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家属院:我怀了糙汉三个崽_第31章 看见没,医学奇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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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晚婉被他咬痛,反而能说话了,她含糊不清道:“我不去死了,你不把伤治好,我就不给你生孩子了!”
  这年代多内敛含蓄,别说小护士,老大夫脸皮都臊得慌。
  好在,沈行疆听到这话慢慢的松开手,肯让大夫包扎了。
  姜晚婉一步三回头走出去,沈行疆隔着忙碌的人医护人员看着她。
  病房门口,秦小也抱着肩膀往里面探头探脑的看,忍不住啧啧两声:“看见没,医学奇迹。”
  “大夫都说人快不行了,那姑娘进去两分钟有没有?沈行疆醒了,瞅瞅那生龙活虎的样子,我觉得咱们不在,她俩能立马生出几个来。”
  程含章皱眉,他不喜在人前说这种,更何况,姜晚婉要走出来了。
  “秦小也。”
  秦小也立马夹紧尾巴做人。
  姜晚婉出来,秦小也从兜里掏出粉色的卫生纸递给她:“嫂子你擦擦身上的血,等下你家里人会过来,别吓到他们。”
  姜晚婉接过纸:“谢谢。”
  沈行疆刚刚的力道叫姜晚婉没那么担心了,她松口气的同时注意到送她纸巾的男人生的格外的……细皮嫩肉。
  部队里除了糙汉硬汉,还有这么娇嫩的男人。
  不怪姜晚婉这么说,比起旁边的程含章和傅寒声,秦小也一米七的个子显得很迷你,他瘦瘦的,身体很修长,皮肤白的和女人一样,睫毛很长,头发也没剃那么短,秀气的不行。
  秦小也嘿嘿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不客气嫂子,你别难过了,有你在人肯定没事。”
  姜晚婉点头,她走到旁边坐下,把身上的寿衣脱下来叠整齐,和男士寿衣装在一起。
  她什么都没有说,却叫旁边的人看的热目。
  程含章咳了两声,他把咳嗽声压下去,忍的有些痛苦:“小也,你去买点吃的,还有男女洗漱用品各来一些。”
  “寒声你开车去把沈家报平安,天已经黑了,你明天接他们过来。”
  秦小也:“好的老大。”
  傅寒声:“嗯。”
  她们领命走了。
  程含章坐到姜晚婉身旁:“你和时关退亲后,没想到你会嫁给行疆。”
  姜晚婉笑了下:“他那么好,我嫁给他不奇怪,遇见他,是我百世修来的福分。”
  程含章对姜晚婉印象还挺多的。
  大多来自于他侄子程时关,他和时关年岁相仿,时关从小就喜欢围着她转,大院里的小丫头那么多,他却偏偏喜欢往姜家的四合院钻。
  姜晚婉怕蝉吵,他满树抓知了,姜晚婉冬天想吃几条街开外的炒肝,他连外套都不穿去买,把炒肝送到姜家时,日落了,他冻得鼻涕都出来了。
  从小到大,他就围着姜晚婉转,四九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基本都知道,程家小子程时关长大肯定会把姜家晚婉娶回家宠着爱着。
  谁又能想到,几年前时关忽然移情别恋,爱上了姜家另一个女儿姜怜,把对姜晚婉的感情全部转移到姜怜身上。
  那一年,姜晚婉就跟疯了一样,不读书不服管教,性格活泼可爱的她成了泼妇,身体也不如以前。
  程含章对姜晚婉的印象停留在这。
  因为姜晚婉在最疯的时候姜北望死了,姜晚婉和弟弟被下放,谁也不会关注她,想起她时,也会觉得她可怜可悲可恨,最多当个笑话来说。
  程含章看姜晚婉现在的模样,中肯评价:“你比前几年成熟稳重多了。”
  姜晚婉:“含章叔看着比以前清瘦不少。”
  她说的比较收敛,程含章看着面容浮着病态,像是久病不愈。
  程含章瘦了不少,皮肤是也比较白,却是病态的白,尤其个子高,衬得宛若风中残烛,春日残梅。
  程含章:“我没比你大几岁,你和时关已经退婚了,以后随行疆叫我含章哥就好。”
  姜晚婉点头。
  他们默契的没有把程时关拿到明面来提。
  程含章不想煞风景。
  姜晚婉觉得没必要,以前她埋怨过,现在把他当陌生人。
  “含章哥,刺伤行疆的胡子还活着吗?”
  程含章握拳放到唇边,压抑着咳声:“咳咳……已经死了。”
  他轻飘飘,宛若碾死了只蚂蚁般道:“怪我去晚了,他濒死,只让他感受到五六刀生疼的痛意,不然还要多捅几刀,叫他尝尝痛。”
  姜晚婉点头:“便宜他了。”
  沈行疆身体底子好,子弹取出来,人清醒了,包扎好打个点滴,身体各项机能慢慢恢复正常,但伤口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转到看护病房,姜晚婉进去看他,程含章很想进去,但他清楚的知道,沈行疆现在除了姜晚婉不会想见别人,他识趣的在外面等秦小也过来,等下给他们送洗护用品的时候再进去。
  沈行疆躺在病床上,从姜晚婉出现在门口和大夫学习看护知识起,他就死死的盯着她。
  那双眼睛恨不得把姜晚婉罩住,叫别人看不到她。
  大夫都被看的顶不住,匆匆交代清楚带着护士走了。
  姜晚婉把门关上,走到病床边。
  沈行疆唇边挂着姜晚婉的血渍,多了几分疯狂的野性。
  “姜晚婉。”
  被他叫,姜晚婉害怕的退后半步,在沈行疆更加不善的目光中,她撞着胆子往前走了一步。
  “怎、怎么了?”
  她当然知道怎么了,人清醒了,想到她要殉情的事情,想要找茬呢!
  肯定要教训她!
  姜晚婉有点想跑。
  眼睛滴溜溜转,想着沈行疆抓她咬她亲她的话,她朝哪边拜拜求个神仙来能救下她。
  沈行疆危险的眯起眼睛:“你过来。”
  姜晚婉叹口气,认命的坐到床边:“好了好了,你说吧。”
  随便骂随便说,但是她不会改的。
  沈行疆牵起她的手,目光带着赞赏与不赞同:“你殉情这件事情让我非常感动,但是你下次等我咽气再穿寿衣,不然我半路醒过来还以为你死我前头了,我没被胡子打死,我都能被你吓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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