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家属院:我怀了糙汉三个崽_第17章 姜家母女大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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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队正直抢收午休,队员们拖着沉重的双脚往家里走,车子开进来的瞬间,大家都伸长脖子去看。
  小孩儿则追着车屁股跑:“自行车两个轮子,这个车四个轮子,你们瞅瞅,上面还放着玻璃砖呢!”
  又有个淘气的指着车尾气说:“你们快看看,它能边跑边放屁!”
  姜怜听到粗俗不堪没有见识的话嫌弃地关上车窗。
  公社干事从倒车镜看到姜怜的表情,笑着说:“乡下娃没什么见识,以后就要拜托姜同志了。”
  姜怜父亲被举报,家里人齐齐下放,杀得姜怜措手不及,当她知道自己被下放到内蒙,求过未婚夫程时关。
  程家在四九城颇有势力,这些年从政有权,早些年因为程家是四九城琉璃厂老大,还积攒了雄厚的财力。
  程时关是程家大房的小儿子,读过大学,如今在部队任职,年少有为。
  这个男人是她年少爱慕,费劲心思手段抢来的。
  程时关小时候最喜欢姜晚婉,明明她也是姜家的女儿,但是他有好吃的,好玩的,全部都要拿给姜晚婉。
  她和姜晚婉换了命格后,程时关终于注意到她,他解除了和姜晚婉的婚约,和她订婚。
  家里出事后,程时关找人疏通过,但他刚上位,动作不敢太大。
  她懂事的没有为难他,主动要求被下放,在这待一段时间做足样子,再让程时关想办法把她转回城。
  离开前,姜怜什么抱怨的话都没说,她穿着白色的袄子,脸上没有血色,眼角微红,懂事又柔弱,对男人说:“不用担心我,晚婉妹妹能吃的苦,我也能吃,时关,若是我成分不好,你就换个人娶,别让我连累你。”
  姜怜当然口是心非,她故意这么说,才能叫程时关时时刻刻念着她,想着把她弄回去。
  程时关听到这话心疼的把她抱住:“姜晚婉那贱胚子怎么能和你比,你是我的女人,放心,等你回来,我八抬大轿娶你回去。”
  听到程时关厌恶的称呼姜晚婉,姜怜心满意足踏上火车。
  她此生最喜欢听的话,就是别人骂姜晚婉的话。
  非常动听。
  公社干事就是受程时关特意嘱咐过,叫他照顾姜怜,帮姜怜在生产队谋个老师的职位。
  因此,刘学兵才说这些孩子要拜托给姜怜了。
  姜怜看着后面追着车跑的泥腿孩子,忍着心里的不耐说:“没见识不是孩子的错,是他们没有投生到好人家,以后我会把我会的都教给孩子。”
  姜怜自信地勾起唇。
  心里想的是:你们真是三生有幸,还能让我教你们几天学问。
  刘学兵在公社是王书记的一把手,他是个人精,听出姜怜是场面话:“姜同志菩萨心肠。”
  寒暄几句,刘学兵把车子开到大队。
  大队长张红日刚要吃饭,看到刘学兵的车关掉广播出门迎接。
  “刘干事,你怎么亲自来了,有啥事写信给我,我去公社找你啊。”
  刘学兵笑笑:“这二位是你们生产队新下放的知青。”
  张红日心里敲锣打鼓,刘干事送过来的那叫知青吗,那叫祖宗。
  他心里抗拒,面上还要装得欢迎:“这二位怎么称呼?”
  稀奇真稀奇,一个年轻的姑娘,一个上年纪的妇人,还有个小娃娃,这娃娃是姑娘的还是这妇人的?
  张红日心里犯嘀咕。
  姜怜拎着行李上前一步:“我叫姜怜,这是我妈,她叫宋香雾。”
  刘干事把张红日叫到旁边交代几句,无非是让姜怜当老师,多照顾照顾的话,张红日只能点头应着,像个皮影戏的戏娃娃受人摆布。
  交代完,刘干事撸起袖子看了眼新买的浪琴手表,他抱歉道:“姜同志,公社还有事我先走了,你们有事随时找我。”
  姜怜点头。
  刘干事开车走了。
  张红日看着剩下的二人,心里想着刘干事说的好好照顾,他注意到宋香雾怀里抱着的孩子,贴心道:“姜知青你孩子几个月了,看着不大,我领你们去知青点,你们好好休息下。”
  姜知青也挺可怜的,才出月子没多久,就被下放到这了,瞧那小身板,一点肉都没有。
  空气变得诡异安静。
  姜怜牙齿差点咬碎,纠正:“张队长,我还没结婚,那是我弟弟,哦,不止是我弟弟,你们生产队不是有个知青叫姜晚婉,这个孩子也是她弟弟。”
  她看起来很像生过孩子的吗?
  乡下人,嘴巴都吃过屎了吧!
  不说话就别说,舔都不会,玛德真气人。
  说起姜晚婉,宋香雾抱着孩子左右看看:“大队长晚婉在哪儿呢?”
  姜怜勾起唇,她没将姜晚婉结婚的事情告诉宋香雾,为的就是给她个惊喜,好女儿结婚都不告诉她,真是可悲。
  等下就能欣赏母女大战的好戏了,她突然变得好期待~biqubao.com
  张红日脑子都要烧糊涂了:“对不住对不住……那个晚婉前几天结婚了,嫁到本生产队老沈家。”
  “什、什么?
  “晚婉结婚了,为什么我不知道?”宋香雾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好几个度。
  张红日看宋香雾穿着打扮都不是一般人,心里为老沈家捏了把汗:“路途远,估计还没把信送你们那呢。”
  “晚婉在沈家过得挺好的,嫂子你别担心。”
  宋香雾怎么能不担心:“我们晚婉是什么身份,这边人又是什么身份,姓沈的在哪儿,我要过去!”
  她神情非常不稳定,像装满水的气球,连风吹一下都会炸开。
  姜晚婉此时……她正在吃饭。
  薅了一上午绿豆,累得半死,手心都被磨肿了。
  她喝了半碗碴子粥,碴子粥里面放了磨碎的杏粉,开胃爽口,她连喝了两碗。
  刘野菊才喝半碗,见她吃得比自己多,酸溜溜道:“你不是京城来的,怎么这么能吃?”
  姜晚婉斜了她一眼:“京城来的怎么了?就不能吃饭了?我干吃不胖当然要多吃点。”
  “你!”
  刘野菊手指粗肚子胖,从小生得壮,被这句话气得胃口更不好。
  “姜晚婉!你在乡下嫁人结婚,为的就是和这帮村妇吵架吗?”
  宋香雾走到外门,刚好听到姜晚婉和刘野菊吵架,她瞬间就受不了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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