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兄弟对林立的提携,林立心中领了情,也明白这提携是因为方煜。 方煜本性纯良,只是性子使然,耐不住读书。 又因为性格豪爽,结交的朋友甚多,其中不乏有酒肉之徒。 从与林立认识,才几日的时间,便知道读书了。 虽说是兵书,但却是对习武之人最重要的东西。 且林立的为人,这些时日做的事情,也被方家大大小小打探得清楚。 换做个人,被人调查,怕是会生出微词,林立却不然。 便是前世,不论是升学还是工作,家庭背景是必须被调查的。 若是在政府里工作,调查得更详细,据说每年的收入存款都要上报。 这个时代,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秀才,忽然经商,发了不大不小的财。 还结交了县令的儿子,换做他是县令,也要调查的。 林立没有多坐,也没有越俎代庖地替方煜求情,只是答应了方煜明早跑步的要求。 照例是从正门被送出来,离开县衙几步再回头,忽然才发觉县衙的大门甚是威风。 自己竟然也有出入古代县衙的时候。 林立一时分不清自己的心情里,新奇多一些,还是得意多一些。 方煜送林立离开,就一蹦三跳地跑回去。 “大哥,我昨晚上看了《孙子兵法》的第二章了。” 方晓眉头一挑:“那好,跟我去书房。” 方晓的书房可真是书房,靠墙书架上,满满的全是书。 方晓随手抽出书架上的一本书,转身坐下,并未翻开书,先道:“背吧。” 方煜立刻道:“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 洋洋洒洒,竟然一口气就将第二篇《作战篇》背诵下来,一字不差。 “大哥,我之前自己看了两遍,可根本就看不下去。 昨个和林兄在他那个书房里,不知怎么的,只读了一遍,就好像都背下来了。” 方煜自己也觉得奇怪。 方晓问道:“林立给你讲了?” “没啊,就和我说说粮草银钱准备做何用。大哥,你以前也和我讲过书,奇怪了,林兄说的我怎么就能听进去?” 方煜怕是怕方晓,在方晓不板着脸的时候,也愿意与自己的大哥亲近。 方晓也奇怪这点,就问道:“林立是如何与你讲的?” 方煜就拖着把椅子在方晓身边,接过他手里的书打开,“就这样,我们自己都默读了一遍。 我先说起驰车革车的不同,林兄就说没有见过战车,我就解释了几句。 再往下我就抱怨了几句还要管理钱粮,林兄就说‘你以为将军除了打仗什么都不考虑了吗?’” 就将林立说的小兵、小头和将军身负不同责任的话学了一遍。 “然后就说起谈判啊,对,又问我我们和北匈奴会不会开战。 然后再往下看,我就觉得以前不喜欢看的,好像也有点意思,看了,也能懂点。biqubao.com 大概懂得不多,就是表面的意思,可又觉得再读读,可能就能了解还有什么深意。 可惜林兄后来困了。” 方煜的言词里分明就是意犹未尽,似乎还在回味。 方晓这下更吃味了:“林立字都认不全,他说的就比我给你讲得更有道理?比先生讲得更引人入胜?” 方煜眼巴巴地看着方晓道:“大哥,我和你说实话,你可不许生气。” 方晓早就被气到了,此时倒是不先急着发火,只点点头:“你说。” 方煜诚恳地道:“大哥,那我就和你说实话了。 我知道你给我讲的都是对的,先生讲的也是对的,父亲教训我的时候也是对的。 可我就是听不进去。 林兄也没教给我什么,也不是与我讲课,就是和平时说话一样与我讨论几句。 他的见解也并不如何高明,与大哥、父亲完全不可比。 但听着就很舒服。 林兄也不要求我听他的,就是,这种感觉很舒服,就好像大哥你喝到了喜欢喝的茶那种感觉。” 方晓被气笑了:“你怎么知道我喝茶是什么感觉?” “就是舒心,全身心的舒服,还想着细细地品品。昨晚上林兄都睡着了,我还想着兵书呢。 若不是不好打扰林兄睡眠,我都要起来看看第三篇了。 大哥你喝到好茶,不也是一品、二品、三品的,就是一个感觉。” 方晓怔住了,好像才认识方煜般的,将他从头到脚地审视了一遍。 也将方煜的话回忆了一遍。 方晓聪慧,哪里不知道方煜想要表达的是什么,也立时就明白了方煜为何喜欢与林立相处。 林立本身是秀才,虽然因病忘记了很多东西,但骨子里的教养还在,受到的教育底子也在。 且林立为人没有架子,对方煜既没有讨好,也没有责任,只平常心看待。 也从来不去掩饰他自己在知识上的短板,便也没有文人身上的傲气。 方煜与林立在一起读书,便随意,适意,没有压力,甚至因为兴趣相投,更有了动力。 他怔然了一会才道:“是我的错,我以前对你太严厉了。” 方煜冷不丁听到他眼里无所不能的大哥道歉,吓了一跳。 “大哥?” 方晓感叹了一句便回过神来,看着方煜被唬了一跳的模样,脸色一板道: “方煜,你能读得下去书是好事,但若是再如以前一般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少不得我只好请父亲要你禁足了。 我方家的人日后从武,宁肯做个小兵,也不能做没有脑子,不能对兵士安危负责的将军。 前日你组织了一场冬猎,让林立身居险境就是前车之鉴。 林立既然为你求了情,这顿板子暂且记下。 打猎犹如战场,你也要记得这顿教训,好好想想若是再有打猎,该如何提早规划布置。” 方煜一个劲地点头,只心下奇怪,林立何时替他求的情? 他怎么没听到呢? 方晓瞧着方煜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点着他的头道: “不是约了你明早跑步?就你这脑袋……亏你还背了两本兵书。” 方煜恍然。 “赶紧滚蛋,瞧着你我就生气。”方晓一把将书从方煜手中抽回,丢回到桌面。 眼看着从小跟在自己身后的弟弟转头崇拜上了别人,个中滋味也只有自己心里才明白。 瞧着方煜规规矩矩地出了门,立刻就一蹦三尺高的样子,心中生出酸楚。 诗会的时候可要好好试探试探林立。 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弟弟,可别被人居心叵测地引诱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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