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家属院:我怀了糙汉三个崽_第16章 仇人姜怜来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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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晚婉气地在他胸口乱抓几下:“我要是女妖精早就吸干你,还能让你大半夜在我身上逞威风?”
  她气急,又咬他几口。
  沈行疆抱着她爱不释手,爱惨了她小脾气上来的感觉。
  “睡吧,我尽量多争取假期,叫你有机会吸我阳气。”
  刚要睡着的某婉气得又咬他几口。
  “咬洗你!”
  ……
  等姜晚婉醒来,沈行疆已经走了。
  枕头旁放着换洗衣服,还有十五块钱。
  姜晚婉揉了揉腰痛的腰,把钱拿起来揣到兜里,兜里有钱,心里就有底气,男人的钱在哪儿,心就在哪儿。
  外面日头大,照的屋子亮堂堂。
  姜晚婉连续两天晚起,不敢再赖床,爬起来洗漱,出去恰饭。
  没错,不是怕被人说。
  她是怕自己饿坏了。
  许兰如昨日般在房檐下改袄子,家里穷,衣服有穷穿的方法,春天袄子改单衣,秋日单衣放棉花做夹袄。
  春夏秋冬基本都是那几件。
  看姜晚婉出来,许兰暧昧地看着她:“弟妹,锅里给你热了饭多吃点补补力气。”
  她生了俩孩子,受不住队里上年纪的女人打趣,可看着年纪轻轻刚为人妇的姜晚婉,忍不住打趣她。
  第一次尝到那些妇人打趣小媳妇儿的快乐。
  姜晚婉脚步顿住,红着脸皮钻进厨房。
  她吃的是午饭剩饭,高粱饼子配着酸菜汤。
  高粱饼子便宜,但喇嗓子,她咬了一口抬起头,用力咽下去,噎到了,紧忙喝口酸菜汤缓缓。
  吃完饭,姜晚婉搬个小马扎去许兰旁边坐下,看她做衣服。
  前些日子她买了毛线和布料,想着学点手艺,给沈行疆织件毛衣,该条裤子。
  许兰看出她的想法:“这个是锁边针。”
  姜晚婉认真学习,点头。
  “我学会了。”
  许兰把针线给她,姜晚婉自信心爆棚,拿着针线就生出立马就能绣出千里江山图的信心,她手起针落,落下三针,三针都扎在指腹上。
  姜晚婉疼得龇牙咧嘴,美眸含泪。
  “大嫂,术业有专攻,这条路不适合我。”
  她抓着冒出三点手指塞到嘴里,含糊不清说:“幸亏我没生在古代,生在古代,我要被街坊邻里笑话死。”
  许兰把针线接回去:“那倒不会。”
  “不知道吧,你家男人针线活不错,他从小不亲人,五六岁的时候嫌弃三叔针线活不好,又不喜欢别人碰他东西,就自己缝,我家大柱一直以为他会打光棍,没想到见到你之后,竟然把你放手心里捧着,把你排在他前边。”
  姜晚婉没见过沈行疆小时候,听嫂子谈他童年趣事,眼前多了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男孩儿,五六岁还有点婴儿肥吧,可可爱爱的小奶团子自己缝衣服。
  “噗……”
  “他也太可爱了吧。”
  许兰:“……”
  说的好像你见过一样。
  姜晚婉忍俊不禁:“他针线活好,又不代表我针线活好,人家还是会笑话我的。”
  许兰不置可否:“那可不一定,老四宠你,他会自己做完针线活拿出去显摆说是你做的。”
  姜晚婉汗颜:“好像真有可能。”
  许兰的针线活不错,针脚密,走针直,姜晚婉看着颇为心动,她回屋取出她买的布料和毛线,还有一块枣红色的布。
  许兰把深色布料和毛线接过来:“想让我给你男人做衣服?”
