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叔宝从小就亲姐姐,陈淑亭回来了,自然的就拉着她说个不停,搞得沈千三都没机会问过户的事办得怎样了? 按说,一大早的就去办了,中午之前就该回来的,怎么到了下午才回来? 不过一想应该没什么问题,沈千三也就没着急问。见姐弟两人忙着说话,他也插不上嘴,就准备去灶屋做晚饭。 中午饭虽然也弄了不少菜,但晚上才是大餐,可是要开六十年代的老茅台酒喝的。 想想这么好的酒,该和汪建林、赵瀚宇一起分享,去灶屋之前,沈千三先给赵瀚宇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叫上汪建林来家里吃晚饭。 三哥主动喊吃晚饭,还是专门打电话叫的,这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回,可把赵瀚宇乐呵坏了,屁颠屁颠的答应下来,还说道:“三哥,你肯定做好菜了,我带两瓶好酒,晚上我们喝一点。” 沈千三一笑,你有再好的酒,能有我这六十年代生产的老茅台酒好?说道:“不用带酒了,我这里有最好的酒!” “三哥搞的什么好酒?”赵瀚宇一听,有点期待的问道。 接触的时间也不短了,他早就知道沈千三的习惯,虽然其讲究吃喝,但并不是那种追求奢侈的人。 他有点不相信沈千三会专门去弄什么好酒! 而且,沈千三说的还是“最好”的酒。 平时能从沈千三的口中听到一个“好”字的评价都很难,更别说“最好”了。 什么酒能当得起三哥说“最好”? 由不得他不期待。 沈千三却没有说,只道:“来了就知道了,你叫上老汪早点过来就是。” 说完挂了电话,然后去灶屋做饭。 赵瀚宇和汪建林没多久就到了,两人与陈文韬、罗蓉也都熟悉,说笑着打过招呼。 陈文韬还以为两人这时来是有什么事情找沈千三,就说他在灶屋里,得知两人是沈千三专门叫过来吃饭的,忍不住得瑟的说道:“那你们两个今晚有口福了!” 汪建林笑着道:“能吃上三哥做的饭菜,那绝对是有口福的。” 赵瀚宇只给他说三哥喊一起到家里吃饭,并没给他说有好酒的事,他还以为沈千三今晚做了什么特别的菜,说完又问道:“陈叔,三哥今晚做了什么好吃的?” 好吃的? 陈文韬一听就乐呵了,自家女婿做的什么不好吃?随随便便一道菜,经他做出来,那就是绝味佳肴。 可今晚的菜并不是重头戏! 六十年代的老茅台酒才是主角! 这么好的酒,陈文韬很难不得立即就显摆显摆,好好的说道一通。可看了汪建林好奇的样子,他又改变了主意,决定卖个关子。 陈文韬故作神秘的说道:“今晚可不是只有好吃的,还有好喝的!” “三哥是做了什么汤啊!”汪建林以为的问道。 “呵呵……”陈文韬笑了笑,也不去解答,仍是卖关子的说道:“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汪建林没从陈文韬口中听到答案,心里更加的好奇,目光不由看向赵瀚宇,心说三哥肯尼给你说了的,你总该知道吧! 看见汪建林询问的目光,赵瀚宇摸了摸鼻子,“我不知道啊!” 嗯,别说他是真的不知道,就是知道,这个时候也不能说啊。 没看见陈叔兴致正高,那可是三哥的老丈人,不能败了他的兴致。 见赵瀚宇也不知道,汪建林道:“我自己去灶屋看!” 说着,就朝灶屋而去。 没多久,他就悻悻的回来了。 显然在沈千三那里,他也没得到答案。 陈文韬和赵瀚宇见了,都是一阵笑。 时间很快过去,终于到了开饭的时候。 堂屋里,八仙桌上满满的一大桌子菜,色香味俱全,可是没有汤锅。m.biqubao.com 汪建林看看陈文韬,目光里露出疑惑,不是说有好喝的吗? 咋全是干锅和炒菜、蒸菜呢? 没见什么好喝的啊! 陈文韬对汪建林的目光视而不见,只催促沈千三道:“快、快,拿过来!” 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汪建林更加的疑惑,却见沈千三拿了一瓶酒过来。 嗯,是茅台酒。 赵瀚宇也看见了。 茅台酒,两人没少喝。 汪建林不由哑然一笑,还以为陈文韬说的好喝的是三哥做的什么特色菜,原来只是茅台酒啊! 他都送过沈千三好几箱茅台酒了,陈文韬也喝过,真不知道陈文韬今天是怎么了,一瓶茅台酒还神秘了半天。 赵瀚宇也差不多。 不同的是,他是听沈千三说有最好的酒的。 茅台的确是非常好的酒。 之前他也给沈千三送过,可没听沈千三说一个好字,更别说最好了。 他看向沈千三手里的茅台酒,不由的疑惑,难道三哥手里的茅台酒有什么特别? “哈哈……” 陈文韬看见两人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说道:“建林、瀚宇,你们可别觉得那是一般的茅台酒啊!” 赵瀚宇立即问道:“陈叔,茅台酒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他可没听说过啊! 陈文韬哈哈笑道:“那可是六十年代的老茅台酒了,千三说这酒收藏起来,以后老值钱了,还舍不得拿出来喝,他一起搞来两瓶,我好不容易说动他开一瓶的,你们是跟着沾光了!” 六十年代的老茅台酒? 汪建林和赵瀚宇相视一眼,也没多少震惊。 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对收藏还没什么概念,即便有也只是觉得瓷器、玉器、青铜器这些传统古玩才有收藏价值,对酒什么的,根本没人想着还能收藏。更别说什么值钱了。 两人的诧异,只是觉得六十年代的酒能保存到现在真不容易,也不知道三哥是从哪里搞来的? 当然,见陈文韬说得这么郑重其事,汪建林和赵瀚宇虽然心里都不觉得有什么,但面子还是要给的。汪建林很是配合的说道:“真的啊!陈叔,六十年代的酒放到现在,可是有二三十年了,那真不容易还有!” “是啊是啊!”赵瀚宇频频点头,也说道:“都说酒是陈年的好,放了二三十年的酒我还没喝过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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