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 一块羊肉入口,爽滑、细嫩的口感带着丰富的味蕾层次,竟是从未吃到过的鲜美味道,赵德明忍不住轻咦了一声。 一双眼睛也不由的再次朝火锅里看去,这锅羊肉炖萝卜是他亲眼看着沈千三做的啊。 做的时候他并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步骤,所用的佐料也都是常见的,并没有加什么秘制配方之类的。 可吃到嘴里,为什么就这样的好吃呢? 赵德明百思不得其解,吃完羊肉,再次去夹了一块羊肉火锅里面炖的萝卜。 白萝卜块中吸收了羊汤的汁水,软硬也恰到好处,一口下去说不出的好吃。 “爸,我三哥做的菜怎么样?” 赵瀚宇在一旁见到了赵德明的神情,故意的问道。 “好吃!”赵德明无法不承认,由衷的称赞道:“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羊肉炖萝卜了!” “哈哈哈……”赵瀚宇得意的大笑,“我就给你说过了,三哥做出来的饭菜,绝对是一绝!” 毫无顾忌的赞美,完全不给赵德明留面子。 赵德明心里一叹,光就这第一道菜来说,自己就落了下风。 他也做过羊肉炖萝卜,可是味道明显的没有这么好。 “爸,你再尝尝三哥做的清蒸鲈鱼……” 赵瀚宇似乎在落井下石,一边笑着说,一边给赵德明碗里夹了一块清蒸鲈鱼肉,还特意的蘸了一下料汁,鱼肉上带一些葱丝和青红椒丝。 他是知道父亲喜欢吃鱼的。 尤其喜欢吃清蒸鱼。 看着碗里的鱼肉,赵德明心想吃鱼肉我可是最在行的了,我可是在江城的璇宫饭店吃过杨师傅亲手做的清蒸武昌鱼的。 杨师傅的名气,那不用说。 1965年,伟人曾经在畅游长江后,吃过杨师傅做的武昌鱼之后,还将《水调歌头?游泳》的手稿作为礼物相赠。 也正是由于这件事,使得武昌鱼名满天下。 赵德明吃过杨师傅武昌鱼,觉得那是烧清蒸鱼的极致。 心里有了标杆,对沈千三做的清蒸鲈鱼,也就没那么在意。 漫不经心的夹起碗里的鱼肉,连带葱丝和青红双椒丝一起送入口中,一种熟悉的味道立即充盈口腔。 顿时,赵德明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味道…… 简直跟他吃的清蒸武昌鱼一模一样啊! 如果这盘清蒸鲈鱼不是他亲眼看见沈千三烧制的,他都要怀疑是不是江城璇宫饭店的杨师傅做的了! 他哪里知道,上一世沈千三也喜欢吃鱼,还专门研究过清蒸鱼的做法。 作为世界首富,手下帮他搜集的清蒸鱼做法中,就有江城璇宫饭店杨师傅烧鱼的秘法。 上辈子做了无数次,重生之后,沈千三为了给丈母娘和女儿补充营养,也做了好几次了。 做清蒸鲈鱼,对他来说简直是信手拈来,轻松得不要不要的。 “爸,味道怎么样?” 赵瀚宇不嫌事多,看着父亲笑吟吟的问道。 “味道好!好极了!”赵德明再次说道,只是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沈千三能做出这种味道。 他可是在家里尝试过无数次的,一次也没做到这样好吃。 一边慢慢咀嚼鱼肉,一边回想当时沈千三做清蒸鲈鱼的情景…… 结果……唉,还是跟沈千三做羊肉炖萝卜一样,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啊! “哈哈哈……” 赵瀚宇又得意的笑了,继续给父亲夹菜,“爸,再试试这个……” 一道道菜试下来,无论是荤菜还是素菜,全都是他从来没有吃到的美味。 作为喜欢下厨的人,他比一般人更能品尝出味道的层次,也更能发现沈千三处理的食物火候掌握的恰到好处。 “他做菜的时候,为什么我没看出来呢?” 赵德明心里不断的疑惑,始终没想明白沈千三做菜看起来也就那样,可为什么烧出来的菜却那样好吃。 “赵市长,您别光吃菜!” “喝酒啊!” “来,我敬您!” 陈文韬并不知道赵德明一心都在品尝美味上,见他一直吃菜,好半天没喝酒了,端起杯子敬酒说道。 “好,喝酒!”赵德明回过神来,也连忙端起杯子,说道:“我敬你!” 他平时虽然不怎么喝茅台酒,但茅台酒的口感也确实的好,以前能喝一回,也觉得回味无穷。 可此时在吃了沈千三烧的菜之后,再喝茅台酒,就突然觉得也不过如此。 嗯,还是菜好吃。 突然的,他想尝尝自己做的那几道菜。 干辣椒炝炒酸菜、红烧排骨和青椒烧茄子,这三道菜是他做的。 之前一直吃的都是沈千三烧的菜,他自己烧的菜还一口没吃过。 先夹了一筷子红烧排骨。 还是熟悉的味道,只是突然之间,似乎有种感觉,平时最得意的拿手菜,他的最爱之一,这时候似乎突然不那么香了。 “怎么会这样呢?” 赵德明惊讶得好久没有咀嚼口里的排骨肉。 是自己的手艺退步了吗? 他确信不会啊! 那是自己在做菜的时候没烧好? 想想也不是! 为了和沈千三在厨艺上一较高低,先前在烧菜的时候,他还特别重视,可以说是拿出了全身的本领,选择的三道菜也是他平日里做得最多,最引以为傲的三道菜。 可是才吃了一道红烧排骨,他就发现了其中的差距。 赵德明不由的有点黯然。 偷偷的看了赵瀚宇一眼,心说这浑小子说得没错,沈千三做菜是比自己好吃。 偏偏赵瀚宇这时候又来搞事了,指着那盘红烧排骨,对陈文韬和罗蓉说道:“陈叔,罗阿姨,这盘红烧排骨是我爸烧的,你们也尝尝味道。” “赵市长烧的排骨,看起来都好吃!”陈文韬当时也在灶屋,是看见了赵德明做红烧排骨的,听了赵瀚宇的话之后,立即夹了一块,先放到罗蓉的碗里,笑着说道:“你尝尝!” 说完,还不忘记拍马屁,“这可是赵市长亲自烧的!” 边说,又给自己碗里夹了一块,一边吃,一边说道:“我也尝尝赵市长的手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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