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 陈文韬吃了一口红烧排骨,夸张的称赞道:“赵市长的手艺高超,这红烧排骨做得入味三分!太好吃了!” 罗蓉也附和的说道:“嗯,是非常好吃!” 听着两人的称赞,赵德明的脸上并没见有多高兴,嘴角扯了扯开口道:“你们就别夸我了,我做的菜,哪有沈先生做的好吃!” 陈文韬连忙说道:“千三做的菜也确实还行,不过赵市长您做的菜也很好吃的。” “嗯,我就非常的喜欢吃!” 罗蓉也说道:“是啊,赵市长您一天工作那么忙,还有空钻研厨艺,能做到这样好吃,已经非常难能可贵的了。” 赵德明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想起之前赵瀚宇说的话。 当时他对沈千三说,“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人只要对某方面有兴趣,并愿意为之付出时间和精力,那一定会取得成就的。” 赵瀚宇却说道:“我看啊,再有兴趣没有天赋,那也是白搭。 当时他虽然认同了儿子的话,但其实并有没太在意。甚至,他觉得天赋不足也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来弥补,同样可以取得很好的成就。 有道是勤能补拙,业精于勤,都是这个道理。 可是此刻,他不得不承认,有些事还真是要讲天赋的。 算起来,他比沈千三要大了一倍的年纪,就做饭的时间上来说,那肯定也是要多得多的,这就相当于勤能补拙的“勤”了。 可是现在一比较,那个“勤”没什么用。 在做菜这方面,自己的确不如沈千三有天赋。 摆了摆手,赵德明苦笑说道:“陈工、罗老师,以前呢我对自己做的菜还有点信心,可今天……”指了指沈千三,“吃了沈先生做的菜,我才知道自己做的菜也就一般般,根本没办法和沈先生做的菜相比。” 说得无比真诚,坦言自己做菜不如沈千三。 赵瀚宇听了,心里得意的不行。 他长这么大,可从来没见父亲低头认输的。 没想到,那么高傲的父亲,竟然对沈千三低头认输了! 而且是输得心服口服的。 看向沈千三,赵瀚宇心里更加的佩服,不愧是自己的三哥,就是牛! 哈哈一笑,对赵德明说道:“爸,昨天我就给你说了三哥做的菜比你做的好,你还偏偏不信,非要来和他比试一下。” “这下好了,自己认输了吧!” 赵德明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心说老子输了你就这么高兴? 这像亲儿子说的话吗? 赵瀚宇却没理会赵德明的白眼,不嫌事大的继续说道:“爸,你的厨艺要想长进,还是请三哥教教你吧!” 赵德明本来也有让沈千三指点一下的想法,可是一直不好开口。 赵瀚宇这么说,虽然让他脸上有点挂不住,但也正好有了理由,当即对沈千三说道:“沈先生,你吃了我做的红烧排骨,觉得哪里不足?” 沈千三吃了赵德明做的红烧排骨,老实说味道也算是不错了,但比起自己做的,确实也还有所不如。 见赵德明主动请教,沈千三说道:“赵市长,您做的红烧排骨也相当的有水平,只是少了一道工序,所以口感的层次略有不足。” 陈文韬和罗蓉听沈千三这么说,脸色都变了。 这位可是青瓦市的父母官啊! 自己这女婿,居然也敢当着面直言不讳的说人家赵市长做的菜不好! 这不是孙悟空自己戴紧箍咒,自找不自在啊! 陈文韬和罗蓉都生怕沈千三因此得罪了赵德明。 “少了什么?” 没想到,赵德明听了沈千三的话之后,不仅没有不高兴,反而是立即来了精神,“沈先生你快说!” 沈千三也不藏拙,说道:“在做红烧排骨之前,你可以先把排骨用油炸一下。” “用油炸一下?”赵德明疑惑的重复了一句。 之前他做红烧排骨,都是洗净之后就开始做的,可从来没有用油炸过。 这可不是后世那个富得流油的时代,人们为了美食可以说不计成本,甚至为了健康炸过的油都不再食用的。 现在才九十年代初,人们大多数都食用猪油,去粮店买油的话也是买菜籽油。后世的那些调和油现在还很少,油价相对比较高,大多数人做菜的时候都特别惜油,能放多少就放多少。 哪怕赵德明是市长,算是工资还比较高的,但他也依然保持着一般人的做饭习惯,用油哪里像沈千三一样大手大脚的,也就从来没想过还要先把排骨用油炸一遍。 沈千三解释道:“用油将排骨炸一遍,能让排骨表面形成一层焦黄的色泽,不仅可以增加食欲,还能增加味道的层次。” 通常来说,油炸的东西吃起来更加的脆香,赵德明也算是一个美食家,自然明白沈千三说的道理。 “原来是这样!” 赵德明恍然,说道:“下次我再做红烧排骨的时候,先过一遍油试试。” 沈千三点头,“嗯,可以试一下就能比较出来了。” 赵德明感叹的道:“不比较,永远找不到自己的不足。” 说完道谢:“多谢沈先生的指点!” 主动拿起酒杯,给沈千三敬酒。 沈千三当然不会推辞,客气了一句,与赵德明一起共饮了一杯。 陈文韬和罗蓉在一旁见了,看赵德明没有不高兴,两人都才松了一口气。 陈文韬更是向赵德明敬酒,说道:“赵市长,千三说的办法都是他自己瞎琢磨出来的,也不一定管用,您听听就可以了……” 作为技术出身的人,他深知懂得原理和方法是一回事,但每个人的手艺水平不同,上手做出来的东西,质量上是有差别的。 他是担心赵德明按照沈千三的办法做了,效果没那么好,所以提前说这么一句,算是打个预防针,免得到时候赵德明觉得沈千三教的办法不管用,从而对沈千三的印象不好。 赵德明却笑着说道:“陈工,沈先生能自己琢磨出来方法,说明他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啊!” 说完,看向沈千三,说道:“沈先生,你的厨艺这么好,为什么不开一家饭店呢?” “你要是开饭店,生意肯定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057/75061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