活水平高了看来是这样子的。
  尤其是沈千三,他吃过的大宴太多了。
  这些菜在他的眼里只能算是家常便饭,用来招待赵德明,算是规格很是低的了。
  但在1991年,这个全国普通人才刚刚解决了温饱,正在向吃好的方向发展的时间段,这么多的菜也绝对算得上是奢侈了。
  赵德明坐在桌上,有些感慨的说道:“太丰盛了!”
  这么多菜,即便是他招待上级领导,也很少有这样丰盛。
  陈文韬只当赵德明在客气,连忙说道:“都是家常便饭,我们平时也都差不多吃这些。”
  他说的是大实话,自从来了沈千三家里,顿顿也都是十来个菜。
  一开始,他也是觉得奢侈浪费。
  但时间长了,也习惯了。
  瞧了沈千三一眼,似乎在责怪,都说了要请赵市长吃饭,应该搞更丰盛一点的。
  跟平时弄的菜差不多,那怎么能显得热情?
  赵德明听了陈文韬的话,心里暗暗惊讶,好家伙,平时的生活就开这个水平,只怕整个青瓦市也找不出几家吧!
  作为青瓦市的市长,他当然是知道青瓦市老百姓的生活水准的。
  他不由的看了沈千三一眼,心里对其打上了“贪图享受”的标签。
  对贪图享受的年轻人,赵德明心里是不喜的。
  他是经历过59年的大饥荒和三年的自然灾害,从艰苦中走过来,哪怕身居高位了,也还是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
  否则的话,也不至于都当上市长的人了,还那么的喜欢吃干辣椒炝炒酸菜这么一道简单的菜。
  陈文韬不知道自己一句客气话,会让沈千三在赵德明心中的印象大打折扣,否则的话他肯定后悔这样说。
  他对赵德明的反应毫无察觉,还在自顾的对沈千三说道:“千三,快去拿酒啊!”
  还特意的强调:“拿茅台酒!”
  与陈文韬的反应不同,沈千三两世为人,上一世活了九十多岁,更取得惊人的成就,可以说是老怪物也不为过。
  他的眼力何等敏锐?
  哪怕赵德明面未改色,但其细微的神情变化,他已然觉察,甚至猜到了缘由。
  不过,他也不介意。
  别人怎么看他,他根本不在乎。
  再说了,现在这点生活水平对他来说,那真是最朴素的了。
  听了陈文韬的话后,便随口应了一声:“好!”
  便去拿酒。
  “茅台就算了!”赵德明见了,连忙阻拦。
  1991年的时候,普通工人的工资也才百八十块钱一个月,但茅台酒的价格已经是180元一瓶了,还经常有价无市,基本上一出来就被有关系的人买走了,一般人根本买不到。
  沈千三家里的茅台酒,还是汪建林和赵瀚宇送的。
  陈文韬仍以为赵德明还在客气,笑着说道:“赵市长,您第一次来家里做客,肯定是要喝点酒的!”
  赵德明说道:“喝点酒没问题,就喝我们青瓦的散白酒就可以了。”
  言下之意,茅台酒太奢侈了。
  一瓶酒就要喝掉普通工人两个月的工资。
  就是他平时招待客人,也很少上茅台酒的。
  而青瓦市的散装白酒也很出名,是用苞谷煮酒的,被本地人称之为“遍山大曲”。biqubao.com
  意思就是青瓦市遍山都种苞谷,用苞谷酿出来的酒度数都在50度以上,既好喝还便宜,一斤的价格也才1块钱。
  赵德明平时在家里,也是打这种“遍山大曲”喝的,很是习惯那种口味。
  其实,陈文韬以前也是喝“遍山大曲”,瓶装酒通常是不喝的。但自从来了沈千三家,不说顿顿茅台酒,但基本都是喝瓶装酒的。
  价格虽然不比茅台酒,但也基本上是十几二十多一瓶的。
  家里还真没有“遍山大曲”了,就是其它瓶装酒,也只剩下小半瓶了。
  陈文韬说道:“赵市长,家里只有茅台酒了!”
  赵德明一听,心里更加觉得沈千三的生活过得奢靡,居然喝酒都只喝茅台!
  有心想酒都不喝了,可想到沈千三的“才气”,自己又是来做客的,所谓的客随主便,他也不好过于强硬,只好强忍着没说什么。
  此时,沈千三已经拿了两瓶茅台酒过来。
  陈文韬连忙接过一瓶,笑着说道:“我来倒酒。”
  麻利的拧开瓶盖,先给赵德明满上一杯,然后给赵瀚宇和沈千三都倒上,最后才给自己倒了一杯。
  这个年代喝酒,还不流行一次性杯子,用的都是那种陶瓷的牛眼睛杯杯,一杯大约能装五钱酒。
  其实,喝酒就跟喝功夫茶一样。
  这种小杯更有氛围,既可以慢慢品,又不断的可以斟酒,极有互动性。不像后世,喝酒都用大杯,看起来是省下了斟酒的时间,实际上这样喝酒,除了碰杯敬酒之外,就难得有互动。
  互动,才是联络和增加感情的最好的方式。
  所以沈千三其实是喜欢用这种牛眼睛杯杯喝酒的。
  陈文韬倒完酒之后,身为主人,接下来就该他发话了。
  端起酒杯,先敬赵德明。
  沈千三说道:“欢迎赵市长来家里作客,我先敬你!”
  “多谢!”赵德明谦逊了一句,也举杯与沈千三碰了一下,然后两人同饮。
  另一边,陈文韬也与赵瀚宇碰杯。
  第一杯酒罢,就开始吃菜了。
  沈千三招呼赵德明,说道:“赵市长,请!”
  这个年代,招待客人通常会主动帮客人碗里夹菜,以示热情。
  不过沈千三没这个习惯,只招呼了一句。
  赵德明也早就迫不及待想尝尝沈千三做的菜味道到底如何,当即也不客气,应了一声,立即去夹了一块羊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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