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相对_第279章 姓陈的没一个好东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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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敬洲近来精力格外地旺盛,许迎受不住他这么花样百出的折腾,想着赵京山这段时间都住在他那里,就每天变着法儿的催他回明月坊。
  陈敬洲这才在家宴前夕回去了一趟。
  却不见赵京山的人影。
  秋姨整日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难得见他回家一趟,便好一番的嘘寒问暖,跟着又说:“敬洲,赵先生可有好多天没回来住了,就前天取了回衣服,没说上几句话又走了。是不是工作太忙了,那也要注意身体啊!”
  陈敬洲闻言,不禁有些诧异。
  他每天守着许迎,完全没关心过好友在这里的生活,实在很过分,也没有尽到身为东道主的责任。人去哪了,连他也不知道。
  陈敬洲抿了抿唇,只好说:“我给他打个电话。”
  秋姨接过他的外套,又给他倒了水。
  陈敬洲站在客厅前宽敞明亮的阳台上,垂眸看着高楼之下的街景,心境出奇的平缓。
  听手机里电话拨通之后漫长的等待音,他抬起手理了理颈间领带。
  终于被接通时,他先开口问:“你去哪了?”
  “听秋姨说,你许多天没回来住了。”语气微顿,下意识的认为道:“跟沈述在一起?”
  “没有,我……”
  “小福贵儿,小福贵儿!”
  赵京山话没说完,另一道熟悉的声音忽然闯入。
  还听到了小狗正汪汪叫的动静。
  没一会儿,就变成了“嗷嗷”惨叫。
  谢女士挺不可理喻的:“你知不知道这条丝巾是限量款,谁准你把它咬烂的?你赔给我!你再去给我买一条!”
  小福贵儿:“汪汪!”
  “……”
  “敬洲。”
  “你在观澜公馆?”
  陈敬洲恰与赵京山一同出声。
  那热闹的背景音安静了几分,赵京山像是换了个位置。
  他说:“有段时间没见君姐了,前些天抽空来探望了她。”
  不知怎么的,陈敬洲心中陡然升起了一丝无端的、莫名的、且又难以捉摸的怪异感。
  可这异样而未知的情绪极为短暂。他的沉默也不过短短几秒,又问道:“这几天都住在观澜公馆?”
  赵京山语速缓缓的答:“是君姐留我住这边的。”
  他停顿了一下,立即又道:“她抱怨说,不知道你在忙什么,从前有老婆的时候,还时常去看看她,现在老婆没了,亲妈也不管了。”
  陈敬洲:“……”
  “君姐还说,不知道的人,都以为她没生过儿子……哦,还有。她也总是说,你是姓陈了,眼里就没她这个姓谢的,真是白生你了。”
  “…………”
  陈敬洲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骂了一通。
  尽管赵京山的语气没什么起伏,可偏偏每一个字都绘声绘色,他已经想象到谢女士说这些话时的表情了。
  赵京山仗着自己年长,接过了谢女士这一棒,又开始骂他:“敬洲,你这样未免太过分了!”
  陈敬洲:“……”
  赵京山:“君姐这个人你也知道,她什么都不看重,唯独看重你。”
  陈敬洲心想:她明明还看重钱和种种珠光宝气。
  “再怎么样,你也要抽空来看看她啊。”
  “……”
  赵京山一句接着一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训儿子。
  陈敬洲忍了忍。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也有词穷的时候,沉默了半晌,只得回说:“我知道了,我现在过去。”
  ……
  这边,赵京山挂断了电话,回身走了几步。
  谢咏君正摁着小福贵儿,让它站在楼梯墙角前,琢磨着要用那条被它咬烂的丝巾,绑住它那两只正颤颤巍巍的小狗爪。
  赵京山见她做妈妈的人了,心性却几十年来从未改变,像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女孩。
  她的样貌和身体在日渐衰老,但她的心依然年轻。
  赵京山弯身抽走了那条丝巾。
  谢咏君握着小狗爪子的动作一顿,仰起头看他。
  赵京山淡淡一笑:“君姐,一条丝巾而已。”
  他认真的看了看这丝巾,把它攥在自己掌中,微笑着说:“明天我会托助手再给你买一条,虽然是限量款,但也没那么难寻。别生气了。”
  谢咏君立刻眼睛一亮,放过了瑟瑟发抖的可怜小狗。
  小福贵儿终于得到了解救。边牧通人性又最为聪慧,一边夹着尾巴,一边躲到赵京山身后,毛茸茸的小脑袋蹭他的手。
  赵京山爱屋及乌,温柔地摸了摸它。
  谢咏君这时起身站在楼梯的一级台阶上,与他之间的距离亲密而疏远。
  一如她从前无数次做过的事,伸手掐了掐他的脸,言语叹息道:“我的小京山最乖了,好可惜哦,你怎么不是我生的呢。比姓陈的贴心多了,姓陈的没一个好东西!”
  赵京山浅淡的笑意僵在嘴角,缓缓拿下了她的手。
  他看着谢咏君的脸,看着她的眼睛,平静而认真的说:“君姐,我已经四十岁了,不是小孩子。况且我们的年龄也没相差多少,不要把我当敬洲看待。”
  谢咏君下颌微扬。
  她的身上好像总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
  她笑说:“我知道,我怎么会把你当敬洲看待呢!”
  话顿了顿,又补上一句:“他是捡来的没用的废物儿子,你才是亲生的。”
  “……”
  赵京山眼帘微垂,敛去了那一瞬的阴郁。
  气氛短暂的凝滞间,忽然听到外面有车声。
  小福贵儿也立刻跳起来,竖起了耳朵“汪汪”两下。
  佣人苗雁恰好在玄关打扫卫生。别墅大门敞开着,她往外面一瞧,就见陈缙鸣从宾利车后座下来,掌中的手杖落在地面上,发出“笃笃”声响。
  苗雁一惊,而后又为谢咏君感到欣喜,连忙朝里面喊了声:“太太,是先生过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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