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晚婉:???biqubao.com 她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 姜晚婉看着一脸认真的男人眨巴眨巴眼睛:“你……你就不劝劝我?” 沈行疆握紧她的手:“劝你什么?叫你好好活着?” 姜晚婉:“对啊。” 虽然她不听劝。 但这人不劝她,不符合社会常理。 沈行疆温柔地看着她:“我觉得没有我你一个人活着也没意思,我死了,自己在底下也没意思,若是以后你先去了,我也会穿上寿衣躺你旁边,一碗毒药灌下去,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下去。” 姜晚婉听他这么说,心里诡异地生出种踏实感。 她拎着被角往上拽了一点,帮他盖住腹部的位置:“你失血过多身体虚,我在这陪你,睡一会儿吧。” 沈行疆摇头,支起身体来。 姜晚婉心惊胆颤地按住他,声音都高了几度:“你干什么?给我躺下!” 看他苍白没有血色的脸,肩膀上缠着的绷带,还有隐隐溢出来的血丝,姜晚婉气得脑袋直嗡嗡的响。 “你是三岁孩子吗?伤这么重还动来动去,非得叫我替你急死是吧!” 姜晚婉霸气一按,气得眼尾都红了,发完火,眼泪啪嗒掉下来,先委屈的也是她。 气死人了。 她背过身擦眼泪。 沈行疆看到那抹泪痕,快要心疼死了,他不敢乱动,只能拉住姜晚婉的衣服角解释:“我没有用力,我很爱惜自己的身体,我也怕留下后遗症晚上和你做档子事不够劲。” “我刚刚只想挪出个位置叫你躺在我旁边,我搂着你睡才能睡得安稳。” 姜晚婉其实早就扛不住了,刚刚忙活半天全屏那口气撑着,此时情绪崩塌,泪水也开闸。 她是个天生的美人,天鹅颈蝴蝶背,胳膊细长匀称,皮肤如白瓷般没有一点瑕疵,及腰的黑长发搭在腰间,美人心疼地拭泪,哭起来眼尾红红的,那可真是要心疼死谁。 沈行疆急得不行:“媳妇儿你过来,过来叫我哄哄你。” 只能看着不能抱,又不敢轻举妄动,沈行疆从小到大就没这么憋屈过。 姜晚婉知道他急,她就故意让他急着。 她使劲数落他:“你可是大英雄,救个女人都快把命搭上了。” 她可听得清楚呢,他这次的任务是为了救温师长的女儿,按照后世年代文小说里面的发展,这个女人肯定会纠缠上他,拆散他们。 姜晚婉也不知道怎么了,急着的时候没注意这件事,现在想起来,心思越想越歪,哭得更凶了。 沈行疆虚扶着胸口的位置坐起来,他把姜晚婉抱进怀里:“你他妈的哭成这样,倒不如拿把刀子杀了老子。” 他语气恶狠狠的,手上力气很柔,轻轻擦掉姜晚婉的眼泪。 “别哭了,再哭老子艹你。” 这是在拈酸吃醋还是在勾引他,他分不清。 姜晚婉看到他的伤口没有再渗出血才没有骂他,但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动动嘴皮子:“哼,你都去救别的女人了,还把自己弄成这样叫我担心,我刚刚也是蠢的,我怎么会想着殉情,我就应该找个男人安顿我的下半……” 剩下的话被沈行疆吃进嘴里,他被气得双眼赤红,恶狠狠地咬着她的唇,手顺着她的衣服缝隙钻进去,把玩着那处峰峦。 亲吻中,他含着她的唇珠解释:“我他妈的还不是为了升职,那山里几百个胡子,老子是为了……唔,媳妇儿你真甜……老子是为了杀胡子老大才中枪的,那个女人是傅寒声救的!” 解释完,沈行疆抱着姜晚婉吻得更深。 姜晚婉其实也没那么矫情,就是情绪上来有些昏了头才那么说,听他解释清楚心里也就安稳了。 还觉得有点臊得慌。 推却的动作没那么用力。 趁着沈行疆去啃她脖子,姜晚婉软着嗓子说:“你小心点~” 沈行疆经她提醒,生生压下作乱的心,他怕自己胸口飙血,晚婉会生气,他依依不舍撒开手:“陪我睡一会儿。” 姜晚婉二棉外套脱了,鞋脱了,穿着白色小毛衣钻到沈行疆的被窝里,靠着他没受伤的一侧闭上眼睛。 折腾了一天,姜晚婉早就困了,比沈行疆睡得还快。 等她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病床边上的桌子上放着红色搪瓷洗脸盆,盆里装着牙刷药膏还有毛巾拖鞋。 沈行疆还没有醒来,脸色好了很多,睡着的他收敛了些冷漠的气息,看着亲近人多了。 姜晚婉蹑手蹑脚下床穿衣服,把拖鞋拆开,拿着洗脸盆和牙刷牙膏去公共的洗手间洗漱。 等她回来沈行疆已经醒了,手背上挂着点滴。 程含章和一个二十出头穿着十分得体的女同志,沈行疆再和程团长说话,看到姜晚婉进来,他立马下了逐客令:“温同志,我的伤没有大碍,你可以回去了。” 温书芹昨天也受惊了,脸色比较苍白,听沈行疆这么说,她站起来:“好,沈同志你好好休息。” 随后走到姜晚婉面前:“你们缺什么尽管和我说。” 温书芹说话慢吞吞,很有礼貌,长得也很清秀,眼神很柔,一点攻击性都没有,她见到姜晚婉被姜晚婉的容貌狠狠惊艳了一把。 姜晚婉看到她就想到自己昨天发疯的样子,颇有点不好意思:“谢谢温同志,我们这边暂时没有缺地,你也受惊了,快回去休息吧。” 温书芹笑笑出去了。 姜晚婉把洗漱放起来。 程含章和沈行疆说:“这次你立了一等功,昨天我已经打报告给你申请排长的位置,差不多能申请下来,好好修养。” 沈行疆颔首:“我知道了。” 他躺在病床上,目光追随着姜晚婉,姜晚婉往东他就看向东,姜晚婉去开窗户,他就看向窗户,那黑沉如墨痕的眼眸狼一般盯着姜晚婉。 他忽然有些好奇,若是叫年少的时关看到沈行疆,这两人会不会打得你死我活。 当然现在不会了,因为时关已经不在意了。 别说,程含章为此有些失望。 程含章看了眼手表,问:“晚婉,我等下叫秦小也去买早饭,附近国营饭店卖炒肝,你想吃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184/74363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