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正和没回家,在姜巧巧家住一晚。 大哥能在家里留一晚,姜巧巧很开心,这证明大哥是真的拿她当妹妹,并且关系比之前亲密。 看到他跟南雁喝酒,姜巧巧才知道,原来自家大哥的脾气很温和,虽然有时候难免露出二十几岁男子该有的傻气,但整体看来,稳重端庄,是个可靠的大哥。 虽然跟父亲长得不像,个头也比父亲高出不少,长得更像舅舅,平日里的脾气和习惯,都跟父亲如出一辙。 “大哥,上次我都忘了问了,有人说庄子上欺负了爹爹,但那天回娘家我给完了,你还没说呢,他们有没有再欺负你们?” 给大哥拿被子的时候,姜巧巧想起来这件事。 “没有,你不用担心,都是些小事,已经解决了。”姜正和脸色微红,微微笑道,“他们听说你如今家里还有丫鬟和护院,都不敢跟我们大声说话了。” “上次你来过家里之后,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扬,看到我们就露出鼻孔的人,都不怎么嚣张了,看到我就绕着走。”他靠在椅子上笑道,“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得到妹妹的庇护,大哥很是欣慰。” 姜巧巧将被子铺在床上,看到已经趴在桌子上,醉过去的南雁,心情有点复杂。 如今她的亲生父亲已经来国了,大哥的心里恐怕不只是欣慰。 “那就好,改天我去家里一趟,”姜巧巧走到门口要关门,“哦对了,明天吃过早饭再回去,我还有些药材,你给爹带上。他身体不好,让他平时多养着。” “好,你早些睡吧,我待会儿就睡。”姜正和眉眼温润,“不用管我。” 姜巧巧点了点头,轻轻地将门合上。 其实她看得出来,大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他心事重重的。 尤其是她无意中听到,大哥借着南雁醉酒,问了他不少秦将军的事。 不管了,原主身世本来就复杂,她想那么多也没用。 她回到主屋,跟孩子们睡在一起。 虽然她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睡床,但若是她去北屋睡,意味着她一个人要多浪费一个火盆。 朱文景走了,她也没必要浪费炭火。 而且,一个人的北屋有些冷清,她还是喜欢在热炕上,搂着小宝睡。 * 姜巧巧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夫人,都日上三竿了,怎么还不起。”南雁的声音有些兴奋,“今日天气特别好,适合上山打猎,属下要跟姜兄上山,夫人要不要去?” “……”姜巧巧一阵气闷,这个南雁哪里拿她当朱文景的女人看了,这分明将她当成兄弟。 虽然美梦被打断很不开心,但想到能够结伴上山打猎,她有些兴奋。 “好,你们先吃饭,我待会儿就来。” 姜巧巧看着被吵醒的孩子们,不由抱怨道,“哪里是日上三竿了,现在明明才卯时三刻,还不到辰时,你莫不是喝酒喝傻了?” 南雁笑了,“这不是怕您睡过头,错过了打猎的好机会,到时候会怪罪属下,提前跟您知会一声。” “夫人别恼,您还没跟姜兄打过猎吧,机会难得。反正您也想给娘家人送点东西,新鲜的猎物岂不是更有诚意?” 怕姜巧巧不愿意去,南雁一个劲儿地怂恿她,“今日天气这么好,说不定还能碰到出来晒太阳的狐狸,机会不可多得。” “知道了,少废话。” 姜巧巧给小宝穿上衣服,“小宝睡醒了没?” “睡醒了,娘亲要去打猎,小宝也能跟着去吗?” “是啊娘亲,我们好久没有去山上了,不如大家一起去打猎吧。”二宝兴奋地在炕上跳起来,“好久没去地里挖野菜了,不知道小草发芽了没有?” 姜巧巧若有所思,“那就让秋香跟春桃,带着你们去山上转一转,但是不能跟我们一起去打猎,很危险。”biqubao.com “那也好,今天很暖和,我们去山上看看也好。”大宝也很开心,起身在箱子里翻找自己的衣服,“我要穿这个兔皮比甲,防风保暖,还不厚。” 就这样,他们决定一家人上山去转悠。 若不是要留下人看家,老梁也想去。 几个丫鬟都想去,姜巧巧便让她们都去,反正家里的活儿回来再干也不迟。 他们从来没这么开心地吃过早饭,包子还没吃完,二宝跟小宝已经跑出了屋子。 “娘亲,我跟小宝换鞋了,爹爹买的牛皮靴还没穿过呢。”二宝拉着她走下台阶,开心地往北屋跑。 “好,去吧,不会穿的话我给你们穿。”姜巧巧受到感染,感觉不到饿了就起身换鞋子。 她看了眼姜正和的布鞋,“南雁,你那里有没有靴子,看看我大哥能不能穿。” 虽然今日天气好,但是山上的雪还没完全化干净,地皮是软的,说不定还有泥巴,大哥的布鞋会弄脏。 “有,我去找一双。”南雁站起来喝了一口汤,咬着包子往外走。 “不用麻烦的,我的鞋也挺好,南雁的脚比我的小,可能穿不了。”姜正和笑道,“我就是陪你们去玩,打猎我并不擅长。” “没事,你的布鞋是娘亲做的吧,别弄脏了,反正南雁的靴子很多,先试试合适不合适。”姜巧巧跟秋香将桌上的东西端去厨房,“大哥要不要喝点茶?” “不了,喝汤就行。”他喝掉碗里的汤起身跟在她身后,“剩下的我端着就好。” 他们一群人,开开心心地收拾出门。 小宝跟二宝非要姜巧巧跟姜正和牵着,一蹦一跳地往山上走。 走出院子,正好看到刘婆婆挎着一篮子垃圾往沟里走。 看到他们时,脸垮得跟欠他们几万两似的。 不过想到刘大壮还在牢里,刘婆婆对她的脸色没法好。 姜巧巧也不跟他们计较。 “呵忒!” 就在他们相错几米远之后,刘婆婆忽然朝他们吐了口唾沫。 姜巧巧转身。 “夫人您不用管这些,交给属下去处理,这种事儿,属下最为擅长了。” 说着,人高马大,身着一袭黑色锦衣的南雁,腰间别着长剑,背着弓箭朝刘婆婆走去。 “几个意思啊,您老是不舒服,还是找揍啊,之前的事儿还没长记性是吧,非要吃苦头才安生?” 刘婆婆吓得拔腿就跑,“我就是不舒服,吐了口水怎么了,你们想找茬不是?” “是吗?你以后看到我们不许吐口水,不然我会以为你是对我不满,小爷我一个不开心,会打掉你的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70_170739/76641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