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赫给我看的照片上,赵红梅和林有德似乎在说话,而两个人看的方向是尤赫的镜头。 而尤赫拍摄的位置……是在车里。biqubao.com 我的车里。 尤赫的照片拍的不是一张,而是好几张。 如果说一张照片可能是巧合,可几张照片下来,我刚才的猜想便更加确定。 赵红梅和林有德看的方向确实是我的车。 他们为什么会盯着我的车? 是恰好路过这里,认出了我的车,还是这俩人从一开始就在跟着我,一直跟到了这里? 他们跟了我多久,都看到了什么,发现了什么? 我的脑海里冒出很多问题和怀疑,杂乱无章。 “絮絮,你看到这张照片里面这俩人后面的车子了吗,那是林有德和赵红梅驾驶的车子。”尤赫指着照片里面一处细节给我看。 我看着那辆车子,脸色又是一变。 林有德和赵红梅是单独驾车过来的,那他们跟踪我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就在此时,囡囡也凑过来看,她突然伸出小肉手,指着照片上那辆车子,开口了:“这辆车子囡囡见过。” “囡囡在哪里见过?”我更震惊了。 囡囡脱口而出:“絮絮抱我下车的时候,那辆车子就停在对面了,车头贴着亮晶晶的钻石,我看到了。” 赵红梅这个人虚荣爱炫耀,车子虽然不贵,但是一定要装点得“精致”,她那辆车头贴满了钻石,确实招人注意。 特别招囡囡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们注意,她们现在正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时候,很容易注意到这些亮晶晶的东西。 囡囡这话说完,我纷乱的心渐渐稳住了:“看来只是巧合地遇到了而已。” 我这辆车子是红色宝马,颜色鲜亮,确实很容易被认出来,而赵红梅那辆车子同样容易被认出来,如果她一直都跟着我,我不会一直都察觉不到。 在我们车子停下的时候,赵红梅的车子就已经在停车位上了,说明她的车子不在我后面,而在我前面。 而且周寒之和林西西刚才也出现在这里,还提到了赵红梅和林有德,他们二人出现在这里也算是正常。 或许,大家只是巧合地碰到了而已。 但我还是多留了个心眼,让尤赫驾驶着车子绕了一圈到了小巷的另外一头,我拿着桂花糕,带着囡囡步行穿过小巷,观察了一会儿才上了车子。 “看来刚才果然是个巧合,这一圈走下来,我并没有发现有人跟着我们。”上车以后,尤赫松了一口气,轻声说道。 “那就好,但是以后我会更加小心。”我点点头,心头却挂上了担忧。 最近与这些“熟人们”偶遇的几率是不是有点太高了。 可尤赫沉吟了一会儿,又突然开口了:“絮絮,这个林有德,你觉得眼熟吗?” 林有德? 我眼皮一跳,抬起头来,前排的后视镜里映出尤赫带着怀疑的眼睛。 “你也觉得林有德眼熟吗?”我低低开口。 我第一次见到林有德时候,也觉得有点眼熟,而且他看我的眼神也有些奇怪,似乎认识我,目光却又躲闪我。 我事后也曾想过这件事,可我想不出,究竟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如今,尤赫也觉得林有德眼熟了。 “是,但我记忆力一直都很好,只要见过,我一定有印象,我可以肯定先前肯定没有见过林有德。”尤赫皱着眉头,“可我看他的脸,却觉得我经常见到这张脸,颇为眼熟……到底是在哪儿见过呢?” “因为他长了一张大众脸吗?”正在埋头苦吃桂花糕的囡囡突然插了一句话,她扬起小脸,唇角还粘着一块糕屑,可爱极了,“尤赫叔叔以前说过,大众脸就是眼熟。” 我忍不住笑,取下她唇角的碎屑,将她抱在膝上:“囡囡说得对,可能那人长了个大众脸,所以我和尤赫叔叔都觉得眼熟。” 尤赫也跟着笑:“囡囡真是聪慧,一语点破梦中人,这话原是我说的,我自己倒给忘了。” 车厢里恢复了欢乐的氛围。 为了不让姑姑和姑父担忧,我们三个下车之前约定好,今天的事情谁也不要告诉他们。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从疗养院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是繁星点点,尤赫不肯让我送他,自己打车回家,我便自己驾车回家。 洗脸的时候,我远远听到房间里传来一声短信提示音,我没有在意,还以为是广告短信。 直到我收拾完拿起手机,才发现那条短信居然是章四夫人发来的:“孟小姐,明天是周日,你休息吗,我想你了,想约你来家里坐一坐,不知道你方便不?” 其实我与章四夫人两天前才在一起做了美容吃了饭。 可她说她想我,我的唇角便止不住地上翘,人都没有反应过来,手指就已经发送了一个好字过去了。 发完这句话,我才意识到,章四夫人邀请我去的居然是她家里。 是章家…… 我早就听吴凌说过,章家老爷子花名在外,娶了四房太太,因此家里人多,关系复杂又微妙,我不擅长应对人多的场合,明天恐怕是又要疲累了。 可章四夫人就像是有网线透视眼一般,很快就又发来了一条消息:“太好了,孟小姐答应了,不过孟小姐别担心,明天见的都是自家人,没有外人,不会让你尴尬的。” 她这话的意思是,她约的都是我们都认识的人,这样的话,我确实觉得心里轻松多了。 我又回了一句好,她就说明天九点钟让人来接我,又叮嘱我早点休息。 她的话总是带着亲切,即便只是用文字表达,我都觉得心中温暖,依言立刻躺下睡了。 只是,我没有想到,第二天一早来接我的,居然是章庭远。 他就站在我楼下,穿着maisonmargiela的驼色牛角扣大衣,里面是lemaire的白色衬衣,下面穿着黑裤和同色小短靴,脸上还戴着一只野兽派小熊猫口罩,细碎的头发乖巧地铺在额头。 一看到我从电梯出来,那双漂亮的丹凤眼就弯成了月牙状:“孟姐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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