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沈千三睡得极为香甜。 早上起床后,看着还在熟睡的陈淑亭,沈千三的心里极为满足。 经过这么久,总算是又进了一步。 好日子,指日可待啊! 嗯,早上应该给老婆加个鸡腿。 必须加! 进步了就要奖励嘛! 沈千三心里激动,洗漱之后就屁颠屁颠的去灶屋准备早餐,就仿佛一只打了胜仗的公鸡。 “你一大早上的做这么多菜?” 陈淑亭来吃早餐的时候,看见餐桌上除了平时常吃的煮豆皮儿,还有一盘青椒炒牛肉丝,一盘炒酸辣猪肝,一盘卤鸡腿,一盘水煮鸡蛋,两碟咸菜,甚至还有牛奶和水果,不由诧异的说道。 “哦,多吃点,补身体!”沈千三笑着说道,指了指那盘炒酸辣猪肝,特别说道:“你多吃点猪肝好,补血!” 听他这么说,陈淑亭心里暖暖的,嘴上却说道:“炒猪肝平时也都有吃啊!” 却是拿起筷子,美美的吃了起来。 见沈千三还没动筷子,就道:“你也吃啊!” 沈千三笑着道:“我等会儿吃,灶上还煮着东西。” 陈淑亭不由的说道:“都这么多菜了,你还煮什么?” 一旁吃得正香的沈丹丹也停下筷子,抬起头好奇的问道:“爸爸,你还做了什么好吃的啊?” 沈千三道:“没做好吃的了,你快吃豆皮儿。” 沈丹丹道:“刚才你明明说灶上还煮着东西的!” 沈千三道:“我那是给你妈妈准备的,让她带着上班去喝的。不是吃的!” “啊?”沈丹丹失望的说了一句,顿时不乐意了,嘟着小嘴,不满的说道:“你给妈妈准备了好喝的,那我的呢?” “我也要!” “我带去学校里喝!” 沈千三的脑门一黑,估计也是没想到女儿也开口要。 可他煮的东西,女儿不需要啊。 小棉袄平时挺懂事的,今天怎么漏风了? 这不是让自己难堪嘛! 嗯,也怪自己没考虑周全,忘记了给女儿也准备一点喝的东西。 “哦……那个……你带牛奶去学校喝吧!”沈千三讪讪的说道。 “不!”沈丹丹不依,“爸爸你偏心,你只给妈妈准备好喝的,不给我准备,还拿牛奶糊弄我!” 牛奶在九十年代还是奢侈品,很多人家都还喝不上。 但在沈千三家,自从他重生手里有了钱之后,家里就没少过牛奶。 现在沈丹丹几乎每天要喝两三次牛奶,一点儿也不觉得稀奇了。 因此,她坚持的道:“我要喝你给妈妈准备的好喝的!” 虽然不知道爸爸到底给妈妈煮的什么好喝的,但他觉得爸爸只给妈妈准备喝的,没给她准备,就是偏心。 所以她倒不是非要喝那什么东西,只是觉得妈妈有,她也要有。 她在乎的不是喝的,而是在乎爸爸的公平。 “什么都要争!” 见女儿非吵着要,陈淑亭白了沈丹丹一眼,说道:“你要带就带撒!” 说完,对沈千三道:“你也给她一份不就完了吗?” 话是这么说,心里也是好奇沈千三究竟煮了什么喝的?怎么不给女儿一份? 按照沈千三平时宠女儿的程度来看,应该不至于这样啊! 沈千三脸上一苦,那东西真不是女儿现在喝的,可又不好解释,只好说道:“丹丹,不是爸爸不给你喝,那是专门煮了给你妈妈补身体的。” 似乎怕女儿听不明白,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就好比是药一样的,所以你不能喝!” 啊? 沈丹丹听了,猛地回头看向陈淑亭,张大了嘴巴惊呼:“妈妈,你生病了吗?” 看妈妈的样子,精神很好啊! 不仅容光满面的,吃饭也吃的特别香,完全看不出生病了啊! 被女儿这么一问,陈淑亭没好奇的说道:“我什么时候生病了?” 到现在,她也没反应过来沈千三煮的是什么,也没懂沈千三为什么要拿药来打比方,导致女儿误会。 毕竟,在九十年代初,人们对养生还没什么概念,女人对特殊时期的生理保养,除了知道不能同房之外,别的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 甚至,也没有需要养护的概念。 她当然不知道沈千三是专门给她煮的红枣蜂蜜姜茶汤,为的是让她在这个特殊时期没那么难受。 听陈淑亭这么问,沈千三有些尴尬。 女儿还在场呢! 这叫他怎么回答? 讪讪的笑了笑,说道:“现在冬天了,天气冷,让你暖暖的。” 然后对沈丹丹道:“今天是来不及了,爸爸明天专门给你也做一种汤,让你带去学校喝,好不好?” “那还差不多!”一听爸爸说专门给她做汤,沈丹丹立即就开心了,得意的说了一句后又补充道:“要做两份,我还要分给思思也一起喝呢。” “好好好!”沈千三连连答应,“做两份,让思思也一起喝。” 心里也感叹,女儿还真是什么都想着她的朋友啊。 不过这是好事,他希望女儿会一直有一个真诚的朋友,能够品尝到友谊的滋润,而不是友谊的背叛。 说完之后,他又说了一句,“那你们先吃,我去灶屋。” 话落,赶紧去灶屋里忙活。 等陈淑亭和沈丹丹吃完早餐,沈千三也拿着一个保温杯出来了。 此时,沈丹丹不在,去拿叔宝去了。 陈淑亭见保温杯里红亮的汤色,忍不住问道:“这到底是什么啊?” 沈千三小声的道:“专门给你这几天喝的,你喝了就知道,小肚子那里暖暖的,不会那么疼!” 说完,递了过去。 “哦哦……” 陈淑亭慌忙的接过。 沈千三的话说的这么明白,即便是她以前没有那方面的概念,但也懂了意思。 保温杯在手里暖暖的。 她的心更是暖暖的。 这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暖心了? 还有,她也奇怪,自己从来没对他说过来的时候会疼,他是怎么知道的? “妈妈,我好了,我们走吧!” 正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外面传来沈丹丹的叫声。 “来了!”陈淑亭应了一声,对沈千三道:“那我先送丹丹上学去!” 随即捧着保温杯出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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