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自然很顺利。 在这里,不仅拍了烤火桌的照片,其它奖项的照片也一并拍了。 其中为了拍特等奖,赵瀚宇更是在银行直接取了十万崭新的蓝票票,堆码在桌面上,还是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的。 当然现在的人可能觉得十万块钱也就那么一回事,谁还没有过? 但这可是在一九九一年啊,连万元户都还没几个的年代,一次性能拿出十万块钱的人真的是凤毛麟角。 甚至,很多人根本就没见过那么多的钱。 哪怕是同样拍现金照片,在拍一等奖一万块钱的时候,唐明珠也作了一些摆拍。相比十万块钱堆码在一起,一万块钱孤零零的放着,视觉上就不够震撼。 因此唐明珠动手,将一万块现金铺设成扇形,这样拍出来视觉冲击力就强悍多了。 另外像五十元的五等奖、十元的六等奖,以及五元的七等奖,则是装入红包,新的现金纸币一半插入红包里,一半露在外面,拍出来的感觉也是不错。 至于春联、一次性打火机等小礼品,也都是精心拍摄。 别的不说,在拍到一次性打火机的时候,唐明珠了解到一次性打火机居然也是赵瀚宇的那个三哥发明的。 这下,她竟然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见到那个“三哥”了。 在去沈千三家的路上,唐明珠问道:“瀚宇,你三哥叫什么名字?” “沈千三!”赵瀚宇回道。 “沈千三!”唐明珠嘀咕的重复一遍,“倒是个有意思的名字。” 赵瀚宇道:“就是因为三哥的名字最后一个字是三,所以我们都叫他三哥。” 摇摇头,“其它的,我倒没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意思。” 唐明珠道:“历史上有个名人,叫沈万三,据说他有一个聚宝盆……” 赵瀚宇笑着道:“沈万三有没有聚宝盆我不知道,但三哥肯定有聚宝盆。” “嗯?”唐明珠一怔,不相信的道:“怎么可能,聚宝盆只是一个传说,怎么可能真的有。” “嗯,即便是有,也最多只是一个古董,甚至是古玩商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口味,故意臆造出来的假古董。”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真的有聚宝盆。” 赵瀚宇道:“三哥的脑中就有一个聚宝盆,只要他看上的事,随便弄一弄,就没有赚不了钱的。” “就好比这次我请你拍照片,三哥搞出来的年货节……” 说到年货节,唐明珠也不由的来了兴趣,不由的道:“对了,到底什么是年货节?你们怎么还弄出那么大的奖金和那么多的奖品?” 乖乖我滴个天! 特等奖十万块啊! 就算是她,这个平时根本不看重钱的人,心里都有想去抽奖的冲动。 于是,赵瀚宇就给唐明珠讲起了年货节。 一番讲述下来,唐明珠弄明白了,心里有些震撼,由衷的说道:“这么说,你那个三哥还真是个人才,居然想得到这么绝妙的主意。” 赵瀚宇“呵呵”一笑,翻白眼道:“人才?人才哪里配得上我三哥?” “我三哥绝对是个人物!大人物!” 瞧了唐明珠一眼,继续道:“你要是知道三哥做的别的事,哪能就知道一个年货节根本算不是什么。” 唐明珠立即问道:“你三哥还做了别的什么事?” 说起沈千三要做的事,赵瀚宇精神头十足,傲然的说道:“那可多了,比如他准备开发理想城,打造我们大华夏最大的人才培训基地。” “他花五千万收购一个快要倒闭的国营皮鞋厂,准备在青瓦市新建一百家大型鞋厂,说要在青瓦市打造鞋都。” “还有,他准备在青瓦市建一个超级经济开发区,里面有家具城、燃具城、卫浴城……” “还有啊,三哥还准备投入巨资搭建全国最大的物流平台……” 一番话说下来,唐明珠目瞪口呆,不敢置信的道:“你三哥那么有钱?” 赵瀚宇撇嘴:“钱算什么?只要三哥想要,随时可以赚。关键是事业,想想吧,等三哥做成那些事,那该是多大的一个事业?” 不用赵瀚宇说,作为一个记者,唐明珠天生就有着极强的敏锐性,在她的脑中,不知不觉的已经勾勒出一幅巨大的商业帝国的轮廓,那轮廓中似乎有一道伟岸的身影,在那里指点江山。 唐明珠的两只眼里闪出小星星,笑着道:“哟嚯,这次没白来啊,还能见到一个这么传奇的人物。” “那是!”赵瀚宇理所当然的说道。 说话间,赵瀚宇的车已经到了青瓦街街口。 他将车停在沈千三的三菱帕杰罗旁边,然后和唐明珠一起下了车。 青瓦街是民国时期留下的老房子,不宽的街道上铺的还是青石板,看起来就很古旧。 要是放在后世,绝对会开发成“古街”,然后再经过绿化、灯光的渲染,绝对赏心悦目。 但现在才一九九一年,老百姓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口袋里的钱不多,思想更没有开放,也没有那种商业意识,整条青瓦街看起来就跟后世的棚户区差不多,脏乱差才是触目点。 尤其是像唐明珠这样,从大城市里来的富家千金,看惯了高楼大厦和新洋楼,看青瓦街就更像是垃圾了。 “你那个三哥……” “就住这里?” 唐明珠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是啊!”赵瀚宇却没在意,笑着说道:“三哥住在他的老房子里。” 说完道:“走吧,去见见我三哥。” 两人并肩朝青瓦街里走去。 中午时分,青瓦街上有不少老少闲坐在门口晒太阳、摆龙门阵。 赵瀚宇经常出没沈千三家,不少青瓦街上的人都知道,不以为奇。 但唐明珠是第一次来,而且穿着时髦,人又长得漂亮,立即吸引了那些人的目光。 唐明珠感觉,自己一路走过来被那么多眼睛盯着,像是在看稀奇一样,搞得她浑身不自在。 好在没多久,赵瀚宇就在一幢小院门口停下,说道:“到了,三哥就住这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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