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511章 你不给我一个解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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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明珠是早上五点多就到了青瓦市,乘坐的是卧铺车。
  这个年代的火车几乎都是那种绿皮火车,速度都不快,最快也就每小时行驶个五六十公里。
  而且一路上走走停停,哪怕是小站也要停靠几分钟,大站有时候甚至会停上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多小时都是正常的。
  从江城到青瓦市两百多公里的车程,唐明珠硬是从昨晚九点多就上车,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到达青瓦市。
  所以你敢信,这么一点距离,居然用了七八个小时时间才到。
  赵瀚宇到火车站接唐明珠。
  冬天的清晨,火车站周围笼罩着一层浓浓的白雾,高高的路灯在浓雾中显得更加的昏黄,北风一吹雾气荡漾,加上到车站接车的人少,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萧瑟。
  这个年代,出行的人远不像后世那样多,稀稀拉拉出来的几个人中,赵瀚宇一眼就看见了唐明珠。
  嗯,其实就算人潮如涌,他也是一眼能看见她的。
  从车站里出来的人,大多都是粗布棉衣,扛着蛇皮袋或大帆布包。而唐明珠穿着蓝色的质感羽绒服,头上戴着时尚的编织帽子,脖颈上围着一条白色围脖,手里拉着行李箱,背上还背着双肩包。
  这装扮,加上高挑的身形,在人群中说是鹤立鸡群也不为过,想不第一眼看见都有点难。
  “等久了吧!”
  走到赵瀚宇面前,唐明珠很自然的将行李箱的拉杆递到赵瀚宇手里,说道。
  赵瀚宇正准备说刚来不久,就听唐明珠道:“等久了你也是应该的。”
  赵瀚宇:不补上一句,你就不能呼吸了吗?
  但终究是忍住没有回怼,毕竟这次是请人来帮忙的,说道:“是的,多久都应该等你,这总行了吧!”
  “嗯!”唐明珠认真的点头:“算你态度及格。”
  说着将手捧到嘴前,哈了一口热气。
  赵瀚宇见了,说道:“早晨太冷了,我开好了房,先带你去洗漱一下。”
  “开什么房?”唐明珠翻了一个白眼,“我到青瓦市了,你什么意思,要把我丢在宾馆,不让我住你家啊?”
  气势汹汹,一副你敢说个不字,要你好看的架势。
  赵瀚宇连忙道:“我住的那是老宅子,条件简陋,你住宾馆多方便啊!”
  主要是,这个点带着唐明珠回去,正是老爷子起床的时候。
  老人嘛,睡得早醒得早。
  就算早上起来没什么事情做,也要在院子里溜达溜达。
  还有,这个点不止老爷子起床了,就连他爸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起床。
  赵德明有晨跑的习惯,已经坚持了很多年,寒暑不断,风雨无阻。
  这天还没亮,就带个女的回去,老爷子和他爸见了,指不定想些什么。
  赵瀚宇哪敢啊!
  “我偏不!”唐明珠一锤定音,“就去你家!”
  赵瀚宇头疼,也只好带着唐明珠上车,先带回家再说。
  一路上,赵瀚宇只希望老爸这会儿已经出门跑步了,最好老爷子也走出院子溜达了,然后他好赶紧将唐明珠塞进卧室里休息。
  可是人往往越是害怕什么,就越遇见什么。
  赵瀚宇领着唐明珠推开院门的时候,就看见客厅里的灯亮着,老爷子和赵德明都在客厅。
  可这个时候,他也不能掉头就走啊。
  再说了,就算他想掉头,人家唐明珠肯不肯,他还真没这个把握。
  也只好硬着头皮,将唐明珠领进屋。
  果然,见到赵瀚宇天还没亮就领着一个装扮时尚的高挑年轻女子回来,老爷子和赵德明面面相觑,饶是他们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这会儿也不知道如何开口了。
  “爷爷好!”
  “赵伯伯好!”
  倒是唐明珠落落大方,见到老爷子和赵德明后一点也不惊慌,礼貌亲热的打招呼。
  “哦……”老爷子回过神来,也打招呼道:“你也好!”
  这姑娘的做派,倒让他喜欢。
  赵德明目光里带着审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也还是回了一句:“你好!”
  说完就看向赵瀚宇,那意思是你不给我一个解释?
  赵瀚宇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介绍道:“爷爷,爸,这是我朋友,北湖日报社的唐记者唐明珠!”
  “是我请她来帮忙给年货节做宣传的,刚下火车,我接她到家里休息一下!”
  老爷子和赵德明都是一怔,还以为赵瀚宇带的什么人回来,原来是省日报社的记者啊!
  老爷子倒没什么,赵德明立即就脸色温和起来,还带着笑容,客气的说道:“是唐记者啊,你好!欢迎你来青瓦市!”
  哪怕他是市长,但对记者也不敢怠慢,无冕之王不是白叫的。
  更何况,还是省日报社的记者。
  要是惹恼了她,写出一篇什么对青瓦市不利的报道,在省日报上一发表,也够他喝一壶的。
  唐明珠笑着道:“赵伯伯客气了,我是瀚宇的朋友,这次来青瓦市纯属私人的事,跟我的工作无关。”
  “嗯,您是长辈,叫我明珠好了,可别叫什么唐记者了。”
  赵德明一听这话,显然这个唐明珠知道自己的身份。
  也是啊,人家是省日报社的记者,自己好歹也是一个地级市的市长,虽然很少出现在省日报上,但作为记者肯定是知道的。
  也就笑了笑,亲热的道:“好,那我叫你明珠,快,过来烤火,暖和暖和!”
  “好啊!”唐明珠答应一声,一边翻手解下背包,一边朝赵德明那边走去。
  其实,一进屋她就觉得这房子里特别暖和,也注意到那张烤火桌。
  虽然没看见炉子,但那个烟囱无疑说明了,热气就是从那个看起来像桌子一样的东西里散发出来的。
  一接近,果然如此。
  “这是什么烤火的炉子?”唐明珠一手拎着背包,伸出另外一只手在烤火桌上轻轻抚摸,好奇的问道。
  连落座都忘记了。
  老爷子哈哈笑着,卖弄似的说道:“这叫烤火桌,你没见过吧!”
  “没见过!”唐明珠一边说着,一边坐下,如实说道:“真暖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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