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见到传说中的“三哥”了,唐明珠还是很期待的。 跟随赵瀚宇走进堂屋,却只看见一对老头老太太。 唐明珠的目光不由的看向陈文韬,只见他身形略显清瘦,面容清癯,头发倒不洗漱,略有些花白参杂其中。 虽然没有戴眼镜,但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很是符合赵瀚宇口中的“高人”形象。 只是那“三哥”的叫法就有点不妥当了,应该叫“三爷”更合适一些。 想当然的,唐明珠就将陈文韬当作“三哥”了。 “瀚宇,你带朋友来了!” “快来坐!” 见到赵瀚宇和唐明珠进门,陈文韬连忙站起来让座。 中午赵瀚宇要带客人来家里吃饭,沈千三早就给老丈人和丈母娘打过招呼,因此两老见到唐明珠并不意外。 嗯,也不是不意外。 意外还是有的。 毕竟,唐明珠穿着时尚,气质出众,两老在青瓦市可没见过这么与众不同的大美女,他们意外的是这个。 “陈叔、罗老师!” 赵瀚宇先给两位老人打了一声招呼,指着唐明珠介绍,“这是我朋友唐明珠,江城来的,省日报社记者。” “唐记者好!” “唐记者,快请坐!” 陈文韬和罗蓉都热情的招呼,心说难怪这般与众不同,原来是从江城来的,还是大记者。 唐明珠听见赵瀚宇对陈文韬喊出陈叔时,她就知道自己认错了人。 忍不住暗暗剜了赵瀚宇一眼,也怪这家伙事先不给自己说清楚,害得自己差点儿先打招呼了。 要真那样,可就出丑出大发了。 心想着等从这里离开后,非得要赵瀚宇好看不可。 不过,作为记者她临场反应极快,迅速调整好神情,面带微笑礼貌的回应,“叔叔阿姨好,我冒昧来打扰你们了!” “不打扰!不打扰!”陈文韬连忙说道:“你可是从省城来的,是我们的贵客!” 赵瀚宇在一旁见了,笑着说道:“你们都别这么客气了。” 陈文韬说道:“是是是,来了就跟家里一样,别客气。” 唐明珠在烤火桌旁坐下,这才打量屋里,只见并不宽敞的堂屋里以一套明式木质家具为主,条案、八仙桌、太师椅、花几布置成传统的中堂样式。 唐明珠是有见识的人,一看就知道这套中堂家具是黄花梨的,价值不菲。 还没看见“三哥”的人,就先见了这样一套中堂家具,特别是看见两个花几上的紫砂花盆中种植的菖蒲,她就确定“三哥”应该是一个有品味的文化人。 毕竟这个年代,还极少有人使用这种古董家具,更鲜有人会养菖蒲。 菖蒲这种植物,只有细碎的小叶片,并不开花,说多好看谈不上,更多的是一种秀气和文气,是文人的至爱。 另外,堂屋里还有一台大彩电。 她认得出是进口的彩电,要几千块钱。 只是那大彩电放的位置是放在供案上的,就有点不伦不类了。 不过看看这屋里,也实在是没地方再放一张桌子,也只能放供案上了。 由此唐明珠也判断,那个“三哥”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有文化却并不清高,可以讲究,也可以将就。 这样的人,倒是难得。 唐明珠突然对那个还没见到的“三哥”印象好了很多。 更有一种迫切想见到的心情。 同时心里也奇怪,客人都来了,那个“三哥”怎么还不露面? 恰在此时,赵瀚宇对陈文韬说道:“陈叔,三哥呢?” 唐明珠立即竖起耳朵听。 陈文韬道:“他在灶屋做饭!” 赵瀚宇立即站起来,说道:“明珠,你在这里陪陈叔和罗老师烤火,我去看看三哥。” “我跟你一起去!” 唐明珠跟着站了起来说道,她来就是见沈千三的,哪在这里坐的住? 赵瀚宇瞪了她一眼:“你跑灶屋去做什么?” 唐明珠才不管那么多,回怼道:“你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我!我想做什么,你管得着吗?” 赵瀚宇顿时语塞,这丫头片子主打的就是一个不听劝,只要是她做出的决定,九头牛也拉不住。 就好像下火车之后,他说已经在宾馆给她开好了房间,她却坚持要去他家里一样,根本拒绝不了。 “随你吧!” 赵瀚宇无奈,说了一句后对陈文韬说道:“陈叔,我这朋友估计是没见过灶屋,我带她去看看。” 陈文韬不好说什么,只好点点头。 唐明珠跟着赵瀚宇朝灶屋走去,出了堂屋,进了过道的偏屋中,见没有人,她抬手狠狠在赵瀚宇腰间掐了一把,咬牙切齿的道:“你才没见过灶屋!你才没见过灶屋!” 太可恶了,居然找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你就不能说点别的? 就算是说我嘴馋了,那都行啊! 赵瀚宇的腰被掐得老疼,还好是冬天里衣服穿得厚,不然的话感觉那力道估计都腰旧下一块肉来。 不过疼归疼,他也只能忍着,不敢叫出声来,只能飞快的打开她的手,怒目而向。 唐明珠却是一偏头,同样瞪大眼睛与他对视,一点不怵,似乎在说你能怎么样? “真是服了你!” 赵瀚宇小声的吐槽一句,赶紧收回目光,快步朝前面走去。 灶屋和堂屋就一屋之隔,他几步就到了偏房通往灶屋的门口。 因为灶屋里油烟多,通常这道门都是关着的。 “好香啊!” 赵瀚宇才刚打开门,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就扑面而来,唐明珠忍不住惊呼一声。 声落,也跨过门槛进了灶屋,见到一个身形高瘦的青年腰间系着围裙,手里挥动着锅铲,正在铁锅里娴熟的翻炒。 这就是那个三哥! 唐明珠盯着沈千三的脸看,长得还不算差。 但很快,她的目光就从沈千三的脸上往下落,朝爆发香味的锅中看去。 没办法,锅里的香味太过浓郁,可比沈千三的那张脸更有吸引力。 “三哥,做什么好吃的呢!” 赵瀚宇一边对沈千三打招呼,一边朝锅里看去,口中问道。 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一个唐明珠,更别说介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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