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江飞和崔亮都从村子里回来了,连同这次去京城的小伙子们,一起去了鱼景坊。 林立这边向来没有男女有别的说法,且董依云和小红与大家相处得都熟悉了,也一并参加。 二楼的大包间预留下来,各种烤鱼也是一样两份地端上来。 大小伙子们只吃烤鱼这点肉,根本就不够用,又上了不少烤串。 林立还特意给大家都叫了酒。 还上了荤素搭配的“麻辣香锅”。 麻辣香锅主料以过油的藕片为主,加上了鱼丸、扇贝肉、大虾、冻豆腐、豆芽,还加了宽粉。 宽粉做出来是一大创举,虽说宽粉火候大了会发散,但不论是放在麻辣香锅还是烤鱼里,都特别的吸味。 藕片过油,更是让香气提升了个层次。 因为秀娘也在,开始大家还有些拘谨。 喝了几杯酒之后,小伙子们就都放开了,开始向林立敬起酒来。 林立推说还在喝药,不能饮酒,以崔亮为首,他们就开始灌起了江飞。 “江哥这一次劳苦功高,少爷不能喝酒,我就替少爷敬江哥一杯。” 崔亮亲自给江飞倒酒,“感谢江哥为咱们少爷打开京城的商路。” 林立立刻端起茶杯道,“我不能饮酒,就以茶带酒,陪上一杯。” 江飞举着酒杯站起来道:“崔哥,我不在家的时候,少爷多受你照看,这酒得是我来敬你的。” 林立举着茶杯道:“说起来得是我敬你们二人的,来来,咱们一人三杯了。” 崔亮比江飞大了将近十岁,却一口一个江哥,那是真心佩服江飞的。 两人互相称呼对方为“哥”,看起来一点也不违和。 林立三杯茶水入口,就喝不动了,只看着大家一个个轮番敬江飞。 敬了一圈,忽然就开始敬董依云了。 “若不是董姑娘,我们带着货在京城也找不到门路,更不知道要带什么回来。 这杯酒,咱们大家一起敬董姑娘,敬董姑娘巾帼不让须眉。” 江飞先提议的,站起来双手端着酒杯,向董依云举起。 大家都跟着站起来,纷纷说着敬酒的话。 林立和秀娘也都站起来,董姑娘并不忸怩,大大方方地举起酒杯,却是对林立道: “我也要感谢少爷将我从北地带出来,还给我一个施展能力的机会。 这杯酒我借花献佛,敬少爷,感谢少爷的知遇之恩。” 林立笑道:“说起来是我该感谢董姑娘帮我赚银子的。 这酒啊,就该听江哥的,敬我们的巾帼英雄。” 大家纷纷跟着称赞,董姑娘终于红了脸,仰头喝了酒下去。 因为秀娘提点过林立,林立就暗暗注意了江飞和董依云。 果然发现,董姑娘的视线落在江飞身上的时候多。 而江飞似乎有所回避。 “江哥,董姑娘,鱼景坊若是开在京城里如何?”大家吃喝了一阵,林立问道。 江飞摇摇头道:“我们在京城里都是吃的小馆子。” 董依云想想道:“以前我在家里的时候,没有去过酒楼。 不过京城大户人家讲究的是珍馐美馔,酒席尤其考验制作精美。 我家里以前吃的萝卜丝,都要雕琢成花。” 崔亮道:“我在王府里有幸见过王爷一次宴客,上了一盘萝卜丝。 那萝卜丝整个就是一根,雕成了卷着的花,别说吃了,摆着就好像珠宝摆件。” 董依云点头道:“叫做冰丝玉盏,若是用了红心萝卜,便是冰丝红玉。 刀功好的,是要在一片薄如蝉翼的萝卜片上再切了数十刀,萝卜丝丝如线。 再放入冰水中镇上一个时辰后才能摆盘,只淋上少许的醋汁,格外清口。” 大家听着目瞪口呆,秀娘瞪大了眼睛道:“不切上那么多刀,就不清口了?” 董姑娘掩嘴笑着,并不应声。 林立道:“想京城里也有普通百姓,也有能吃得起我这鱼景坊的,吃不起冰丝玉盏冰丝红玉的。” 崔亮道:“就是,我也就在王府宴客的时候见过那一次,王爷平日里也不这么吃的。” 江飞道:“京城的房价我打听了,是咱们永安城的十倍还要多,少爷若是开个鱼景坊,还要先赚银子。” 大家都看着林立,林立道:“有这个打算,但是不急。” 正说着,小二再上菜,却是雪绵豆沙。 林立招呼着道:“董姑娘,你尝尝这个,可能登大雅之堂?” 董依云夹了一个,先端详着,再嗅嗅香气。 林立提示道:“这不能小小咬一口的,里边有馅料的。” 董依云点点头,咬了一半,细细品着。 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董依云,都想要知道这看起来云朵一般的吃食,是否能入得了京城大户人家的眼。 董依云品尝了下,微微点头道:“这道雪绵豆沙做起来想必是费些功夫的吧。” 林立道:“董姑娘如何知道的。” 董依云微微一笑:“若是不费时间,当早早就端上来了。” 林立道:“确实是要费些功夫的,董姑娘以为如何?” “色泽金黄,其上白砂糖如雪,口感软绵,豆沙细腻,若是难以仿制,可以做酒楼的招牌。 不过略微油腻,更适合做甜点。” 大家一起松了口气,纷纷上筷。 林立吃过了几次,已经有些吃腻了,并不动筷:“甜点做不得,这菜得趁热吃,凉了就腥了。” 董依云便微微皱眉。 江飞却道:“我感觉鱼景坊若是开在军营附近,一定大受欢迎。” 崔亮道:“军营附近,羊汤馆更合适吧。” 一小伙子道:“那也得能出了兵营吃喝。要是开在边境那边,少爷只能天天自己吃喝了。” 大家哄堂笑起来。 林立才想起来问道:“去边境的人都安排了?” 崔亮道:“今个江哥回去一说,这些时日里跟着练习拳脚的小伙子都想跟着出去。 大家也不求工钱,就是想要见见世面。 往北边去的路上也安全,我想着多带几个村子里的人出去。 江哥和他们几个都留在家里,也正好可以多招几个镖师。 不然就咱们几个人,撑不起来镇北镖局的名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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