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516章 是不是早就认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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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
  沈千三只简单的给赵瀚宇打了一声招呼,随即就看向唐明珠,笑着说道:“唐大美女好啊,马上就开饭了!”
  瞥见唐明珠的那一刻,沈千三就确信没错,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是他上一世认识的唐明珠。
  只不过上一世他见到唐明珠的时候,她已经四十多岁了,那时的她留着一头短发,穿着职业套装,显得干练,妥妥的女强人一个。
  而现在,唐明珠不过二十出头,穿着时髦的羽绒服,一头长发飘逸,全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气息。
  与上一世他见过的那个她,简直是判若两人。
  沈千三很自然的打招呼,如同见到老朋友一般,没有“官方”的称呼唐记者,而是称她为唐大美女。
  现在才1991年,思想不开放,可没人见了女的就称美女的。
  哪怕唐明珠很时髦,但也被这个称呼惊讶了一下。
  但她听着却格外的顺耳,而且沈千三跟她打招呼的语气,让她很舒服,没有那些虚假的客气,直接是很接地气的说马上开饭了。
  她本来就没吃早饭,有些饿了,再加上那锅里的香气诱惑,听到这么接地气的话,顿时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点头如小鸡啄米,说道:“那太好了。”
  说完又很自然的问道:“有没有什么要我帮忙的?”
  这时锅里的菜已经炒好,沈千三在装盘,一边拿锅铲往盘子里舀,一边嘟嘴朝着灶台上盘子盖着的几盘菜,说道:“你要帮忙的话,把灶上的菜端出去就可以了。”
  “好啊!”唐明珠愉快的答应,问道:“端到哪里?”她并没有看见餐厅,也没有看见餐桌。
  沈千三道:“就堂屋的烤火桌上,我们就在那里吃饭。”
  “好嘞!”唐明珠答应一声,绕过沈千三的身后,去灶台端了一盘菜朝堂屋走去。
  赵瀚宇怔怔的看了一眼唐明珠的背影,又看看沈千三,突然感觉他们两个好熟悉哟,搞得他倒像是一个外人了。
  “你还愣着干嘛!”
  这时候,沈千三已经装好了盘,递给赵瀚宇道:“赶紧端菜去啊!”
  “喔喔……”赵瀚宇慌忙的应了两声,接过盘子,端着走向堂屋。
  紧接着,唐明珠又返回来端菜。
  跟着她一起来的,还有陈文韬也来了。
  连唐明珠都在端菜,他这个主人总不能坐在那里不动,等吃的吧!
  很快,所有的菜都端上了烤火桌。
  最中间是一个火锅,烧的是筒子骨炖萝卜。
  冬吃萝卜夏吃姜,冬天正是吃萝卜的季节,而所谓的筒子骨也就是猪大骨,只不过保留了有骨筒子的那一段。
  这道菜,主打的就是吸食筒子骨里面的骨髓,搭配鲜美的萝卜骨头汤,特别美味。
  沈千三今天之所以做这道菜,那也是因为上一世的时候唐明珠请他吃过一次饭,去的就是一家不大的餐馆,而那家餐馆的特色菜就是筒子骨。
  唐明珠特别喜欢吃。
  当然,那是她后来吃过筒子骨之后才爱上的,这一世她现在还没有吃过筒子骨。
  沈千三倒想知道,这一世唐明珠提前吃到了她最喜欢吃的筒子骨,到时候会是什么状况?
  除了这一个火锅之外,另外的都是炒菜和蒸菜。有小炒黄牛肉、宫保鸡丁、清真鲈鱼、糖醋排骨、香煎牛扒等,也有几道青瓦本地菜,如炒腊肉等等。
  满满一大桌子菜,色香味俱全。
  “唐大美女,喝点酒不?”
  沈千三最后出现的时候,手里拿了一瓶红酒以及几只红酒杯。
  他记得,唐明珠喜欢喝一口红酒。
  唐明珠的眼里闪着花,这一大桌子菜,好多都是她喜欢吃的。
  嗯,还有红酒。
  虽然吃中餐不适合喝红酒,可红酒可是她的最爱了。
  她真的有点无法想象,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怎么这么对她的胃口。
  难道……他平时也喜欢吃这些菜?
  “喝点喝点!”
  唐明珠的美目都弯成了月牙,不矫情也不客气,笑眯眯的说道:“这么多好吃的,不喝一口都对不起它们。”
  赵瀚宇对喝红酒没什么兴趣,撇嘴道:“三哥,怎么拿红酒了?家里没茅台酒了吗?没的话,我等会儿再搬几箱过来。”
  陈文韬也奇怪,家里什么时候有红酒了?
  唐明珠直接怼赵瀚宇,“就你个土包子,只晓得喝茅台酒,茅台酒有什么好喝的?喝点红酒才好!”
  怼完之后,更觉得沈千三体己,大大咧咧的说道:“三哥,我们就喝红酒!”
  不知不觉的,三哥都叫上了。
  要说,两人见面也还没说上几句话,甚至连个正式的介绍都没有。
  全程赵瀚宇都在场,他现在几乎怀疑他们两人是不是早就认识了。
  这也太熟了吧!
  红酒本来就是专门为唐明珠准备的,沈千三自然答应,笑着道:“好,我们就喝红酒。”
  开了红酒之后,给唐明珠、赵瀚宇和陈文韬,包括罗蓉也都倒了一杯。
  当然,红酒杯比较大,倒红酒不可能像倒白酒一样倒满杯,只倒了底部一点点。
  他还担心老丈人喝不惯,倒酒的时候还说“爸,您尝尝红酒,虽然不如白酒那么浓烈,却别有一种清香。”
  客人都说喝红酒,陈文韬自然不好说什么,点了点头。
  酒倒好,众人一起先碰杯喝了一口。
  赵瀚宇还好,虽然他不喜欢喝红酒,但平时也没少喝,陈文韬和罗蓉却是第一次喝红酒。
  罗蓉嘛,说不上喜欢,但也能接受。
  陈文韬就不一样了,他喝惯了白酒,一口红酒下去觉得味道怪怪的,还淡的如水,完全不习惯。
  要不是有唐明珠在桌子上,他都几乎忍不住吐出来了。
  喝不惯!
  根本喝不惯!
  他瞥了一眼赵瀚宇,说道:“千三,你陪唐记者喝红酒,我还是陪瀚宇喝点白的!”
  说着起身,自己去拿茅台酒去了。
  沈千三也没在意,对唐明珠说道:“不管他们的,唐大美女你吃菜,尝尝我的手艺。”
  “一看就好吃!”唐明珠早就忍不住了,说了一句,立即开始动筷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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