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自认为是平常之人,既没有学霸学习的天分,也没有其刻苦的毅力。 在前世大学的时候,在学霸学神面前就自愧不如。 到了这个世界,别说方晓的过目不忘,就是方煜练功的刻苦,都让他自惭形愧。 这番话林立虽说有逢迎之意,也发自肺腑。 因为林立知道,就他自己,完全做不到这么刻苦的。 方煜听了这话,却不以为然道:“林秀才你这是谦虚了。 谁家能在两三个月内,给自己挣下了偌大的身家不说,还将整个村子里的人家带起来大半?” 转头对方晓道:“哥,林秀才自己拿银子请人教村子里的孩子们背书,背得好的还奖励铜板。” 方晓点头赞道:“林秀才这是极大的善举,佩服佩服。” 林立笑笑,不以为然道:“花不了几两银子。” 方晓好奇道:“林秀才当日如何想起做此善举的?” 说起本意可就多了。 林立最早的念头,是希望能通过教育,让村子里的人懂得感恩。 其次才是也希望村子里的人能借此过上更好的生活。 林立笑道:“不过是冬日里孩子们闲着的时候多,也算是举手之劳。 再者说,我在村子里的时候,得大家帮助颇多,如今有了能力,便也就想着回报大家。 圣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我就想着,懂得些道理,识得几个字,总是好的。 还想着等开春之后,在村子里建一座砖瓦房,专门请个先生为孩子们启蒙。” 方晓肃然起敬,站起来于林立拱手道:“林秀才大义。” 林立忙站起来还礼:“方大少客气了。” 方晓站起,方煜也立刻跟着站起。 方晓施礼,方煜也立刻跟着施礼。 这是方家的家教,林立忙不迭地回礼。 再坐下,方晓就将话题落到如何提升民众读书热情上了。 这个,林立懂。 “读书么,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普通人家也不是不想让孩子读书。 不送孩子读书,第一原因是没钱,第二原因还是没钱。” 林立竖着手指头与方晓说道:“首先,家里没钱,交不起束脩,也买不起笔墨纸砚。 除非是学堂里将束脩免了,笔墨纸砚也免费供应,才有可能让一部分人家送孩子出来读书。 为什么说是一部分人家呢?不要钱了,免费读书还不让孩子来读? 还是第一个原因,没钱!” 林立竖起第二根手指:“孩子去读书了?谁给家里赚钱? 城里不说,我不了解,就说咱村子里,我也只敢让先生开半天课。 另外半天,孩子们要上山砍柴,要帮着家里喂鸡喂鸭照看弟弟、妹妹。 若是女娃,还要给家里人洗衣服。 村子里若是勤快,那真是从天亮忙到天黑都不得休息的。 这还是在冬天,相对活计要少些,若是农忙的时候,五六岁的孩子也有跟着下地的。” 林立叹口气:“也不能说那些人家眼界不高,没有长远之计。 眼下都吃不饱饭,穿不暖,如何能舍了一个干活的人去念书?吃白饭?” 方晓和方煜是知道穷人穷的,但第一次有人很直观地说明贫穷所在的点上。 方晓微微沉吟道:“不读书,就会受穷,受穷,就更不读书。” 林立点头:“所以,要想要更多的人受教育,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像林秀才这般,奖励读书好的学生吗?”方煜问道。 林立道:“我以为,可以设立免费学堂,并设立奖学金制度。 让所有人都知道,进学读书,只要读得好的,比那上山砍柴,在家里喂鸡喂鸭赚得要多。 而且我也以为,应该由官府推广,强制所有适龄孩童都要读书。” 方晓眉头微微蹙起道:“读书学习是为修身养性,强制孩童读书,恐违背读书本意。” 林立道:“方大少所言甚是。只是贫苦百姓多是不识字之人,哪里懂得读书的道理。 更不懂得长远二字的含义。所以才应该由官府主导。 民一向畏官,以官为尊,也只有官府所言,才会真心畏惧听从。 当然,”林立笑笑,“这些只是我一些浅见,当不得什么的。” 方煜正听着津津有味,见林立这般说不赞同了。 “林兄所言怎么是浅见呢?要我说这主意甚好。大哥,开个学堂能费多少银子? 吃一顿花酒的银子,足够请个先生,启蒙十几二十几学生了。” 方晓闻言微微摇头:“开办学堂哪里那么简单。 且不说学堂所需要房屋,笔墨纸砚,单单是书本,就是一笔不菲的费用。” 林立想想道:“如果官府有意推广义务教育学堂,我这里倒是有些主意,可以减少些许学习费用。” “哦?林秀才有何高见?”方晓立刻问道。 林立站起来:“二位且随我来。” 林立领着两人进了后院,开了小书房的门。 后院的小书房书桌上好歹还有几个账本,也放着笔墨纸砚,但是一进入,方晓和方煜就被那一面墙的黑板吸引了。 黑板上仿佛胡乱画着图案,上边还有些许并不认得的字迹,和一些似乎与计算有关的东西。 林立上前拿起粉笔,在黑板随意写了几个字道:“在学堂前方竖立黑板,以石膏制作粉笔书写。 既可以降低先生授课的劳动强度,也能让学生一目了然,更容易熟悉笔画书写。 还可以多制作几块小黑板,让学生在黑板上写字练习,减少笔墨纸张的消耗。” 方晓接过粉笔,在黑板上也书写了几个字,最初两个字颇为生疏,写第三个字的时候,就流畅之极。 黑板上的字体飘逸有力,刹那就将黑板上其它字迹比下去了。 林立赞道:“方大少这字,都让我不忍心擦掉了。” 方晓却又看着黑板上图型数字问道:“林兄,这些是何意?” 这一声“林兄”便是尊称了,也是与林立亲近的意思。 林立忙道:“不敢,方大少直呼我名字就可。” 又道:“这些是与内子游戏的东西,也做闺房之乐。” 心中有些懊悔自己冲动了。 阿拉伯数字他教过王爷,没有得到王爷的许可,他哪里敢轻易再拿于人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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