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亭和沈丹丹走后,沈千三才开始吃早餐。 一直到吃完,老丈人也没过来。 平时这个时候,他早就过来了。 “估计又是带着叔宝去外面吃了!”沈千三嘀咕了一句,收拾完就出门了。 门没锁,只虚掩着。 不然一会儿老丈人一家来了,就进不了门。 九十年代已经不像一二十年前那样可以夜不闭户,当前的社会治安还是有些混乱,出现了不少强盗小偷,所有人出门几乎都是要锁门的。 沈千三家里不仅有彩电、冰箱等贵重的家电,保险柜里还放着一百多万的现金呢,也就是他心大,也只虚掩着门就出去了。 到了十点多钟,陈文韬、罗蓉和陈叔宝才来。 陈文韬推门进屋,发现屋里没人,又在后院和书房都找了一圈,也没看见人,不由的大骂:“个背时儿子的,出门连门都不锁,万一家里来了强盗可怎么办?” 这里解释一下,“背时”是青瓦的土方言,意思是背离时运,可以理解为倒霉的意思。而“背时儿子”则是骂人的,不光是老子骂儿子,通常骂人的时候都会用,大意就是“你个倒霉的人”。 方言的内涵博大精深,很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反正大意如此,能理解即可。 对沈千三不锁门就出去,罗蓉有些后怕,也有些生气,但还是说道:“人都不在家,你骂有什么用?等他回来,你好好说说就是了。” 陈文韬道:“我是得好好说说他了,家里这么多值钱的东西,万一被偷了怎么办?” 陈叔宝年轻,比较直接,说道:“爸,好了,你也别说了,姐夫不锁门还不是怕我们进不了门,你能说他什么?” 陈叔宝这么一说,陈文韬才反应过来。虽然明白了原因,但是他怕啊,怕万一家里没人的时候被偷了,那找谁说理去? 因此他嘴硬的道:“那他就不能等我们来了再出去吗?” 声音已经没之前的大了,显然说得没什么底气。 罗蓉道:“也怪我们来迟了,他着急出门,估计是有什么急事。” 知道了沈千三不锁门的原因,她就不气了,反而自责起来。 陈文韬自知理亏,但嘴上依然不肯承认,咧咧的道:“他能有什么急事?一天到晚,也没看他干过什么正事。” 说到沈千三有事,陈叔宝心里一“咯噔”,姐夫该不会去找周小舟了吧? 昨天他可是听沈千三说了的,这几天要找周小舟谈谈。 不管怎样,对沈千三找周小舟,他心里都是介意的。 “哦……” “爸、妈,你们在家里休息,我出去一下!” 想到这,陈叔宝说道。 他心想,沈千三找周小舟的时候,他也在场,那就聊不到什么出格的事上。 罗蓉一听陈叔宝说要出去,顿时不乐意了,瞪着他道:“你又要出去做什么?” 陈文韬也皱眉,说道:“昨晚不是说今天没什么事情了的吗?怎么又要出去?” 要出去的真实原因,陈叔宝当然不能说,支支吾吾的道:“哦,我突然想起工作上的事情还要对接一下。” “嗯,昨天喝多了,忘记了!” 解释了一句,又保证道:“我很快就回来的!” 至于出去了,能不能很快回来,那就再说了。 眼下重要的是得先出去,还不能惹爸妈不高兴。 一听陈叔宝说是工作上的事,陈文韬和罗蓉都不好再说什么。 跟儿子在一起很重要,但儿子的工作也重要啊! 前几天才给了家里八万多块钱。 这么挣钱的工作,可不能马马虎虎的,必须做好。 再说了,儿子可是在为女婿工作。 “行,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情,那是不能耽误,你快去吧!”陈文韬说道。 见老爸同意,陈叔宝心里窃喜,连忙应了一声,转身出门。 看着儿子的背影,罗蓉叮嘱道:“你早点回来!” “知道的,妈!”陈叔宝头也没回,一边走一边应道,身影很快就消失不见。 “叔宝长大了!” “对工作这么积极了!” 陈文韬感叹的说道。 罗蓉也道:“是啊,他现在能这么用心的工作,我也就放心了!” 陈文韬点头,两人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可是两个老人哪里知道,儿子在对他们说谎,他出去根本不是有什么工作需要对接,而是去维护他的爱情了。 真不知道,陈文韬和罗蓉知道真相后会怎么想? 也许吧,这就是生活。 生活中很多事情不需要真相,真相往往很残酷。而一些谎言,却又给了人希望和信心。 真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而陈叔宝以为沈千三是去找周小舟了,注定他要空跑一趟。 因为沈千三今天根本就没去找周小舟。 人啊,有的时候就是自己想多了。 所谓的关心则乱,又所谓的自寻烦恼,大概就是像陈叔宝这样的吧。 沈千三离开家后,先去接了李静,然后去到槐花路他买的房子。 两人到的时候,已经一大帮工人在等着了,领头的人正是帮沈千三修建后院的王时。 “三哥,你来了!” 沈千三一下车,王时立即迎了上来,笑呵呵的打招呼,还对沈千三身旁的李静点了点头。 虽然不知道李静是谁,她也穿得普普通通,但跟在三哥身边的人,客气一点总没错。 “三哥!” “三哥!” “三哥好!” “……” 其他的工人,也大多是在沈千三家修建过房子的人,都认识沈千三,也纷纷打招呼问好。 沈千三点点头,笑着道:“你们都来这么早?” 一边说,一边拿出华子,给每个人散了一支。 “谢谢三哥!” “谢谢三哥!” “跟着三哥,就是有好烟抽!” “……” 工人们接过华子,又是一阵感谢说笑,气氛融融。 王时笑着道:“给三哥做事,我们肯定要赶早啊!” 一副拍着马屁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样子。 沈千三一笑,也没在意,客气的道:“这段时间又要辛苦你们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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