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秦琼的淡定,程咬金的好奇心可非一般人能比拟的,将程处默等人安排好之后,他便回到了帐篷,不见秦怀柔的身影,只有秦琼独自一人在那里美滋滋的喝着小酒, 一问之下,才知道秦怀柔去了忽努儿的帐篷, 怀揣着好奇的心理,程咬金掉头边走, “咦,程叔叔,你怎么来了,” “小点声,别给他吵醒了,”程咬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接着说道:“怎么你改变主意了,想把他也杀了?” “说了不杀,那肯定就是不杀的,小侄我说话还是算话的好吧,”见程咬金误会了自己,秦怀柔辩解道, “切,谁不知道你啊,老夫信你?人人都说‘秦怀柔的嘴,骗人的鬼,’” “程叔叔,您老人家这么说,可就没趣了,”秦怀柔反驳的同时示意程咬金看了看忽努儿的脸, 程咬金一看,也转起坏心思,“你画的不咋地啊,来,笔给我,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捉弄人,想当年你程叔叔我当皇帝的时候,手底下那些人做错了事,我可没少用这招惩罚他们,” 二话不说,抢过秦怀柔手中的笔,开始在忽努儿脸上涂鸦, “一个大鸡蛋,尾巴转一转......,”很快一个形象生动的乌龟出现在忽努儿的额头上, 画完这只乌龟后,程咬金并没有停笔,接着在乌龟的上面画了一个小号的乌龟, “程叔叔,他的脸这么大,两个乌龟才占这么大点地方啊,” “你懂什么,这一路他在老夫的耳边和一只苍蝇似得嗡嗡个没完,左一句可汗说的,右一句可汗说的,都快烦死老夫了,” “那和这两个乌龟有啥关系啊,” “啥关系?颉利老儿给咱们的东西咱们拿到了,人也给杀了,你说颉利老儿会不会生气?” “生气必然的,”秦怀柔灵机一动,“然后上面就有一个新(龟)规定,” “聪明,这次我看颉利老儿给他再来什么‘龟腚’让他来实施,哈哈,” 秦怀柔对于程咬金天马行空的心思也是忍俊不止,“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程叔叔你再给他脸上画个癞蛤蟆吃天鹅,” “这个可以,正好告诉他,打老夫的主意,就是懒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程咬金和秦怀柔的心真够大的,你一句我一句在忽努儿的脸上玩的不亦乐乎,好在秦怀柔没忘记自己的计划, “差不多了,程叔叔,我再给他留一封书信,然后让兄弟们休息两个时辰,便开拔,” 程咬金也是知轻重,将笔还给了秦怀柔, 秦怀柔接过笔,开始在纸上写了起来, “忽努儿使者,多谢款待,自与你相识之日起,某无时无刻不惦记草原的牛羊,早就听闻草原强者为王,某先去各个部落溜达一圈,算是让颉利可汗见识一下某的武力,即使将来颉利可汗不收留某,某也有了自立为王的资本,” 洋洋洒洒的写了一页纸,秦怀柔实在不忍心程咬金在旁边抓耳挠腮,给他读了一遍, “你小子厉害啊,这叫用什么矛攻什么来着,” “用彼之矛攻彼之盾,” “啊,对对对,”说完,一大一小两个狐狸嘿嘿的奸笑起来, 秦怀柔留的这封信道理很简单,就是借着忽努儿之手,让他告知颉利老儿,他们之所以抢劫,是为了更好的让他老人家知道自己等人的实力,如果将来你不接受我们,那我们也差不多抢够了,自立为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总之,告诉突厥人一个道理,我们土匪做习惯了,就是要抢你们的牛羊,有本事就派人来抓我们, 写完这封信,秦怀柔将其放在了忽努儿身边,然后同程咬金再一次回到秦琼那里, “阿耶,程叔叔,将几个团长都喊过来,我们趁着现在商讨一下,” 回来之后,秦怀柔便开始做起准备来, 很快几个团长都被喊了过来, 刚才还笑嘻嘻的秦怀柔和程咬金此刻满脸严肃, “如今我们进了草原,身份就是人人憎恨的打家劫舍的土匪,和在大唐境内不一样了,你们可省得?” 秦怀柔的话让气氛显得的更加沉闷, “不过,大家也放宽心,按照我的要求来做,我相信我们的这次买卖定然会大赚特赚的,” 可能秦怀柔也意识到过于严肃了,话锋一转,劝解道。 程处默等人却将目光看向了秦琼和程咬金, “看我二人作甚,这次我们就是来溜达的,至于怎么做,全凭秦小子折腾,不过,关键时候,我和秦二哥自然会出手的,” 程咬金大大咧咧的说道, “呼,”几个团长长出了一口气,倒不是他们不信任秦怀柔,而是他们根本就不敢相信秦怀柔, 在场的几人当中,唯独就是秦怀柔没上过战场,要是他在来一个纸上谈兵,那可是要了老命的。 “枝节说的没错,某也知道你们的担心,但这一路过来,你们没有发现你们在改变么?”秦琼接着程咬金的话题继续说道。 几个团长听完之后,回想起这一路过来,他们好像每天都有一些进步,这些进步是无形的,如果不细想,还真难发现, “看来开始的时候,和你们说的你们都忘记了,”秦怀柔有一丝不快, 几个团长这个时候忘记了他说过的话,这怎么能行,这是在赤裸裸挑战他的权威, “我再说最后一遍,我要求你们是绝对的服从,而不是质疑或者忘记,从现在起,所有事情均有我来做主,谁有意见,趁早返回大唐还来得及急,” 程处默等几个团长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等定然服从军师的命令,” “好,我这是最后一次强调部队的纪律,如果谁再犯,军法从事,”几人虽然做了保证,但秦怀柔的神情并没有多少的缓和, 他拍着胸脯保证,要将所有人带回大唐的,那他就必须要做到, “既然都没有意见,那我说一下接下来的战法,这次有不同意见的,我们可以商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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