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旬,秋高气爽。 叶坤在涿郡呆得烦了,便打算陪着姜有容,出去转转。 姜有容问道:“皇上打算,去哪里散心?” “这次不走远,就去太行山看看吧。” 前几天,丁丁向叶坤汇报,太行八陉全部完工。 一共八条道路,四条可以通行马车,另外四条可以让马帮行走。 叶坤还没去过太行山区,想去看看。 姜有容笑道:“那也好,我们把女儿薇薇,也带上吧。这孩子心细,路上可以照顾你。”m.biqubao.com “让薇薇照顾你就好了,我身边还有许多人。” 叶坤点头答应了。 养女叶薇薇,现在也已经长大,但是还没许配婆家。 为了这事,姜有容还有些操心。 叶坤提议了几个青年才俊,但是姜有容看不上,薇薇也没什么兴趣。 八月二十,叶坤只带了两百多人的队伍,前往太行山。 这次是便装出行,没有皇家仪仗。 丁丁作陪,一路上介绍情况,也顺便检查太行八陉的质量。 涿郡距离太行山,倒不是很远。 但是交通差一些,也得两三天的时间。 叶坤又带着姜有容,怕她累着,所以每天也就前进一百里左右。 有时候,甚至只走五十里。 这样走走停停,七天之后,才来到太行山。 薇薇出了皇宫,对民间的一切都很好奇,指着路边的耕夫,询问叶坤:“父皇,这就是耕地吗?听说父皇以前,也在平野县种田,是不是?” “是的,我和你母后,以前就是农民,都要干农活的。” 叶坤点点头,又说道:“华夏国,是一个农耕为主的国家,农耕是最重要的产业,农民也是最大的一个群体。是农民,养活了这个国家的几千万的人口啊。” 薇薇又问:“这些农民,是不是一辈子耕田,祖祖辈辈,都要这样?” “以前是这样,因为农民很穷,没钱给孩子上学。孩子不上学,不识字,就只能种田。”叶坤一笑: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有学校,穷人家的孩子,都能上学。努力读书的孩子,都可以去做官,去当兵,建功立业。甚至去海外打江山,人生过得很精彩。” “乡下的学校,和涿郡的学校,是一样的吗?” “恐怕不一样,应该穷一些。”叶坤苦笑。 山区的条件,是很艰苦的。 因为交通不方便,水稻种植也很少。 前方出现了一个小村,只有五六户人家。 正是午饭时分,炊烟袅袅。 叶坤让队伍在路边停车,自己带着姜有容和薇薇,信步走进村庄,查看民情。 村庄虽然不大,但是小孩子很多。 看见来了异乡人,小孩子们叽叽喳喳地围了过来,好奇地问道:“客人,你们找谁啊,你们是谁家的亲戚?” 叶坤笑道:“你们这里有村长吗,我找你们的村长?” 顽童回答:“村长在大村,我们这里没有村长,只有队长。队长是我二叔,我带你去找他。” “那就多谢了。” 薇薇一笑,奖励了一个银币,给这个活泼的顽童。 前方四间小房子,很低矮。 墙壁是用石头砌成的,屋顶上盖着瓦片。 门前有石臼窝,石头磨盘,还拴着一头小毛驴。 “父亲,这是……大黄狗吗?” 薇薇没有见过毛驴,竟然不认识。 一边的顽童们哈哈大笑,把薇薇当成了傻子。 叶坤哭笑不得,低声说道:“傻丫头,这是毛驴……” 姜有容也笑不活了,拉着薇薇的手:“丫头,你整天不出门,变成傻子了。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说的就是你。” 薇薇脸色一红,吐了吐舌头。 说话间,队长走了出来,狐疑地看着叶坤等人。 叶坤也在打量队长。 只见此人老实巴交的,身上都是灰尘,但是气色不错,脚下居然穿了一双老布鞋。 再看看那些顽童,大多数都有鞋子穿。 “几位贵客,你们找谁?”队长终于开了口。 “我们是朝廷派来,体察民情的,特来拜访队长。” 叶坤抱拳,笑道:“你是这个村的生产小组队长,是吧?不知道如何称呼?” “哦,你们是官家的人……” 队长愣了一下,抱拳还礼:“我叫陈亮。” 叶坤点点头:“陈队长,我们可以进你家里,看一看吗?” 陈亮点头,抬手相请。 叶坤挽着姜有容,低头进了陈家的小屋子。 屋子里光线不好,有些阴暗。 墙壁上也黑乎乎的,都是被油松熏出来的。 四间房子,中间两间是堂屋,两边是卧室。 后面还有一个好大的院子,用碎石砌起了低矮的围墙,还有茅房和猪圈,还有厢房和厨房。 从房屋上面看,还是可以的。 至少是够用了,功能齐全。 陈亮的老婆正在烧饭,看见叶坤等人,紧张地站起来,在围裙上擦着手,不敢说话。 姜有容笑道:“大嫂子,你们家里几口人啊?” 其实陈亮的老婆,还没有姜有容年岁大。 “家里……六个人,我们夫妻俩,带着四个孩子……” “中午吃什么,我能看看吗?”姜有容问道。 薇薇心急,已经钻进了厨房,揭开了锅盖。 里面煮着半锅小米饭,还蒸了许多红薯,蒸着一盘小鱼干,一碗鸡蛋羹。 香喷喷的。 “好香啊。” 薇薇吸了吸鼻子。 陈亮老婆局促地说道:“乡下……没什么好吃的,就这些东西……” “这日子,过得可以了。” 姜有容一笑,对叶坤说道:“我们以前在乡下,平常人家,可没有这样的生活标准。就算是当年的地主,也不能每天吃到鸡蛋羹。” 鸡蛋羹和咸鱼干,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事。 “的确很不错了,能保证正常的营养,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叶坤点点头,询问陈亮:“陈队长,你们平时的生活,也是这样的吗?香油和猪油,够不够吃?” 陈亮沉吟道:“香油吃得少,平时吃猪油和狗油。因为每到年底,家里都会杀猪,留下的猪油,能吃半年。” “年底还能杀年猪?”叶坤很意外,也很欣慰。 “我们这里到镇上,有十几里山路。平时买肉吃,要跑很远。所以年底杀年猪,腌制起来,慢慢吃。” “不错不错。” 叶坤连连点头,又问:“我看这里都是小米,没有大米吗?” 陈亮摇摇头:“种水稻,就要有水。这里是山区,很多地方缺水,种不了水稻,只能种玉米、高粱和小米。要吃大米,得去外面买。” 这时候,陈家的几个孩子,吵吵嚷嚷的,就要急着开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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