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唐明珠是打算来赵瀚宇家后就好好的补一个瞌睡的。 虽然她买的是卧铺,但躺在绿皮火车上,一整晚都能听见火车轮碾压铁轨时发出的那种“咣当咣当”的声响,真心睡不好觉。 先前她坐在来赵瀚宇的车上,都差点儿睡着了。 不过这会儿,感受到烤火桌的温暖,心中好奇之下,连瞌睡都似乎没了。 老爷子年纪大了,总喜欢热闹,见唐明珠对烤火桌感兴趣,自然是乐不可支的给她讲起来,说这烤火桌如何如何的好。 最后还说道:“小明珠啊,这个烤火桌可是我们青瓦市的沈先生发明的,你在江城都见不到。” 唐明珠道:“这么好的产品,应该要卖到江城去啊。” 老爷子得意的说道:“这是前几天才搞出来的新产品,沈先生说了,烤火桌今年不卖,我用的这一张,是现在青瓦市仅有的几张之一。” 唐明珠对赵瀚宇嘴臭,对老爷子可会哄了,笑眯眯的说道:“那爷爷您可真厉害,这么好的烤火桌,您最先用上了。” 老爷子听得欢喜,显摆的道:“那还用说,沈先生不仅送我一张烤火桌,他还亲自帮我安装的。” 赵瀚宇在一边直撇嘴:那是三哥送给您的吗?分明是三哥给我的! 当然,这话他只能在心里呐喊两声,却是不敢说出口的。 唐明珠是知道老爷子身份的人,听他一直说沈先生,心里不禁疑惑。 那个沈先生到底是什么人? 竟然让老爷子都一口一个先生的叫着! 她不禁对“沈先生”有了兴趣,笑着道:“要是有机会,我一定见见沈先生,看看他是何方神圣,值得爷爷您这么推崇!” 老爷子听了她的话,心里大奇,听这丫头的话,她似乎知道自己的身份? 不由的看了赵瀚宇一眼,心说好小子,你这是连爷爷我的底,都给人家姑娘泄了啊! 再加上这么一大早的,赵瀚宇又将人直接带回家里,他越看唐明珠越像是未来的孙媳妇儿。 不过,这孙媳妇儿啊长得可真俊,性子也附和他,还是省日报社的记者,学识人品什么的,他都一点不担心。 总之,对这个未来的孙媳妇儿,他是越看越满意。 当即笑呵呵的说道:“明珠你要见沈先生还不简单啊,待会儿让瀚宇带你去,沈千三跟瀚宇熟悉着呢。” “好啊!”唐明珠一口答应,美目流转看向赵瀚宇,说道:“听见爷爷的话了没有,等我帮你把照片拍完,就带我去见沈先生,我采访一下他。” 她说好之前,先将“爷爷”带上,语气像是在撒娇,老爷子听了,连骨头都差点酥了。 这未来的孙媳妇儿,太会来事了! 赵瀚宇却是有点受不了,嘟噜道:“本来就要带你去见的,还扯爷爷的大旗当虎皮做什么?” 声音很小,只有他自己听得见。 唐明珠只看见他嘴皮子在动,又没发出声音,蹙眉问道:“你嘀咕什么?” 赵瀚宇一个激灵,连忙说道:“没什么,我说你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他这么一说,唐明珠立即就感到困了,说道:“当然要,在火车上我根本睡不着。” 不等赵瀚宇再说,老爷子抢先说话了,“明珠,那你快去休息一会儿。” 说完对赵瀚宇吹胡子瞪眼,“你还坐着干什么,赶快带明珠去休息。” 赵瀚宇连忙起身。 他家虽平时只有老爷子、赵德明和他三个人住,但他家是老院子,房间不少,也有客房。 拖着唐明珠的行李箱,赵瀚宇说道:“我带你去客房,不过你要先等一下,我去给客房铺床。” 客房是有,但是由于很少有人来住,基本上没开过铺。 他之前就是准备将唐明珠安顿在宾馆的,没想过她会要求来家里住,自然也就没有准备。 唐明珠一点不矫情,说道:“你去铺床,我先去洗漱一下,卫生间在哪里?” “这边!”赵瀚宇先带唐明珠去卫生间。 “哇,这是你家的卫生间吗?”一进卫生间,唐明珠就惊奇的叫了起来:“这也太豪华了吧!” 这卫生间简直比她住的最好的宾馆里的卫生间还好,不仅干净整洁,还分区合理,功能似乎也很全。 “嗯,刚重新装修完没多久。”赵瀚宇得意的说道。 见过沈千三家的卫生间后,他和汪建林就叫人把自家的卫生间也全部按照沈千三家的卫生间样子,都重新装了一遍。 哪怕唐明珠出身不凡,见识也多,但这是来自未来的卫生间装修设计,她哪里见过啊?哪会不感到震惊? 原本,她只是想简单的洗漱一下,但听了赵瀚宇介绍说这个卫生间二十四小时有热水,她立即拿过行李箱,将赵瀚宇赶了出去。 “你去铺床,我要先洗个澡!” 绿皮火车的硬卧床铺上睡了一觉,她总觉得衣服上都带着一股“火车”的味道。 没有条件也就算了。 有条件,而且条件这么好,她当然乐意洗刷刷一遍。 赵瀚宇无奈,退出后去客房铺床。 床上用品这些都是现成的,赵瀚宇动作也算麻利,不多久就铺好床,重新回到客厅。 基本常识,女人洗澡都是很慢的。 赵瀚宇到客厅的时候,唐明珠还在洗刷刷,赵德明早就出去晨跑了,客厅里只有老爷子一个人。 见到他来,老爷子立即招手,将赵瀚宇唤到身前,小声又神秘兮兮的问道:“什么时候谈上的?” 赵瀚宇一怔,但很快明白爷爷的意思,脸上顿时闹了个大红,连忙撇清关系,“爷爷,您别瞎说!什么叫什么时候谈上的,我和她只是朋友!” “朋友?”老爷子点点头,笑呵呵的说道:“女朋友也是朋友!” 赵瀚宇一听大急,感觉有一块黄泥巴掉在裤裆里了,解释道:“爷爷,真不是您想的那样,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她是我请来帮忙的!” 老爷子才不信,普通朋友跟你这么熟? 他觉得乖孙就是脸皮薄,不肯承认。 这可不行! 他这个当爷爷的,得助助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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