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姜正和一句话都没来及说,南雁已经跳出门槛,开心地跑去自己的屋子里拿酒。 “之前我就听说,你们家有一位特别爱玩的下属,一口一个夫人的叫你,跟庄子上的人都混熟了,称兄道弟的,没想到是真的。” “嗯,是真的,之前他给人家帮忙杀猪,还去山上打兔子,肩上扛着一溜儿兔子送人。” “最近他不爱打猎了,说是开春了,若是还打,之后的几个月兔子都没得打了。别的动物都到了繁衍生息的时候,他也该发发善心,让兔子好好生孩子。” 姜正和摇头,“还真是个奇特的人物,你家那位放心他看着你,也是这个道理。” 姜巧巧笑道,“是啊,他还挺有趣的,像个邻家弟弟。去吧,你们去外面喝酒,我记得你是喜欢喝酒的。” 姜正和起身,一本正经道,“嗯,杏花酿我爱喝,但我自己酿得不够好,尝尝他在外面买的也不错。” “那大哥可要多喝点。”姜巧巧起身,“我去厨房给你做饭。” “好,我来就是想着你的一口臊子面呢,娘做的都没你做的好吃。” “保证让大哥满意。”姜巧巧抱着小宝去了厨房,对大宝二宝道,“你们去看看,他们俩是怎么喝酒的。” “好,我想跟舅舅一起喝酒。” “小孩子不能喝酒,会变笨的,我给你们调糖水喝好不好?” 正好姜巧巧好久没喝过饮料了,她想试试用碱能不能调出可乐雪碧的感觉。 大宝二宝也跟着去了厨房,一听有糖水喝,他们一刻也等不及。 事实证明,姜巧巧没有一点调饮料的天赋,她根本没记下流程,还浪费了一点糖。 算了,她直接用小小的秋海棠果,混在糖水里面,让他们喝点苹果味的糖水。 “娘,我还要喝。” “我也没喝饱,娘能再泡一点吗?” 二宝跟小宝端着碗,站在灶台跟前,眼巴巴地瞅着她。 “可是糖水喝多了不好。”姜巧巧很想拒绝来着,但他们俩端着碗瞅着她的模样,实在有点萌。 朱文景很宠他们,给他们买了成衣铺子做的衣服,领子跟袖子都是毛茸茸的兔子毛,衬得他们粉嫩粉嫩的。 “好吧,那我再泡一点儿,就这一碗。” 二宝拍起了手,“谢谢娘亲。” “谢谢娘亲,娘亲最好了。”说话越来越利索的小宝,也是个马屁精。 大宝只是垫着脚尖看着她笑,没有说话。 姜巧巧拍了拍他的脑袋,“大宝不想喝吗?” “娘,我想喝。”大宝笑得腼腆,“很好喝,我能喝三碗。” 这句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正在擀面的春桃也道,“夫人,我也想喝糖水。” “对,我也想喝。”秋香也跟着起哄,“我们没酒喝,喝点糖水夫人舍得吧。” “好好好,既然你们都爱喝,不如我给你们煮一锅果子水吧。”姜巧巧从柜子里拿出在炭盆前烤的橘子皮,“你们去外面等着,煮好了我叫你们。” “好哦,那我们去找舅舅跟大雁哥玩咯。”二宝转身跳出门槛,一眨眼不见人影了。 姜巧巧哭笑不得,“这孩子,他怎么喊南雁为大雁哥?” 秋香解释,“因为南雁说他是大雁,让几个孩子们喊他哥,他们都很喜欢跟南雁玩,便随着他了。” “朱文景知道吗?” “不知道,他跟几个孩子说,不能让他们的爹爹知道,他也不想喊主子爹。” “……”姜巧巧笑得肚子疼,这个南雁还真是。 她用各种果干,加了些糖,煮了一大锅糖水,盛在大大的瓷盆里。 秋香端着瓷盆去了院子里,招呼着孩子们来喝。 姜巧巧炒了肉臊子,还炒了几个菜,做了辣椒油,用老葱呛了醋水出来,做了醋面来吃。 过年每天都吃肉,腻得她感觉自己整个肠子都是油油的,醋面就很适合。 等醋面端上桌,姜巧巧出门喊门外喝酒的二人进来吃饭,却发现他们俩不在。 “梁叔,他们去哪了?” 梁叔笑呵呵地端着臊子面,“去山上了,南雁说是要教姜公子轻功,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轻功? 姜巧巧心想,大哥就惯着他吧,以后还不得被南雁给烦死。 果然,他们俩一走就是一下午,天色变暗才回来。 一进屋,姜正和便气喘吁吁地道,“巧巧,我的臊子面还有吗?” “有,锅里的臊子还热着,让秋香去给你下面。”姜巧巧看着他的衣服上沾满了泥点子,“怎么,去山上撒欢了?” 南雁从外面进来,笑得很开心,显然是玩尽兴了。 “夫人,你不知道你这位大哥有多笨,他从地埂上跳下来,竟然摔到了泥坑里。我说让他往下跳,又没说让他从悬崖上往下跳,真是……哈哈哈,姜兄果然胆大。” 姜正和无奈,对姜巧巧解释道,“我没看到那里是个悬崖,都有两丈高了。” “那你还好吧?”姜巧巧担忧地看向他的腿,“可别跟他胡来,他身上有功夫你没有,你陪不了他的。” “嗯,我心里有数,正好那软泥地救了我,不然我真的回不来了。”姜正和摆了摆手,“以后再也不跟他玩了。” “别啊,姜兄你以后还得常来,或者我去你家也行。我也可以帮嫂子干活,我还可以给你们打兔子解馋。” 说着,南雁自顾自地乐起来,对姜巧巧道,“早知道就让姜兄早点来了,他跟庄子上那些糙汉子不同,想来主子的岳父是个读书人,才能将姜兄教得这么好,有文人的风骨,却没有文人的臭架子。” 姜正和被他夸得不好意思,脱掉外衫,将干掉的泥巴搓下来。 “我吃面去了。” “哎,等等我,我也吃面,正好饿了。”说着,南雁勾着姜正和的肩膀,“今晚姜兄就别走了,陪我再喝两坛子,不醉不归。” 二宝也跟着学了一句,“不醉不归!” 姜巧巧看着南雁,一时摸不准他是玩闹,还是朱文景离开了,没人管着他,犹如脱缰的野马,尽显本色。 吃过饭,她将南雁单独叫出院子。 “你今天这么疯,该不会是心里难过吧?”姜巧巧好奇不已,“朱文景在的时候,你正经又闷骚,怎么他走了就大变样?” “是啊,呜呜呜,我想主子了。”喝了酒的南雁说着便抹起了眼泪,“他怎么能将我留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想不疯都难,呜呜呜……” “……”靠,真他娘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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