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宇得了秦老爷子的电话,当即应下。 他当初就是个小有名气的老师,没什么背景、名气也维持不了多久,还是年少的宋舒婷见他样貌英俊,才选了他。 后来,也是借着宋舒婷的关系,他才搭上了秦老爷子,秦家算是有名的书香世家,文艺泰斗,有了秦老爷子帮衬,还有宋家的财力支持,他后来的名声才越来越大。 当然,想要得到点什么,自然就要付出些什么,这些曾宇都是明白的,所以这些年,明里暗里帮着宋舒婷运作了不少奖项。 眼下,秦老爷子的意思显然也很清楚。 挂断电话,曾宇心思飞转,琢磨着有没有什么一举两得的办法。 * 沈嘉柠将曲谱‘送给’宋舒婷后,便一直盯着她的动静。 不多时,苏明烨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姐,她当真打算用你的曲子,真是太不要脸了些。” 苏明烨坐在电脑前,头发被抓的乱七八糟,沉默寡言的俊脸也被气的通红。 沈嘉柠倒是并不意外:“不怕她用,就怕她不用,现在宋家股价怎么样?”m.biqubao.com “不怎么样,这几日,宋煜宸被卸任了好几家公司的经理,宋志胜不得不委任其他人上场,但是很明显,其他董事股东对宋家都很不满。” 有了这话,沈嘉柠心里便有了盘算。 宋家除了家族企业,还是不少企业的大股东,她得双管齐下,将宋家从其他企业踢出来,然后再打压宋家自有企业。 翌日,沈嘉柠练了半天琴,又赶了一下午设计稿。 临到傍晚,裴时瑾的电话打了进来。 “在忙?”裴时瑾温声开口,如今一天不见她,便会觉得不安。 沈嘉柠站起来,到窗边走了走,揉了揉发酸的脖颈:“不忙,只是画了一下午图,脖子有些酸。” “吃饭没有,我带你去江边转转。” “还没吃,那我过去找你。”沈嘉柠温声开口,自然也想着和他在一块。 不过他向来忙,她每次多占用他一些时间,他便总是要在夜里或者清早补回来。 裴家那么重的担子压在他身上,又有那么多人虎视眈眈,她不想耽误他太多。 “不用,我在去你那的路上,我去接你。” 得了裴时瑾的话,沈嘉柠弯了弯眼睛,心情很好。 挂断电话,她换了套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便下楼等着,见着佣人在准备饭菜,当即道:“不用带我的份,我不在家吃。” 秦雪如今有些装不下去,可又还没到撕破脸的地步,便也就没做声。 倒是宋志胜温声道:“是和裴少有约?” “恩,他一会来接我。” 正巧宋舒婷从楼上下来,见此忍不住道:“不如把裴少请到家里来,一起吃个便饭?现在家里艰难,姐姐怎么也不帮衬着爸妈和裴少走动走动。” 闻言,宋志胜的脸色稍稍缓和了几分,显然对于宋舒婷的这番话,难得的赞同。 宋老爷子也应声道:“没错,裴少既然来了,怎么也要把人请进来坐坐,哪里有不招待一番的道理。” 见此,沈嘉柠也没一味拒绝,而是道:“我给他打个电话问问。” 几分钟后,沈嘉柠挂断电话回来,跃过满眼期待的宋舒婷、又看向宋志胜道:“爸,他说进来坐一会,看看你和爷爷奶奶,但是就不在这吃了。” 宋志胜脸上多了些笑意,好似全然不记得之前宋煜宸受伤时,他对裴时瑾的记恨。 宋舒婷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回了楼上,开始挑选起衣服,紧接着又仔细化了个妆。 看着她那副模样,沈嘉柠眼底闪过一抹讥讽。 难怪前世宋舒婷能为裴时瑾做到那种地步,如今才见过几面,她倒是上了心,一门心思都扑在他身上。 想想裴时瑾倒是好意思怪自己招蜂引蝶,沈嘉柠觉得自己真是比窦娥还冤。 收回心思,沈嘉柠又开始琢磨起宋志胜的心思。裴时瑾来,他必然想得到些好处。 二十分钟后,在裴老爷子和宋志胜几人的亲自迎接下,裴时瑾的车停进宋家庭院。 宋舒婷换了条公主裙,娇羞的跟在宋志胜身后,哪怕对裴时瑾又惧又怕,一想起他之前的狠戾手段,便忍不住瑟缩。 可又莫名的觉得,男人就该像他这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些畏畏缩缩的软脚虾,根本没有半点气魄! “裴少,快请里面请!” 裴时瑾微微颔首,大手牵过沈嘉柠的手,一面往里走一面道:“原是想过些日子再过来,但是过几日我要出国一趟,行程太紧,索性便今日过来一趟。” “裴少年少有为,自然事务繁忙,可这和您家没什么两样,您想什么时候过来就什么时候过来。”宋志胜笑着开口,视线落在裴时瑾身后的陈霄和律师身上,目光闪烁了一番。 裴时瑾和沈嘉柠一道在沙发上落座后,沉声道:“柠柠之前几次和我提起,宋家如今处境艰难,资金链很成问题,想必宋叔也清点过资产,宋家应当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用来抵押了。” 闻言,宋老爷子和宋志胜一行人,神色都有些窘迫:“实不相瞒,裴少说的没错。” 裴时瑾点头,神色凝重,像是认真思量后沉声道:“这样,我想过,我同柠柠订婚,可以先拿出十个亿作为订婚礼给到宋家头上,希望能解宋家燃眉之急。” 裴时瑾一番话出口,别说宋志胜和宋老爷子一行人愣住,就连沈嘉柠都呆了。 她转头看向男人冷厉的侧脸,一双清冷的眸子里带着点震惊。 他…疯了??? 把钱给宋家? 可也仅仅是一秒,沈嘉柠便冷静下来,不不不,他可是裴时瑾,才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一听这话,宋家一行人皆是满脸喜意,宋志胜全然没想到裴时瑾会提出这种打算,十个亿或许不算多,但对于如今的宋家而言,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资产! 强迫自己压下心底的喜意,宋志胜试探道:“可是…裴老爷子会同意这门婚事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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