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赵勤等人送回家,提姆这次没留下来蹭晚饭,提着两份金枪鱼走了。 几人各自回到房间洗了个澡,赵勤下楼后便进了厨房,在船上他的饭给了吉恩,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想着晚上吃点什么。 金枪鱼鱼粥? 貌似可行,自己还没吃过呢,再煎几块脊部肉,切点生鱼片,炒个青菜就行,简单奢华。 正做着饭,门铃响了,小曾跑去开了门,发现提姆又回来了。 “赵,看看这是什么?”提姆耍宝似的将手中的东西亮了出来。 赵勤接过看了一眼,随即大喜,“提姆,这是那个华裔卖给你的?” 这是一瓶老尖庄,普通的透明玻璃瓶,中间半包裹的商标,边角破损了一点,整个上边还有少量的霉点,看来自己这位侨胞对五粮液情有独衷啊。 “不不,这是他送给你的,还邀请你到他家去做客。他说很感谢你,钓到鱼能想着分他一份,他已经许久没有跟家乡人接过交道了。” “行,有时间我一定去拜访一下。” 这样的酒喝了有点可惜,但是他暂时又不具备收藏的条件。 突然想到,自己的新宅有地窖,倒是可以收点老酒存放着,真正好酒之人,才明白老酒和新酒的区别在哪。 “今晚喝了?” “赵,今晚咱还要去酒吧,我想晚餐就不要喝酒了。” 赵勤有点犹豫,他不怎么喜欢酒吧的环境,喝酒嘛,要么一个人独酌,享受着思绪飘飞、沉入其中,拿记忆下酒的感觉, 要不就三五好友,胡吹海侃,畅谈共同话题。 不过已经答应了吉恩,不去也不好。 “饿惨了,我说厨子,饭好了没?”余伐柯头发还是湿的,走下楼叫嚷着。 “信不信我把锅扣你头上。” 余伐柯有些不爽的道:“咋的,钓上来四尾大鱼看把你牛逼的。” 赵勤哈哈大笑,这货还在因今天空军而郁闷呢。 “行吧,吃饭,吃完饭码头酒吧走一遭。” 提姆原本要走的,但听到开饭了,脚步就挪不动了,“那个,亲爱的赵,你的晚餐做得有多吗?” “要吃就别啰嗦。” 提姆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拿过一个大碗,排在小曾后边等着打粥。 鱼粥好像都很符合大家的胃口,反正每人吃了一口,面上就浮现了惊艳之色。 “金枪鱼鱼粥,这还是第一次吃,味道真好。”余伐柯自然不止一次吃过金枪鱼,鱼粥也吃过,但就没吃过金枪鱼鱼粥。 “那是,也不看谁做的。”赵勤骄傲的怼了一句。 “赵,就这一碗粥,你就会变成整个丹尼斯最受欢迎的人,可惜,你不会留下来。” 四人有说有笑,吃过饭后,提姆开车把鱼肉送回家,发现锅里鱼粥还剩不少,征得同意还打包了一些,要带回去给妻儿尝尝。 赵勤又开始忙着准备明天中午的吃食, 红烧肉只剩下一点,他将汤和肉全部倒进锅里加热,等到汤滚,就把带回的几节金枪鱼鱼骨放进去,利用红烧肉的汤汁炖熟就行, 又将冰箱里的水果拿出两个,切了个果盘。 赵勤有点想念腊味了,这要是有两块腊味放在饭头,加热后米饭都是香的,那才叫下饭呢。 想着今天的情况,这次他索性做了五份。 小曾一直在旁边帮忙,他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按说这些事都该自己来做,但奈何不会啊, 倒是一边的余伐柯手里拿着牙签,扎了一小块水果吃着,没有一丝心理负担,赵勤做,自己负责吃,看看,分工多明确。 小曾的手机响了,是吉恩打来的,问他们什么时候到,小曾回复了一句。 米饭是之前蒸的,鱼骨烧熟也很快,所以五个便当很快就弄好了,等了几分钟,提姆也赶了过来,四人出发前往酒店。 这边做生意与国内不一样,国内很注重门脸,觉得门脸要阔要漂亮, 但这边很多店的门脸看着小气不说,也就随意的挂个牌子,大有愿者上钩的意思,之前去的山姆店也是这样,门脸小的可怜,里面足有数千平方。 推门进去,沁人的凉意让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冷气开得很足, 这边的温度不高,即便现在是8月头,但这边中午最热的时间点也在25度左右,晚上顶多也就20度顶天了, 所以根本用不上空调,但酒吧里就是开了。 原本有些喧嚣的酒吧,在他们进来之后渐渐安静下来,吉恩一脸笑意的上前,拉住赵勤的胳膊, “各位,请允许我隆重的介绍一下,来自神秘国度的赵,他是真正的钓鱼高手,丹尼斯的记录被他打破了, 而今天大家所吃到的生鱼片,也是赵慷慨赠予的。” 随着吉恩话落,酒吧里顿时响起了欢呼声和掌声,不少人大喊着:欢迎来到丹尼斯。 “今天赵和他朋友的酒水免单。”酒吧的老板瞅准机会宣布道,顿时让众人再度高兴的欢呼起来。 “嘿,老卡尔,我可也是赵的好朋友。”吉恩说道。 “对,我们都是赵的好朋友,是不是今晚都免单?”大家跟着起哄。 “你们是想让我破产吗?”卡尔摊着双手,一脸的委屈,又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赵,坐到这边来。”其中一个壮汉向着赵勤几人招手。 “他就是罗伯特。”吉恩介绍了一句,便带着赵勤几人走了过去。 落坐之后,罗伯特当先伸手,两人相握又各自作了自我介绍,等到酒上来,吉恩很臭屁的举着杯对着众人道:“这一杯,我们要欢迎远来的朋友,干杯。” “干杯。” 赵勤感觉有点羞耻,吉恩这家伙搞这么大的仪式感干嘛。 没一会,大家也都放松下来,各自与好友吹牛打屁,罗伯特其实也还不错,并没有之前吉恩所说的那么倨傲不好相处。 “赵,听吉恩说,那四尾大鱼是你一个人拉起来的?”罗伯特这么问,语气中分明带着不信任, 就算壮如他这样,拉起一尾800多磅的鱼也得找人换手,更别说一天之内拉起四尾了,而现在他看赵勤持杯的手一点不抖,所以越发的不信。 “嘿,罗伯特,要不要赌一把?”吉恩一脸的不怀好意。 旁边人听到了纷纷起哄,要让两人掰个手腕试试。 “我做个庄怎么样?”一个鼻子上长着一张脸的男人大声说道, 男人的长相很有特点,鼻子非常大,但眼睛却非常小。 并不是所有小眼睛里都写满了老实和真诚,就像眼前这个人,他的双眼分明透着精明和算计。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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