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三十平米左右的土坯房屋,里墙的位置放着两个木柜子,上面放着一些牛皮纸的文件袋。 靠一侧墙面,放着两张黑色油漆的抽屉,是那种很老式的办公桌,椅子也是木板椅,两张办公桌前都坐着人,一个穿红袄子的中年女人,一个裹着绿棉袄的戴眼镜的年轻人,都在忙碌着。 靠另外一侧墙,则放着一个蜂窝煤炉子,炉子周围放着几把木椅子。 与单独的桶式蜂窝煤炉子不同,这个蜂窝煤炉子上面有一圈铸铁,相当于一个桌面,不过桌面很小,也很粗糙。 还有一根铁管烟囱,延申到窗户外面。 看起来,这个炉子有点沈千三上一世见过的烤火桌的韵味,只是很粗糙,也不美观。 但很实用。 这不,现在的炉子上就放着一个铝制的炊壶,壶口冒着汩汩的白气。 一行人进到屋里,就感觉暖和了不少。 “曾厂长!” “曾厂长!” “范村长!” “范村长!” 红袄子中年女人和眼镜男看见曾长风带着一大群人进来,其中还有范本山和范文清,两人都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虽然提前没接到通知,不知道沈千三几人是来干嘛的。 但红袄子中年女人和眼镜男也是在厂办工作了多年的,有点眼力劲儿,只看沈千三、赵瀚宇和周小舟的穿着,他们就估计是某个单位的领导下来视察的。 只不过是什么单位的,他们不清楚,面生的很,没见过。 还有,三人中的那个女的,也太漂亮了一点吧! 就在两人都在打量沈千三三人的时候,曾长风开口道:“翠儿、广义,你们先出去一下。” 这两人,红袄子女人是他的姨妹范翠翠,眼镜男是他的亲侄儿曾广义。 虽说都是嫡亲,但他是要和沈千三谈卖厂的事,哪怕两人是嫡亲也不适合在场。 不管能不能谈成,一进来,曾长风就先将两人赶了出去。 对此,沈千三也没说什么。 等范翠翠和曾广义出去后,曾长风把门关上,然后招呼沈千三等人落座。 椅子不够,曾广贤又从旁边屋里搬过来两把,然后提起炉子上的炊壶泡了两缸浓茶。 “沈老板,我这里没什么好茶,您将就着喝一口,暖暖身子。” 有了之前的经验,现在什么事曾长风都先对沈千三说,然后再是赵瀚宇。 来的人有沈千三、赵瀚宇、周小舟、范本山和范文清,一共五个人,茶却只泡了两缸,是用那种搪瓷茶缸泡的。 这年代可不像后世,来客了就用一次性杯子给每个人单独泡一杯茶。1991年还没有一次性杯子,去单位条件好的,用白瓷茶杯或者玻璃杯单独泡一杯茶,但更多的,不管是单位还是别人家,通常都是用一个搪瓷茶缸泡一杯茶,所有人轮流着喝。 什么喝了别人的口水之类的,在这个年代根本没这个念头,反正你喝我喝大家都喝,没有人不觉得不卫生,也没有人嫌弃。 沈千三接过茶缸,浅浅的喝了一口,看曾长风已经给赵瀚宇递了一杯,就递像范本山,道:“范村长,你也喝茶!” “不不不,先给周……周同志喝!”范本山连忙推辞,他不知道周小舟是做什么的,只好称呼为同志。biqubao.com 在几年前,甚至大家以互相称呼同志为亲切,到了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这样称呼少了很多,但对彼此不熟悉的人叫同志也还是有的,是很正常的。 不过这样的称呼,再过几年在老百姓中就几乎销声匿迹了。甚至在体制内,也不怎么称呼了。 大家能听见的,几乎都是在影视剧中了。 “范厂长,您喝,我不渴!”见范本山接过沈千三手里的茶后朝自己递来,周小舟道谢拒绝说道。 这是一种本能的客套,毕竟范本山的岁数跟她父亲差不多大,按照华夏人的传统习惯,喝茶得长辈的先喝。 而范本山之所以自己不先喝,让周小舟先喝,也是一种礼仪,或者说是客气。 虽然华夏的传统是做客的时候长辈先喝茶,但也分情况。比如现在,在范本山看来,他就是主人,起码是半个主人,而周小舟才是客人。 没有主人自己先喝茶,再让客人喝的。 要不,怎么说华夏是文明之邦,是礼仪之邦呢?谁先喝茶这么一件小事情,就有那么一大堆讲究。 只是可惜,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西方文化的侵蚀,几十年过去,许多的传统礼仪都变化了,变得没有人情味儿了。 当然,这是沈千三看见这一幕的内心触动,并没有说出口来。 他看了一眼后,便从地上拿起一把黑黢黢的火钳,打开煤炉上面的铁盖。 刚打开,一道炙热的火气夹着烟灰直冲出来。 沈千三停了一下,等冲起的煤灰都落下,才探头朝炉子里面看去,只见炉灶膛里烧得通红,块煤燃烧着明亮的火焰。 看得出,确如曾长风所说,他们厂里的蜂窝煤炉子质量不错,起码看这个炉子里的状况,块煤燃烧的很充分,火力十足,不然的话,揭开铁盖的那一瞬间也不会冲起那么大一股热气和灰尘。 赵瀚宇也站起来,跟着朝炉子里面看去。 嗯,只看见烧得通红的煤块,还有亮堂堂的炉壁。其它的……看不出个名堂。 “怎么样?” 赵瀚宇朝沈千三看去,问道。 同一时间,曾长风、曾广贤、范本山和范文清也都朝沈千三看去。 特别是曾长风和曾广贤父子,看着沈千三的眼睛全是期待。 沈千三买不买他们家的蜂窝煤炉厂,就看接下来他怎么说了。 决定命运的时刻到了。 他们哪里能不紧张? 沈千三似乎没注意周围人的目光,也没有回答赵瀚宇的话,只用火钳重新将铁盖子盖在炉子上,然后坐下,伸出两只手感受着从炉外壁散发出来的热度。 “沈老板,你感觉怎么样?” 沈千三这幅样子,直把曾长风急得坐不住了,忐忑的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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