  “做衣服行,我不收你的好处。”
  姜晚婉嘿嘿一笑:“不是,我想叫你教我做裤子织毛衣,然后这块枣红色的布,你留着给穗穗果果做冬衣,我衣服多,不缺一块布。”
  沈行疆不喜别人给他做衣服,她肯定要亲手做。
  听到教她做裤子织毛衣,许兰太阳穴跳了跳,伸手把枣红布接过去。
  “行。”
  以姜晚婉的能力,许兰怕自己不收点好处,中途嫌弃她笨,揍她几顿。
  做衣服的事儿谈成,姜晚婉专心学起来。
  等她学会裁样子,大队准备收秋了。
  生产队的队员,知青,统统要投入到秋收当中。
  秋夜天,黄色的,风吹着稻谷皮满天飞,金黄干裂的苞米叶子哗啦啦作响。
  早晨五六点大家要起来下地,姜晚婉穿着旧衣服,大棉鞋,扎着粉色头巾一头扎在了地垄沟里。
  她成分不好,要好好干活改过自新。
  姜晚婉干得慢,但是态度端正,苞米皮扒得很干净,这么多队员,属她扒的苞米光溜。
  葛红玲不止一次夸过她:“我们要向姜晚婉同志学习!”
  姜晚婉没有骄傲,扒玉米她认真,薅绿豆也很认真,绿豆和黄豆不好薅,晒干的豆荚,力气稍微大些,豆荚就会炸开,豆子落在土里不好捡。
  姜晚婉蹲在地里,薅得十分用心。
  她把每一颗绿豆和黄豆都当做姜怜的头发,她用了巧劲,保管一下子薅掉豆苗,又不会让豆荚炸开,快准狠,绝对不会浪费一丝力气,就可以薅掉所有根系!
  在薅绿豆和薅黄豆的任务中,姜晚婉再次被评为先进队员。
  吃过午饭,张红日在大喇叭里卖力夸奖。
  “喂喂,乡亲们,同志们,大家听我说,你们要向姜晚婉姜知青学习,把绿豆黄豆薅得干净,薅得不炸荚,她是个干活的新手,态度却像个老手。让我真正感受到,妇女能顶半边天……”
  生产队边上的黄土路上,一个干事开车开进来,车轮子卷的尘土飞扬,车里坐着个水灵的女人,还有个保养不错的妇人,妇人手里抱着孩子。
  他们的车进来,刚好听到张红日的广播。
  年轻女人不敢置信地捂住嘴:“娘,那个人说的是晚婉吗?”
  妇人愣了下:“好、好像是的。”
  干事从倒视镜看了眼年轻女人,心里怜惜不已:“姜知青,你们认识广播里面的同志吗?”
  他口中的姜知青不是姜晚婉,是姜怜。
  半个月前,姜怜的父亲姜南城被举报倒卖文物,在姜怜要嫁进程家前几天,她被削了报社文职的职位,一家人都被下放。
  她父亲作为主事,下放到南方山区牛棚,估计还没到。
  她和后娘宋香雾,还有几个月大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姜临被下放内蒙,好死不死,和姜晚婉同一个生产队。
  姜怜楚楚可怜地咳了声:“认识,她是我堂姐。”
  没想到琉璃厂姜家大小姐姜晚婉,竟然同泥腿子一起在地里刨食,哦,听说她已经嫁给没读过书的老蒙古了。
  没读过书,不懂礼数,不懂风月,也不懂鉴宝,肯定是个皮肤黝黑,流着臭汗,不洗澡脚还特别臭的臭男人!
  哈哈,姜晚婉那么漂亮,男人受不住诱惑,肯定每晚都用他的大黄牙臭舌头欺负她!
  姜怜幻想着,忍不住抱住肩膀打了个颤。
  好恶心啊~
  想到是她夺了姜晚婉气运把她变成这样,姜怜从内心深处生出一股得意来,她看着远处荒凉的生产队,在心里道。
  晚婉……姐姐好‘想’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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