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342章 喝的哪是酒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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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十年,时间确实是长了,但这瓶酒再放个二三十年,能够卖个百八十万!”
  沈千三扬了扬手里的老茅台酒,笑着说道。
  之前汪建林和赵瀚宇都听陈文韬说过,说是沈千三说老茅台酒有收藏价值,很值钱,但听陈文韬说和听沈千三说完全不一样。
  而且陈文韬只说了很值钱,沈千三却说出能卖百八十万。
  两者的话,冲击力显然不一样。
  汪建林和赵瀚宇都瞪大了眼睛,就一瓶老茅台酒,能卖出这么多钱?
  百八十万,那都能买上百套房子,办几个工厂了!
  要是老茅台酒这么值钱,现在买一批茅台酒,放个几十年,那以后还不成亿万富翁啊!
  这太离谱了!
  可是,两人都知道三哥绝不会信口开河,三哥说出的话,一定是有依据的。
  回过神来后,赵瀚宇声音颤抖的问道:“三哥,这瓶茅台酒……真……真能卖一百万?”
  不是他不相信三哥的话,实在是太过震惊,担心自己听错了,再问一遍确认一下。
  与他同时开口的,还有汪建林,他问的是:“三哥,这是你算出来的?”
  沈千三看看两人,认真的点头:“没错,以后真能卖那么多钱!不信,你们以后看嘛!”
  至于汪建林问是不是算出来的,沈千三没回答。
  哪怕他早就被汪建林和赵瀚宇当作能掐会算的神人,但当着老丈人、丈母娘的面,沈千三也不好承认,只给了汪建林一个肯定的眼神。
  得到沈千三肯定的回答,汪建林和赵瀚宇心里都“咯噔”一下,一瓶酒居然真的能卖上百万!
  “三哥,那这瓶酒也太珍贵了!”汪建林连忙说道:“这么贵的酒,还是别喝了!”
  哪怕他是青瓦市的首富,平时喝茅台酒也才八十块钱一瓶,而沈千三手里的老茅台酒,居然值一百万,他哪里敢喝。
  赵瀚宇同样点头。
  喝百八十万的酒,也太奢侈了。
  别说是他们两个,就连一直吵着要喝的陈文韬,见沈千三说得如此煞有介事,心里也不由的相信了几分。
  嗯,这瓶老茅台酒放了几十年,肯定珍贵,比一般的茅台酒贵个百八十块他也能接受,但是真要是值一百万,他哪里喝得下口?
  也不由的连忙说道:“千三,这酒真值那么多钱的话……还是……别喝了……”
  “哦……已经开了!”说话间,沈千三已经拧开了瓶盖,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捏着刚拧开的酒瓶盖子,笑着说道:“你们说迟了,酒都打开了!”
  而伴随着他的声音,此时屋子里仿佛突然涌出一股浓郁的酱香,那香气似乎浓的化不开,甚至压过了满桌佳肴的香气。
  “好香!”
  “真的好香!”
  “太香了!”
  “……”
  突然飘出的酒香,冲击着所有人的鼻子,陈文韬、赵瀚宇和汪建林顾不得再说别的,都纷纷发出惊叹。
  “哇,真的好香!”
  就连沈丹丹也发出惊呼。
  还有不喝酒的罗蓉和陈淑亭,也是都吸着鼻子,目光都看向沈千三手里的酒瓶。
  “果然是香啊!”
  “不愧是老茅台酒!”
  看着震惊的众人,沈千三也不由的发出感叹。
  上一世哪怕他是世界首富,可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到所有的东西的。
  就连他,也从来没有喝过存了几十年的老茅台酒。
  这香气,实在是太香了。
  这一刻,他甚至有点感激陈文韬了,要不是这位老丈人坚持要喝这老茅台酒,他估计还舍不得就这么开了。
  如今开了,闻到了老茅台酒的香气,他才觉得真的值得。
  沈千三感叹完,见所有人还愣愣的看着自己,他不由的笑了,“都别愣着了,喝酒啊!”
  说着走到陈文韬旁边,拿起他的酒杯,先给满上,然后再给汪建林、赵瀚宇、还有陈叔宝都一一满上。
  当然,这么好的酒肯定少不了他自己。
  给自己倒满酒后,沈千三坐下,举杯招呼道:“来,我们先一起喝一口,尝尝茅台老酒的味道!”
  说着,举起面前的杯子。
  陈文韬、陈叔宝、汪建林和赵瀚宇都连忙拿起面前的杯子,小心的举起。
  这个年代喝酒的杯子俗称“牛眼睛杯杯”,通常是陶瓷烧制的,或白瓷杯或青花瓷杯,大小如同牛眼睛一样,所以有这个称呼。
  这种杯子的容量一般都不大,差不多能装五钱到一两酒。
  沈千三这次用的是小杯,一杯只能装五钱的那种。
  他们五个人喝酒,所有人满上也就是二两五,一瓶酒差不多下去三分之一了。
  所有人都看着手里的牛眼睛杯中近乎琥珀色的酒液,那金黄金黄的颜色格外刺眼,就好似杯子里面装的不是茅台酒,而是金子。
  不,即便是真的这么大一块金子,也没这杯酒值钱啊!
  “这一杯……得……多少钱呐!”
  陈文韬拿杯子的手,都有点颤抖,砸吧砸吧嘴巴说道。
  赵瀚宇听了,吞了吞口水道:“按照三哥说的价格,这杯酒差不多五六万块钱吧!”
  “五……六……万……”陈文韬一个激灵,这么一小杯酒,就是五六个万元户啊!
  想到这个,他的手忍不住一抖,杯子里的酒都荡出来少许。
  “妈呀,酒洒了!”陈文韬心疼的惊呼,一脸的肉疼。
  这洒出来的哪里是酒,分明是钱啊!
  陈文韬估摸着,这几滴酒少说也值几百块钱,是他好几个月的工资了。
  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看见陈文韬的神情,沈千三担心他再一激动,又把酒洒出来了,连忙说道:“爸,别心疼酒了,赶紧尝尝这老茅台酒的味道。”biqubao.com
  陈文韬听了,这才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赶紧将嘴凑到杯口……
  对,不是举杯送到嘴边。
  就是嘴往杯口凑。
  他担心手一动,酒又洒出来了!
  酒杯到了嘴前,杯中的酒香直往鼻孔中钻,那香的……陈文韬找不到怎么形容,感觉就像《西游记》中猪八戒吃了人参果描写的那般,似乎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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