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枭雄_第178章 接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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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立从不知道,他凭本心做的这些事情,在方家兄弟眼里,会有这么高的评价。
  一时,他竟然有些恍惚,难道他这一世真的觉悟这么高?
  还是这个时代的人们,全都是利己主义者?
  这个念头只一闪,就被林立否定了。
  并非这个时代的人利己,而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并真诚地赞美、传播。
  林立心下大为感动。
  因为他曾经所处的时代,大多数人并不以此为优点。
  他和他身边的人都经历过被打压、挖苦,被教训着要低调要谦虚。
  甚至因为默默无闻做了好事,也要被人点着说做好事的目的是为了出风头。
  林立站起来,郑重地向方晓和方煜施礼,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被认同和发现的感激。
  方晓和方煜忙不迭地起立还礼,也是一脸疑惑。
  方煜最是快人快语,忍不住道:“哥,你这是如何?”
  这声“哥”又是称呼林立的,脱口而出之时带着的关心,林立和方晓全感觉到了。
  方晓即便理解方煜对林立的崇拜,心里也忍不住生出浓浓的醋意。
  这称呼与语气曾经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如今有了另外一个人与他分享。
  方晓再掩饰,神情也出现了细微的变化——林立对方煜的影响竟然如此之大。
  林立向方煜笑笑,看向方晓时,方晓的神情只剩下关切。
  林立稍微缓和了下情绪,“些许小事,且做得并非尽善尽美。
  这般赞美,实在让我受之有愧,也让我感受到二位的真诚……”
  林立心中组织了若干感谢的话语,却说不出来了——他才知道,他在前世也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也是活成了他并不喜欢的模样。
  他重新笑了笑,真诚地道:“刚刚我很感动,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方煜长吁了口气道:“哥,你也太实在了。”
  方晓白了方煜一眼:“你什么时候多出来的哥,父亲知道吗?”
  方煜这才发现自己口误,立刻嬉皮笑脸地道:“大哥,你不是总担心我那些狐朋狗友带坏我了么。
  这回我认了林兄为哥,大哥你不会反对吧。”
  方晓哼了声,转向林立时候也正色许多道:“我这弟弟闹腾得很,林兄可要多担待些。”
  林立自然不会顺杆爬的,只也笑着道:“哪里需要我担待,羡慕都来不及。”
  这么一番话说起来,彼此更亲近了许多。
  方晓也收起平时与文人相处的那一套,与林立聊起永安城内的人与事情来。
  “咱们永安城在县城中规模中等,周围依附于永安城的一共有九个县衙。
  去岁的乡试,一共取了九十九名秀才,加上原有的秀才,一共有一千三百余人。
  这些秀才中,最年长的有六十余岁,最小的一位和你同届,只有十四岁,堪称神童。
  林立你不打算继续读书,以后在城内行走,总也会遇到读书人。
  你这次猎杀黑熊名声几日之后就能传遍周边,下次的诗会,少不得也会收到请帖。”
  林立正聚精会神听着,不妨话题又回到了自己身上。
  方晓停顿下道:“我想,与其等到他人邀请,不如我先办个诗会,先只邀请城内熟悉的文人介绍给你。
  你以为如何?”
  林立忙道:“怎么好烦劳方兄。”
  方煜在一旁急着道:“不烦劳的,我大哥好久没有开诗会了,他只要提一句,全城的秀才就巴不得来呢。”
  方晓也笑道:“虽说诗会,也不是一定要作诗的。前个大雪,本来是要应个景的。
  只是听说过两日还会有一场大雪,又是临近过年,正好可以到城外的‘冬影别院’赏雪。”
  说着看了方煜一眼,方煜忙解释道:“冬影别院是左迁家的,在半山坡上,赏雪是最好的。
  我大哥只要开口,左家巴不得将别院借出来的。
  前个左迁还问我什么时候大哥会组织个诗会,他也想跟着凑凑热闹呢。”
  如此盛情,林立再不好推却,便笑着道:“多谢方兄提携。”
  方晓便说起往期的诗会。
  诗会的主题是作诗,但时下秀才们日常学习的六艺中,还包括骑马射箭。
  山庄冬日马术难以施展,射箭与投壶之类的比较一直很受欢迎。
  所以这等诗会上往往也会邀请一些擅长此类的人,并不拘泥于一定要是秀才。
  大家兴致上来了,可写诗作画,也可射箭投壶,甚至以花令斗酒都可以。
  尤其是晚宴,抚琴的,舞剑的,耍武术的,比拳脚的,更是热闹。
  只一点,大家都点到为止,甚少会让彼此难堪,以合乐为主。
  组织者大多还会请专业的歌舞者前来助兴,所以诗会上甚是热闹。
  “所以,诗会的请帖很是抢手。除了诗会举办者邀请的嘉宾,每张请帖都是有价格的。
  也就可以自由转让的。我大哥去年冬天举办的诗会请帖,最高被转卖到了二百两。”
  方煜伸手比划个剪刀手势,“今天大家都等着我大哥的诗会呢。”
  林立明白了,这诗会是收门票的,且一票难求。
  方晓笑道:“大家抬爱,用了左家的山庄,享受了待遇,自然不能让主家亏了银子。”
  林立点着头道:“这是自然,但也要有方兄的名气做后盾,诗会上的方方面面,也要方兄提前费心的。”
  心中却明白,这就是地位与眼界的差距。
  人生来并非什么都懂的,最早的教育并非耳提面命,而是耳濡目染的家教。
  所以,才让眼前的方家兄弟两人有如此的气度,与做事的能力。
  操持一个如此诗会,可不单单会写字、会作诗作画就可以的。
  从诗会开始前的筹备——天气的掌控、邀请人员的拟定、宴会的规格甚至每一道菜的名称、茶点的准备、诗会的内容。
  到诗会开始那天的接待,作为诗会的主人,既要在诗会上出席,又要保证一切按部就班不出差错。
  既要有对财力的安排能力,又要懂得统筹规划。
  至于知人善用,只是最基本要求了。
  林立心中暗叹,所以越是大家出身,日后在官场上越是游刃有余。
  便是因为早已经锻炼出来了——这还是林立能看到想到的。
  在他看不到想不到的所在,还会有更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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